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好奇地問一位從小在國外長大的朋友,他著迷於楊德昌的理由。幾乎是反射動作般地,他說:「我從電影裡看到父親曾生活過,但我無從經歷到的臺北。」從《一一》中婷婷與胖子相約的建國高架橋下(泰順街與辛亥路街口),《海灘的一天》裡佳莉與外遇對象相聚的民生圓環餐廳,到《恐怖份子》開場中曾是治安死角的民生社區,他在從未走過的電影場景裡,感受到和他出生城市的羈絆。然而,與其說是電影中實地保存了1970、1980年代的臺北市景,倒不如說是鏡頭下的影像決定了臺北在影迷心中的樣子。這從移情到認定的過程,如同,媒介學家奇特勒(Friedrich A. Kittler)所分析的是電影技術下的成果:「電影仔細研究了腦海中想像的影像,讓人類(也因此不同於動物)擁有一借來的主體(borrowed I),也因為這樣,至始至終都是他們的最愛。」(註1)電影,或者,再次使用奇特勒的語言:上了馬達般的鏡像,這影像與主體感同身受的一致性,讓我們每日生活都仿若電影一般。
的確,也正是在這電影造就的感同身受——缺席的場景和事件經由電影成為真實的感覺(像是慾望與認同),我想討論近幾年國內外美術館在擴延電影的運用。自1960年代以來,擴延電影在電影史中的語境從單純對其技術發展的討論(例如:世界展覽會中多螢幕的展示),到如今廣泛被視為電影於美術館中展演的基準。本文希望在這擴延電影的普及化下,討論電影與其相關檔案編制和藝術相關的問題,特別是電影的異質性如何衝擊白盒子的展示空間,並讓電影從現代主義美學下的媒材特定轉移至注重場址(地點、情境、環境與建築等的操作)的異質集合。文中介紹的例子,將包括2016年惠特尼美術館舉辦的「夢境:1905至2016的沉浸式電影與藝術」(Dreamlands: Immersive Cinema and Art, 1905-2016)、2022年於猶太博物館的「約拿斯.梅卡斯:相機一直運行」(Jenas Mekas: The Camera Was Always Running),以及近期在臺北造成轟動的「一一重構:楊德昌回顧展」。

電影在哪裡?
像是為了概念化新世紀科技發展對動態影像的挑戰,2016年惠特尼美術館舉辦了「夢境:1905至2016的沉浸式電影與藝術」的年度大展。有趣的是,策展人艾爾斯(Chrissie Iles)並未糾結於當前的新興科技,而是逆時地向後檢視這一百多年來藝術家拆解、重組電影的常規——螢幕、投影與黑暗——來創造關於動態影像的各式可能,並考察電影在這一百多年來的不同的沉浸空間實驗。也因此「夢境」一展,如同一場媒介考古的田野驗收,帶領觀者感受不同時空下的動態影像,如何打造出各種仿若不受物理限制的沉浸空間。展出的作品包括,以最極簡的方式邀請觀眾和影像互動、接觸的《線描述圓錐》(Line Describing a Cone,由Anthony McCall製作,或是希朵.史戴爾(Hito Steyerl)的錄像裝置《太陽工廠》(Factory of the Sun),以層層後設的動態捕捉工作室,讓觀眾在沉浸之餘(觀看動態捕捉的成果並為其包覆),同時理解其製作過程。
然而,展覽中關於沉浸的考察,並不止於當前擴延電影脈絡下的作品。對於研究者來說更有趣的,是展覽同時回溯早期電影中的技術實驗:當最單純的電影三大要素:螢幕、投影與黑暗,即可達到沉浸的現象,意即,觀眾有著仿若自身身體也化作一片黑暗,融合於投影幕之中的體感與視覺。像是,由美國國家圖書館與紐約現代美術館典藏的《夜晚中的康尼島》(Coney Island at Night)由美國電影實驗家鮑特(Edwin S. Porter)拍攝。感光乳劑技術的更新,讓鮑特得以紀錄越夜越顯影的20世紀兩大發明——電影與燈泡。眼前所見僅是簡單的四組平移鏡頭,卻讓觀者如同置身處於康尼島的露娜公園(Luna Park),為閃爍的遊樂設施燈景所環繞。這對早期電影檔案的運用與位移:自酒館劇院至美術館,與觀者心理與體感上的時空跳躍,都說明了電影「佔空間」與「非在地化」的辯證性,同時需要空間(建築與設備部署等),但又僅存在於投影之中的時空。這層辯證性也展現於觀影體驗之中:觀眾靜止於座位之上,但腦部活動卻跨越時空隔閡。因此,展覽中對於早期電影檔案的運用,不僅是單純的歷史例子,而是以媒介考古的方法展示沉浸作為與電影性(the cinematic)之一的特色,提供沉浸一詞在作為創新科技決定下的流行詞彙之外,更具結構性的理解。

檔案一瞥
1965年,當時擔任《村聲》(Village Voice)影評的梅卡斯(Jonas Mekas)是少數對1964年世界博覽會中三頻螢幕奇觀不買單的觀眾:「意識的擴延,被與看到更多色彩影像的能力、擴延的視野、以及視覺敏捷混為一談。」(註3)有趣的是, 在半世紀之後,紐約首度在美術館中為梅卡斯舉辦的回顧展「約拿斯.梅卡斯:相機一直運行」,卻大膽的使用12個頻道投影他一生中的重要作品,從第一部《樹之槍》(Guns of the Trees)到最後一部《輓歌》(Requiem),以求擴延觀者的意識。儘管梅卡斯並未親眼目睹數位技術帶來多螢幕延展,然他在1969年的《湖濱散記》(Walden)裡,給予觀者關於擴延電影下意識擴延的祝福:
這部電影是這樣子的:一系列關於事件、人物(朋友)和自然(季節)的個人筆記——如果觀眾因為時間、個人喜好因素,或是其他更好的理由,只選擇觀看作品(電影)的某部分,作者不會介意(他幾乎鼓勵他們這樣做)。

該如何回顧幾乎和電影——作為儲存工具——合而為一的梅卡斯呢?作為美術館中的電影,「相機一直運行」偏重用電影日記讓觀者拾得梅卡斯的生命片斷,更勝於以文件或個人檔案形塑出梅卡斯完整一生。展場中僅有兩紙個人文件:梅卡斯在20多歲時草寫於筆記本中詩句,以及他在歐洲期間的暫時護照證件,而不全、暫時的個人證明對映著僅讓觀眾瞥見的電影日記。12個螢幕樸實無華、不經剪輯地輪播著多支不同的梅卡斯。儘管每一部電影都從頭到尾不間斷地播放,觀者在彼此交疊的投影之間,所能瞥見的是梅卡斯日記電影的逐步顯影,與他劫後餘生後的吉光片羽。
從他於二戰末以立陶宛難民的身分抵達紐約開始,觀者看到相機不間斷地記錄著導演的「尋常生活」。像是,反覆出現的洗禮、婚禮、喪禮、小孩、貓咪,公園裡的綻放的春花,或是紐約冬陽照耀下大衣皮毛上的光暈,這些平凡的主題與場景,都是近70年來梅卡斯的個人生活、他的友人、紐約不同街區,甚至是當時前衛電影發展的紀錄。這些沒有敘事、沒有大歷史的微觀檔案,主觀地屬於梅卡斯眼下的紐約(有的時候他僅將攝影機卡在戶外,某處任其自行拍攝數小時,或是一天),但同時也客觀地屬於觀者們,當他們坐在半月形長椅上,總覽著12個螢幕此起彼落地上映著梅卡斯的電影日記(註4),導演的記憶,透過多螢幕並置成為我們擴延的意識:既可以是平行綜覽下,梅卡斯的詩意紀錄,也可以是個別、交互觀看之下,持續抗拒單一意義與特定敘事的檔案。

電影作為藝術品的想望
相較於國外的電影檔案在美術館的使用,自擴延電影的形式(多螢幕於白盒子中活化觀眾的部署)或是後設地討論擴延電影的條件(像是先前提到電影佔空間與非在地性的矛盾條件,以及沉浸作為電影性之一),國內似乎更重視如何重構「電影」為具有媒材獨特性的藝術物件。換言之,電影從上述為藝術家、策展人甚至是研究者重新定義的異質部署,復辟至現代藝術論述下可重新拆解、時而互文的物件或文本。如同,於新世紀初致力於討論電影作品作為藝術的巴依尼(Dominique Païni),曾鉅細靡遺的論述裝置化電影的方式。他以其策展代表作「希區考克與藝術:致命巧合」為例,包括:神聖化電影中關鍵物件、電影中的藝術與藝術史間的互文性,與造型化電影。目前臺灣幾檔電影走進美術館的展覽都不脫上述的策展方法,如2014年的「來美術館郊遊」、2019年的「共時的星叢:『風車詩社』與跨界域藝術時代」,到近期的「一一重構:楊德昌」無一不是符合上述的守則。

例如,在「一一重構」展覽中,「城市探索者」子題下的多螢幕配置中以造型化電影的方式,視電影為可一而再重新剪與貼的媒材,以強調或重構出不同的電影敘事。其中三個投影幕與四台液晶螢幕,各自投影著楊德昌不同電影中、不同銀幕伴侶間根生於城市中產生活中的緣起緣滅。和前述中「相機一直運行」不同,儘管都是以電影大師為展覽主題,「一一重構」造型化楊德昌的電影,如同影評人精確剖析的「切割、截取、重組、片段化、星叢化,以錄像與裝置的形式予以重製與重置,一邊呈現楊德昌的核心觀念,一邊卻透過電影片段的並置與碰撞,迸生出或許連楊德昌自己都從未設想或無法想像的嶄新意義。」(註5)然而,在理性的意義之外,或許更值得討論的是這些自楊德昌電影數據庫應許的剪與貼,如何挑動影迷的認同、嚮往、懷舊抑或依戀等等,以「我」為出發點的嚮往。如同,奇特勒所說的:「定格與蒙太奇,慢動作與縮時攝影只是將技術轉化為觀眾的慾望。」(註6)對於認為媒介決定我們當前處境的奇特勒來說,電影技術啟蒙了觀眾的慾望。就像是在正拍與反拍鏡頭(shot/reverse shot)的人物對話裡,我們期待;而在食物或飲料的插入鏡頭,我們或餓或渴。電影並非再現慾望,相反地,是每一個剪輯都重新典範化觀眾的想望。
從電影檔案作為媒介考古的批判工具、多螢幕所拼湊出的不完整梅卡斯檔案,以及剪輯出的影迷,我們正以24秒一幀的速度,在這近200年來逐漸與電影同步。
註1 Friedrich A. Kittler, Gramophone, Film, Typewriter, trans. Geoffrey Withrop-Young and Michael Wutz,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150. 79
註2 文中所述的電影異質性,意指電影並非是在現代主義藝術之媒材特定論述下的單的媒材,而是由各種異質性組成的整體,包括部署上的多樣裝置螢幕、聲音系統、戲院建築、身體規訓等,商業上的流通、發行、片廠與廣告等共同構成所謂的電影。 79
註3 Jonas Mekas, Movie Journal: The Rise of a New American Cinema, 1959–1971 (New York: Macmillan, 1972), 199. 79
註4 12的螢幕中,每個螢幕都播放著有著12章節的《當我繼續前進》(As I Was Moving Ahead),而其中六個螢幕則再輪播《湖濱散記》。 79
註5 Oz1019, 〈一加一等於多:台北市立美術館「一一重構:楊德昌」〉,藝術地圖,https://is.gd/w1HTcG。 79
註6 Friedrich A. Kittler, Gramophone, Film, Typewriter, trans. Geoffrey Withrop-Young and Michael Wutz,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