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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重重的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倜儻筆墨」:我們看到了什麼?

疑點重重的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倜儻筆墨」:我們看到了什麼?

這一免費對公眾開放的展覽,一次性聚集常玉、林風眠、張大千、齊白石、吳冠中、徐悲鴻、潘玉良等近現代華人藝術大師作品、明末清初名家書畫、乃至眾多媲美故宮典藏的「清宮廷珍藏」,可謂難得一見。但實際走訪現場,卻發現展覽中包含有大量爭議作品。而至七月下旬,特展頁面上已不見展覽詳細介紹,僅餘基本資訊。7月29日上午,館方進一步於官方臉書粉絲頁公告,該特展於7月30日起「因故暫停開放」。

近期,位於南投市的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正展出「倜儻筆墨·大師與大師的內心世界」特展(以下簡稱「倜儻筆墨」展)。據開幕時若干媒體報導,這一免費對公眾開放的展覽,一次性聚集常玉、林風眠、張大千、齊白石、吳冠中、徐悲鴻、潘玉良等近現代華人藝術大師作品、明末清初名家書畫、乃至眾多媲美故宮典藏的「清宮廷珍藏」,可謂難得一見。但實際走訪現場,卻發現展覽中包含有大量爭議作品。而至七月下旬,特展頁面上已不見展覽詳細介紹,僅餘基本資訊。7月29日上午,館方進一步於官方臉書粉絲頁公告,該特展於7月30日起「因故暫停開放」。

位於南投市的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外觀。(本刊資料室)

據目前仍公開的官方資料,該特展為外部機構向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室申請承租之展覽,由「美台古文物藝術及創新科技研究發展交流協會和佛光山人間福報主辦、海峽兩岸古文物研究發展協會和御丞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協辦」,7月6日至8月4日於該館文物大樓一樓和三樓兩間特展室展出。

「倜儻筆墨.大師與大師的內心世界」特展海報。

「倜儻筆墨」所展作品的幾大疑點

「倜儻筆墨」於一樓展間主要陳列20世紀之「華人藝術名家作品」,三樓則主要展示「明末清初至近現代書畫、清宮廷珍藏田黃印鈕、擺件和印章、精品瓷器、髹漆木雕盒和海南野生沉香擺件」等書畫和文物。無論展覽的哪一個角落,皆是疑點重重。

「倜儻筆墨.大師與大師的內心世界」特展現場。(本刊資料室)

疑點之一,是出現前所未聞的名家作品。疑點之二,是展覽中出現不少與公立機構典藏或私人收藏之作品高度雷同的展品,而這些展品與公開資料所顯示的,有圖像、尺寸、畫風、構圖、筆法、落款等方面的明顯差異。

「倜儻筆墨.大師與大師的內心世界」特展入口處的「常玉七裸女作」。(本刊資料室)

展覽入口處即擺放一件名為「裸女群歡」的七裸女油畫,作品說明上註明為「常玉少見的裸女站姿畫」,收藏者為「協會成員殷光慧女士」。據立青文教基金會經常玉家屬授權而設的常玉線上資料庫,常玉畢生共創作56幅油畫裸女作,而從單幅作品的裸女人數上看,則以2019年於佳士得香港上拍的《五裸女》為最多。令人驚異的是,2019年在佳士得香港現當代藝術夜場以3億398萬5千港元成交的《五裸女》,竟也出現在這次「倜儻筆墨」特展中,惟尺寸、筆觸、色彩、畫面細節等均有極大不同,裸女形象模糊不清、無甚個性,地毯上的花紋、女子腳邊慵懶的小動物都細節全無,對比公開資料中《五裸女》精準有力的線條與造型、飽滿的色彩,落差明顯。

左:曾於2019年香港佳士得上拍的常玉《五裸女》。
右:「倜儻筆墨」展覽中的「五裸女」。(本刊資料室)

除入口處常玉前所未聞的「七裸女」之作令人驚訝之外,一件藏於史博館、正在當期夏季特展中展出的銘黃色調《荷花》(立青文教基金會常玉線上資料庫中登記題為《荷塘》,1950至1960年代),在這次特展中甚至變成了綠色,標註作品名為「夏日荷花」、創作年份為「1935-1942年」。

「倜儻筆墨」展覽中,變成綠色調的「荷塘」。(本刊資料室)

現場展出的幾乎每位大師都有「難得一見」的作品出現。以一幅有明顯爭議的張大千自畫像為例,該作與廣為人知的上百幅張大千自畫像作品風格上明顯不同,且標註的1970至1980年代已是大師晚年,眼疾所擾之下,這一時期的自畫像用筆寫意;此次展出的這件,疑似以張大千晚年照片為本而製成。

左:張大千晚年攝影照。
右:「倜儻筆墨」展覽中的「張大千〈自畫像〉」,95.5×54.3公分。(本刊資料室)

除出現從未發現過的畫作內容外,畫面內容與作品標題相同的作品,在媒材上與公開資料有明顯出入的,也是一大疑點。以吳冠中1979年的《樂山大佛》為例,這件水墨設色之作為新加坡國家美術館(National Gallery Singapore)所典藏;而「倜儻筆墨」則展出了一件幾乎一模一樣的油畫作品(標註1970年代所作),細看之下造型潦草、細節缺失。現場展出的多件吳冠中作品都有畫面細節、媒材、年份上的疑慮,以中華藝術宮(原上海美術館)典藏的吳冠中紙本水墨《阿爾泰山村》(1986)為例,「倜儻筆墨」展主辦方在其展出的作品說明中這樣闡述其來歷:「上海美術館藏有1986年吳冠中先生的阿爾泰山村寫生畫作,相較之下此幅線條、點有經過更精心布局,是吳冠中先生寫生之後再重新創作的精品。」針對這一點,尚無從查得史實佐證。

左:新加坡國家美術館(National Gallery Singapore)典藏之吳冠中《樂山大佛》(水墨、紙本,1979)。
右:「倜儻筆墨」展覽中的「《樂山大佛》」(油畫)。(本刊資料室)
上:徐悲鴻《群獅圖》(水墨、紙本)。
下:「倜儻筆墨」展覽中的「獅群」(素描)。(本刊資料室)

出現在這次特展中的常玉作品《萬物靜觀皆自得》、《菊》(立青基金會的常玉資料中登錄名為「金菊與蝶」)、《盆栽》、《荷花》與《雙人像》為國立歷史博物館(以下簡稱「史博館」)館藏。其中《菊》已於2015年透過文資審議而列為「重要古物」,根據〈文物資產保存法〉第106條,可針對「再複製公有古物,違反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經原保管機關(構)核准者」處以罰鍰。

「倜儻筆墨」展覽中的「常玉作品」,畫幅尺寸、筆法、細節皆與公開資料有所不同。(本刊資料室)

位於三樓特展室中,標名作「冷枚」的共有一套形制相同之立軸五幅〈居士〉、〈閒士〉、〈雅士〉、〈謀士〉、〈君子〉,畫面構圖可見於北京故宮藏《胤禛行樂圖冊》16開其中之〈看雲觀山〉、〈水畔閑坐〉、〈采菊東籬〉、〈停舟待月〉、〈披風松下〉。冷枚,清代宮廷畫家,善丹青人物畫,北京故宮、臺北故宮都有著精彩典藏,一查詢即可知高下。

「倜儻筆墨」展覽中的「冷枚作品」。(本刊資料室)
左:清人繪《胤禛行樂圖冊》之〈披風松下〉,37.5X30公分,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右:「倜儻筆墨」展覽「冷枚〈謀士〉」,57×32公分。(本刊資料室)

除書畫,器物展品資訊亦可見明顯謬誤,既高舉公益、教育之名,功課就應該做得更好,才能避免傳遞錯誤資訊,貽笑大方。以瓷器為例,其命名依序有著工藝技法、圖案紋飾、器型,以展中品名「清乾隆中期粉青釉軋道七海水雲龍戲珠梅瓶」為例。在此瓶中未看到「軋道」此工藝技法,該技法乃清代瓷器上新出現,清代乾隆朝琺瑯彩瓷上較為流行,以鐵錐於色地(胭脂紅、黃、藍地等)上劃出蔓草紋等規矩有序之紋樣,於文獻上稱為「錦上添花」,以此檢索臺北故宮器物典藏系統即可查閱諸多標準件。然而,此瓶似曾相識,似是以佳士得香港2022年秋拍清乾隆〈粉青釉雕海水龍紋梅瓶〉為本。佳士得香港此瓶,釉色清澈瑩潤,工藝精湛,浮雕中富層次,變化細緻,且紋飾歷歷分明,毫無「賊光」。以上的「似曾相識」,不僅令人憶起,曾逛過古董店,店主拿著每年度典藏出版的《文物大典》,指著某某拍賣公司拍出多少高價作品,現在店裡也有,只要多少錢的江湖故事。

左:佳士得香港2022年秋拍清乾隆〈粉青釉雕海水龍紋梅瓶〉,高33公分。
右:「倜儻筆墨」展覽「清乾隆中期粉青釉軋道七海水雲龍戲珠梅瓶」,高38.2公分。(本刊資料室)

真偽鑑識有著一定的專業難度,並未有機構可以完全保證。此前,國立故宮博物院書畫處、器物處有著民眾「諮詢」的社會服務,清楚寫明:「本院不負法定文物鑑定業務」、「以口述方式提供藏品相關資訊,惟不開具書面證明文件,亦不得引用提供資訊,作為利益交易之用。」此便民服務,也曾傳過被坊間有心人士運用,稱「這件作品故宮看過」之種種話術。

「倜儻筆墨」展覽中的「唐三彩陶俑」和「清乾隆後期剔花霽藍釉十八羅漢大缸」。(本刊資料室)

品名是對於物件本身的首要詮釋認知。若對於屬於作者的該風格,但無法保證即會標註為「(款)」,也成為是否詐欺之舉證,前陣子臺北地方檢察署司法案例判決可供諸位參考。孫永光、莊增福仿造杜忠誥及李轂摩書法作品,並於line群組以競標方式拍賣獲利。杜忠誥及李轂摩得知作品被偽造後提告,買家亦提告詐欺。在詐欺部分,檢察官認為因於網路販賣,有註明作品是「款」,且交代不保證真假、販售的價錢與真品有落差,故不起訴。此外,即便是國際拍賣公司亦有著「不保真」原則。

「倜儻筆墨」展覽於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三樓特展室現場。(本刊資料室)

如上所述,「倜儻筆墨」展在展品內容上即可見眾多爭議之處,族繁不及備載。而另一疑點則在於,展出作品依其創作者藝術史定位應價值不菲,現場卻無相匹配之安保措施和環境溫控,僅見一樓展間外的兩名保全、展間內一至兩位顧展人員,三樓展間需有主辦方人員在場才可開放。

「倜儻筆墨」展覽現場,左為「吳冠中水墨作品」。(本刊資料室)

公立博物館機構租借場地性質的特展,如何審核?

具有如此爭議的特展得以順利進入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根據館方7月18日聲明,「該展2023年9月申請場地租借,完全依照臺灣文獻館租借場地規定辦理」,而臺灣文獻館「僅租借場地收取租金」。從臺灣文獻館官方網站的「特展回顧」欄可見,由美台古文物藝術及創新科技研究發展交流協會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主辦的特展,此前就至少有一檔「南無盛世.龍天護佑」(展期2023年11月18日至12月17日),據稱,展出「唐、宋、明、清至近現代的佛教文物,有石窟佛像、佛首、木雕、銅鎏金法像、明朝壁畫和張大千佛像畫作等精品,搭配唐三彩及宮廷龍紋瓷器等」。

根據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室租借規範,申請方須提供申請表、計畫書、展品清冊。根據〈特展室使用規定〉,特展「應具備歷史文化或教育推廣意義,並符合本館營運目標,及不涉商業、宗教或政治等行為」,也規定「展品不得違反公序良俗或涉及侵權等情事」。

「倜儻筆墨」展覽一角,右為「林風眠作品」。(本刊資料室)

本次「倜儻筆墨」展期中也恰逢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新舊館長交接,展覽於前館長張鴻銘任內通過並開展,現任館長黃宏森於7月16日上任。7月底館方針對民間質疑,也於7月28日在其官方臉書專頁發表聲明,針對特展審查機制表示:「為嚴謹慎重,本館業已重新研擬特展室申請使用規範,建立完備審查機制,未來申請展將依審查機制,召開審查會議,邀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進行審查,通過後始可借用場地展出,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

「倜儻筆墨」展覽中的「清代雅集印章」。(本刊資料室)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為負責臺灣省文獻史料的專業機構,視覺藝術史、文物史則顯然不在其脈絡範圍內。這次特展爭議凸顯了兩方面問題:一是有專業脈絡的公立機構對於自身定位是否需要更明確,特展雖透過委外、徵件或租借場地辦理,理應不與其自身定位相去太遠;二是,即便是可對外租借場地舉辦特展的公立機構,在其展場租借規範、審核制度上應更加完善,避免包含有大規模爭議內容的展覽及展品進入公立機構,同時,其審核機制應更公開透明。以國立中正紀念堂為例,其「展覽審議會設置要點」便公開可查,其中包含對於審議會委員組成及任期、會議期程、迴避原則等有明確規範。

而在回查過往資料發現,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在過去曾對特展申請有較為嚴格的規範,根據〈96年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展覽作業須知〉,其中「申請展」部分,不僅申請資格限定在「國內外機關、團體及個人曾在縣市層級以上之展覽場所展出者」,也對審議委員會組成有明確規範:「本館邀請學者專家組成展覽審議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館長兼任,審議委員五至七人,由本館遴聘之,但館外專家學者應佔三分之一以上。」近年來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放鬆特展審核標準的原因,尚有待釐清。

截至發稿時為止,我們尚未得知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針對「倜儻筆墨·大師與大師的內心世界」特展的後續處理,以及針對特展室申請審查機制的具體完善措施。包括立法委員吳思瑤辦公室及相關藝文界人士已與館方召開會議進行討論,我們也將持續關注後續發展。

延伸閱讀|【王嘉驥專欄】「假」常玉與林風眠之名

藍玉琦( 245篇 )
嚴瀟瀟(Yan Xiao-Xiao)( 192篇 )

影像研究出身,關注藝術創作、展演機制範疇內的各方面生態,以及藝術與哲學、科學、社會學、神秘學等跨域連結議題。嗜以藝術為入口,踏上不斷開闢新視野的認知旅程。曾任Blouin Artinfo中文站資深編輯、《典藏•今藝術》資深採訪編輯、《典藏•今藝術&投資》總編輯,現任典藏雜誌社(《典藏•今藝術&投資》、典藏ARTouch)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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