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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爭議,藝術界齊聲呼籲政府完善藝術品鑑定制度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爭議,藝術界齊聲呼籲政府完善藝術品鑑定制度

Controversy Over Special Exhibition at Taiwan Historica, Art World Calls on Government to Improve Artwork Authentication System

在記者會中,文資學者蕭文杰與策展人胡永芬,更分析ATCT協會與該協會理事長歐陽健中的展出作品爭議細節與方法套路,呼籲政府應積極規劃應對措施,避免臺灣成為偽作的犯罪天堂。此次記者會也是少見藝術界齊聚一堂,呼籲政府亡羊補牢的一次事件,可見此議題的重要性關乎整個藝術環境的未來。

近日因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簡稱「國史館」)展出之「倜儻筆墨・大師與大師的內心世界」特展(以下簡稱「倜儻筆墨」展)之作品真偽爭議,引起藝術界譁然,今日社團法人臺灣視覺藝術協會(簡稱「視盟」)與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簡稱「畫協」)協同藝術界相關專業人士,舉辦「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爭議 政府無法可管?」記者會,點名國史館主管機關總統府與文化部應出面說明,並且盡快建立藝術品鑑定的相關機制。

記者會中,文資學者蕭文杰與策展人胡永芬,更分析ATCT協會與該協會理事長歐陽健中的展出作品爭議細節與方法套路,呼籲政府應積極規劃應對措施,避免臺灣成為偽作的犯罪天堂。此次記者會也是少見藝術界齊聚一堂,呼籲政府亡羊補牢的一次事件,可見此議題的重要性關乎整個藝術環境的未來。

藝術界舉辦「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爭議 政府無法可管?」記者會,點名國史館主管機關總統府與文化部應出面說明,並且盡快建立藝術品鑑定的相關機制。圖為(左起)石隆盛、蕭文杰、何孟娟、陳菁螢、耿桂英與胡永芬於記者會現場。(攝影/陳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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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事件的最初揭露,源自藝術評論人王嘉驥於2024年5月在《典藏.今藝術 & 投資》專欄,發表〈「假」常玉與林風眠之名〉一文,質疑《人間福報》推出「花開自性——常玉、林風眠」展覽中,15件大師作品之真偽。《人間福報》針對此事在畢展後發布聲明,表達嚴正抗議。同年,7月6日國史館推出「倜儻筆墨」展,連同前一批爭議大師作品,擴大至上百件大師級作品展出。展覽由美台古文物藝術及創新科技研究發展交流協會(簡稱ATCT協會)和佛光山《人間福報》主辦,海峽兩岸古文物研究發展協會及御丞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協辦。

時間至7月23日,ATCT協會主動在兩家網路媒體登載聲明書文件,並檢附「文物鑑定報告書」,要求典藏公開道歉並澄清說明,並揚言:「本協會成員震怒,要求《典藏.今藝術 & 投資》雜誌立即公開道歉,ATCT協會並保留法律追訴權利。」7月28日典藏雜誌社社長簡秀枝在其臉書回應此事,鄭重發布〈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為虎作倀,爭議展品祝賀新任總統就職?!〉一文,再度揭露爭議作品的不實與各項質疑。幾個小時後,國史館隨即發布澄清聲明,表示國史館並非主辦單位,僅租借展場。事件發酵幾日後,昨日(7/31)ATCT公司負責人兼海峽兩岸古文物研究發展協會理事長歐陽健中,正式對藝評人王嘉驥與典藏社長簡秀枝以妨害名譽罪提出刑事告訴。此事件不但震撼臺灣藝術產業界,同時也揭露臺灣在藝術品鑑定上的法律漏洞。

面對爭議藝術品,臺灣為何無「法」可管?

目前國內對於著作權之保護是採取創作保護原則,畫作由畫家創作完成那一刻開始,就受到著作權法保護。而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為畫家終身再加上死後50年,期滿後畫作便成為公共財產,開放給社會大眾利用。 在本次國史館展出的20件常玉(1895-1966)作品,已經過了著作權保護年限,所以並不會觸犯著作權法。

否則,製作假畫的人若是以臨摹重製畫家具體畫作之方式來詐欺他人財物,可能觸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的意圖銷售而擅自重製他人著作財產權罪,最輕要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最重的話可以判處五年有期徒刑,還可以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既使「爭議畫作」尚在著作權保護年限內,質疑者仍必須自行提出證據,或者由受害者自行提告,否則持畫者只要堅稱此畫為原作者所繪,在原作者已經過世也沒有家屬可以代為發聲的情況下,在臺灣便處於無法可管的狀態。

在著作權法難以管轄的情況下,有人會想到持有「爭議畫作」者,是使用詐術來騙取與假畫價格不相當之金錢,而構成刑法第三三九條所規定的意圖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交付財的詐欺罪,最重可判處到五年有期徒刑。如果製作假畫的人被法院認定是平常就專門以製作假畫為業賴以為生的話,則可以判處刑法第三百四十條常業詐欺罪,刑度是同樣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併科高額罰金。但要構成詐欺罪,同樣必須先要有受害者。

其次,在臺灣的藝術市場,目前尚缺乏官方鑑定組織或機構提供系統性的支持,可以明確給予藝術品鑑定、鑑價報告證明,在沒有官方、法院判定為偽作的情況下,詐欺、欺騙一事並不存在。

在原作者已經過世也沒有家屬可以代為發聲的情況下,藝術品在臺灣便處於無法可管的狀態。圖為國史館「倜儻筆墨」展覽中的「常玉作品」,畫幅尺寸、筆法、細節皆與公開資料有所不同。(本刊資料室)

何孟娟:機構應建立審件制度

在今日的記者會上,視盟理事長何孟娟表示,視盟針對國家館舍展出爭議作品,對藝術生態與國家形象產生的負面影響,感到非常憂慮。「全台進入地方美術館時代,如果因為營運量能不足,需要出租場地,應有相對應的規定。」何孟娟強調,不論是申請展、或是館內策展,都應該要有嚴謹的審件制度,以避免國家館舍成為爭議作品的認證機構。

「民眾對於國家館舍專業的不信任,對視覺藝術工作者、對國家形象都是非常嚴重的傷害。」何孟娟呼籲,公立機構應可邀請專業人士成立諮詢會議,以守護機構的專業與信用。

陳菁螢:呼籲文化部完成作品鑑定機制

畫協理事長陳菁螢表示,畫廊協會曾於2023年初協助文化部完成《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藝術品鑑定鑑價作業準則》,諮詢委員也都有先考量到利益迴避的問題。「截至今日,畫協曾接受委託鑑定鑑價的案件有七十件的案件,來自法院的鑑定需求就有五成之多,而其中的藝術家多以前輩畫家為主,如廖繼春、藍蔭鼎,到此次『倜儻筆墨』展中也有出現的常玉。」

陳菁螢指出,臺灣藝術市場已經相對成熟,然而這次的荒唐事件卻在愚弄政府機關。「文化部應該提升科學檢測的量能,對於機構展出的作品應負有監管責任。希望在今天的記者會之後,能引起新政府的重視。」

耿桂英:勿讓臺灣成為山寨藝術品的天堂!

自九零年代開始研究、代理常玉與林風眠等華人前輩藝術家的耿畫廊創辦人耿桂英說,看到今天這個展覽中的作品,不禁開始懷疑自己這三十多年來累積的專業。她表示,耿畫廊長期研究、代理常玉、趙無極等華人前輩畫家的作品,無論是國立臺灣美術館、新加坡國家美術館等國家級重要館舍,還是國際藏家,都會向她諮詢這幾位藝術家的作品和資料。「『倜儻筆墨』是我完全看不懂的展覽。我們畫廊團隊帶著這些作品去世界,讓臺灣被看見,結果卻發現自己家的後院著火了。」

耿桂英難掩憤慨地表示,臺灣對於前輩藝術家的作品沒有足夠嚴謹的法律制度,使臺灣變成了山寨藝術的天堂。「那我們是不是接下來就該轉換經營方向,自己做一百張李仲生、兩百張蕭勤、三百張常玉的作品呢?」

耿桂英難掩憤慨地表示,臺灣對於前輩藝術家的作品沒有足夠嚴謹的法律制度,使臺灣變成了山寨藝術的天堂。(攝影/陳晞)

蕭文杰:ATCT協會提出的文物鑑定證書漏洞百出

文資學者蕭文杰表示,國史館推出「倜儻筆墨」展後,不久便接獲來自南投居民的線報,質疑此批大師作品的真偽。蕭文杰隨即前往觀展,進而發現此批作品的問題。同時,面對國史館發布澄清聲明,認為國史館需說明作為文獻館的定位,為何同意在此舉辦畫展;若是說畫作也是文獻、圖像史學的一部份,為何國史館不具專業判讀的能力,館內眾多專家都未曾發現此展的奇怪之處嗎?此事件,國史館必須負一大部分責任。

此外,蕭文杰針對ATCT協會公開聲明內容提出兩大質疑,首先,是海峽兩岸古文物研究發展協會為常玉爭議作品開立的「文物鑑定報告書」中標示文物等級「二級」。此非中華民國文化部承認的古物分級制,中華民國是以國寶、重要古物、一般古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保存政策才談一級、二級、三級。此外,文物的分級也非民間機構可以自行認定。

其次,針對ATCT協會公開聲明中,回覆王嘉驥對爭議畫作的質疑提到:「常玉最窮困潦倒時,因當時黃教育部長給了一筆錢邀請他來台,要借展常玉的畫作,為此趕製出來的作品」。事實上,常玉是1963年受黃季陸邀請至臺灣舉辦展覽,聲明書中將爭議作品《盆菊與蝶》比擬國立歷史博物館(簡稱史博館)館藏重要古物《菊》,其創作時間為1957年,在受邀六年前便已完成,絕非聲明書中所謂趕出來的應付之作。由此可見,ATCT鑑定證書的在藝術史考據上的不嚴謹。

左圖:爭議作品《盆菊與蝶》,右圖:國立歷史博物館館藏重要古物《菊》。蕭文杰說,實際比較史博館館藏與爭議畫作的尺寸、構圖,可以發現構圖位置完全一樣只不過往左右延伸變寬。(擷取自蕭文杰簡報)

蕭文杰說,實際比較史博館館藏與爭議畫作的尺寸、構圖,可以發現構圖位置完全一樣只不過往左右延伸變寬,宣稱媲美故宮的典藏,現場連保護的畫框都沒有,也沒嚴謹安全措施。現場展示有與文資法指定之雷同「重要古物」,依照公有古物複製及監製管理辦法,複製必須經原機關同意。蕭文杰也聯繫文化部,得到文化部高層不具名表示:「國家單位不替私人鑑定,但是只要司法機關發函,文化部會做。」

到底是誰受害?目前檢調單位的困境是沒有受害者便無法立案。消費必須要有受害者才能提告,因此沒有法源,司法部門只能陷入被動。然而,最大的受害者是臺灣的藝術產業,放縱偽作進入公部門欺騙大眾,臺灣的藝術產業會毀於一旦,臺灣藝術市場將會在亞洲市場越來越辛苦。

文資學者蕭文杰自製簡報質疑文物鑑定書的可信度。(攝影/朱佑霖)

石隆盛:偽作問題不分官方民間,應一起積極面對

藝科智庫執行長石隆盛表示,偽作問題一直伴隨著臺灣藝術產業的發展。石隆盛說明,在他擔任畫廊協會秘書長的2002年,藝術市場就曾發生了新屋藝術中心的假畫拍賣事件,儘管被判有罪,罰則卻很輕,幾個月過後就船過水無痕。希望此次臺灣文獻館的特展事件的爭議,能催促文化部加快立下藝術品鑑定的相關專法。

「藝術品犯罪是全世界第三大的犯罪類別,文化部應有必要重新評估,是否需要有專法來管理。」石隆盛指出,為了因應「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關於藝術品交易所得得採分離課稅修法,應立法院要求文化部須提出相關配套措施,文化部曾密集召開「藝術品鑑定鑑價工作會識」、達成第一段設定的三個工作項目。除了委託畫協台北產經研究室之外,還有「人才培育」與「建立專家參考名單」。「然而專家參考名單的建立卻有難度,因為許多專家為了避嫌,不希望自己的名字被公開。」

石隆盛說,如今的事件證明偽作在公部門與民間都會遇到,本來公部門以為作品鑑定與科學檢測是為了服務產業,但如今觀念已經必須轉換了。「作品鑑定需要透過科學檢測與資料比對,以判定真偽,相關的分析資料,應可從機構典藏的作品取得。僅管藝術品鑑定鑑價工作準則做出來了,但臺灣依舊沒有相關的比對資料庫。」

胡永芬:機構遭不良單位用來洗白,應藉此機會亡羊補牢

獨立策展人胡永芬在記者會中,藉著分析ATCT理事長歐陽健中的作法,提及臺灣偽作產業鏈的現象與問題。胡永芬從他自2007年坪林茶葉博物館合作的古瓷器展談起,2011年於史博館展出的「青花釉裡紅:歐陽健中收藏展」,也是如法炮製,在瓷器收藏圈子中也是滿是質疑聲浪。到國史館的「倜儻筆墨」,看似都有一個固定的套路,就是跟官方機構、學界、宗教機構合作,也運用捐贈文物與作品的行為,來正當化他的資歷。「你會發現這些機構都不是相關領域的專業,但是都被用來洗白了!」「自己的物品,拿給自己的協會做鑑定。這整個生態鏈,已經長期建立下來將近二十年,是一個龐大的工程,這都是我們合理懷疑的事情。」

「我們不認為這些藝術機構是蓄意的,但對政府機構來說,是否需要建立制度來防堵這樣的事情?」

胡永芬說,這場記者會在短時間內組成,也是因為每個藝術從業者都認為,這樣的事情對生態影響太大了,「如果輕舟過了萬重山,一點事情都沒有的話,那臺灣就會被國際認為是藝術品偽作的犯罪天堂。難道我們要讓臺灣成為藝術品市場的法外之地嗎?這對藝術愛好者來說,是巨大的挫敗與打擊。」

「這個協會多次遭到質疑,已經涉及詐欺犯罪。」胡永芬補充,蕭文杰、耿桂英與她,三人已具名對調查局和監察院告發,也請求立法委員的協助。她特別感謝目前在司法委員會的立法委員吳思瑤,立即召開會議,找來國史館的員工,並要求國史館應提出檢討報告。目前吳思瑤立委辦公室也正召集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確認犯罪行為調查事宜。

「如果ATCT協會沒有提告王嘉驥、簡秀枝,那8月4號這個展覽就要撤除、東西就要跑掉了。對方提告後,公眾當藉此將整個議題延續、深入、擴大。 」

文化部、國史館信件回應

此次記者會,視盟亦有邀請文化部、國史館出席,而兩單位則以以下回信代替派員出席。

針對記者會通知提及「文化部也應對此提出博物館爭議展品的處理辦法…」,文化部謹說明如下:

一,查博物館辦理展覽,〈博物館法施行細則〉第 9 條業明定:本法所定博物館辦理之展覽或教育推廣等相關解說資料應符合事實;如係基於研究、展示或教育推廣等業務需要而將典藏品替代製作為展覽品或教育用品,應有明確且足以辨識之標示。

二,有關流通偽贗品部分,因涉及以詐術獲取利益之行為,建議宜依循現行相關法律處理。

國史館信件回覆視盟如下:

「倜儻筆墨 · 大師與大師的內心世界」特展租借臺灣文獻館特展室,可能涉及偽作展出爭議,本館深表遺憾,對社會大眾及藝文界亦感抱歉。

本館除責成臺灣文獻館發佈澄清聲明外,亦請該館檢討相關作業疏失,目前相關行政調查程序尚在進行中,在檢討報告未完成前,未便對外發表評論。

立法委員吳思瑤國會辦公室於 113 年 7 月 23 日召開會議討論臺灣文獻館場地出借特展爭議乙事,本館會同臺灣文獻館出席會議說明場地申請經過,及做相關後續檢討。臺灣文獻館業依會議協調結論,迅速依法妥善處理本次事件,相關作為如下:

一、鑒於「倜儻筆墨 · 大師與大師的內心世界」特展已對該館館譽造成影響,自 7 月 30 日起暫停展出。

二、該館業於 7 月 29 日行文國立歷史博物館,確認常玉作品是否為該館典藏且同意借展? 嗣後將再行文展出單位,請其說明展件來源及鑑定基準,並要求刪除未經該館同意之專輯序文,不得利用臺灣文獻館名銜行使商業交易等活動、不得將本次展覽列入展覽經歷,以維臺灣文獻館聲譽。

三、國立歷史博物館如須至臺灣文獻館蒐證本案與其有關之展品,該館將予以行政協助。

四、臺灣文獻館刻正蒐集國內博物館提供展場予民間團體展覽相關規定,以研擬更加嚴謹的審查機制,避免類似爭議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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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晞(Sid Chen)( 121篇 )

藝評書寫與研究者,現為典藏雜誌社(《今藝術&投資》、《典藏ARTouch》)社群暨企劃主編、國際藝評人協會台灣分會(AICA Taiwan)理事。目前關注異質性的創作與勞動,長期研究繪畫性與敘事性等命題,對於另類文化和視覺語言的迷因混種亦深感興趣。文章散見於《典藏ARTouch》、《CLABO實驗波》、《端傳媒》、《非池中藝術網》、《Fliper》、《ARTSPIRE》、《500輯》、《藝術認證》、《歷史文物》、《新北美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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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佑霖(Chu Yu-Lin)( 74篇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史碩士,擅長東方藝術史研究,現任典藏ARTouch編輯。

歡迎來信投稿:yulin@artou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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