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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後香港時代台灣文化產業戰略:「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於立院召開

關注後香港時代台灣文化產業戰略:「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於立院召開

月初,文化部公告《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五大重點,其中第五項最為攸關藝文市場長期發展的立基,立法委員黃國書、吳思瑤、林楚茵、伍麗華等人因應此修法方向,特別於今(23)日召開「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包括文化部長李永得、文化部政務次長蕭宗煌、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法務部代表等政府部會代表列席,並邀請熟悉藝文市場產業的專業代表出席彙整修正草案,尤其有關稅改調整的意見。
月初,文化部公告《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五大重點,包括:第一,明訂各級文化主管機關,增修文化藝術事務範圍及其工作者、事業。第二,精簡現行獎助對象、項目及方式,明定獎補助之基本原則與公開透明原則。第三,增訂「勞動權益保障」專章,從促進社會保險參與、急難救助、智慧財產權保障等層面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第四,為契合文化施政方針,因應文化環境及多元藝術型態,增訂推動各項藝文政策之相關條文。第五,擴大租稅優惠,促進藝文市場及鼓勵藝術創作。
「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包括文化部長李永得、文化部政務次長蕭宗煌、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法務部代表等政府部會代表列席,並邀請熟悉藝文市場產業的專業代表出席彙整修正草案,尤其有關稅改調整的意見。(本刊資料室提供)
其中,第五項最為攸關藝文市場長期發展的立基,立法委員黃國書、吳思瑤、林楚茵、伍麗華等人因應此修法方向,特別於今(23)日召開「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包括文化部長李永得、文化部政務次長蕭宗煌、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法務部代表等政府部會代表列席,並邀請熟悉藝文市場產業的專業代表出席彙整修正草案,尤其有關稅改調整的意見。
除了防弊,稅改對藝文產業生態的積極意義?
首先,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回應,近期因新冠肺炎疫情對各文化產業產生衝擊,文化部積極紓困,目前已核定補助2,232件,共計2億2,424萬餘元。但為實質提振整體視覺藝術產業市場,及鼓勵年輕視覺藝術工作者創作,文化部針對《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新增文物或藝術品之交易所得稅不計入個人所得總額,採分離課稅方式徵納,並研擬藝術創作者之租稅優惠方案,即是為台灣藝術產業打底,也望今日的公聽會能傾聽更多產業專業者的心聲,與修正案仍需思考的細節。
立法委員黃國書也補充,台灣的收藏家實力在亞洲一直位居領導地位,然藝術市場環境卻很難將藏家的資源與活水,留在挹注台灣的藝文生態,這是他認為此次修法希望能解除藏家投入振興台灣市場的低度意願,藉由稅改的鬆綁提升台灣藝術品交易的競爭力。立法委員吳思瑤則補充,因為香港疫情的嚴重,台灣曾經因為賦稅的調整,而讓國際拍賣行出走,因應香港的局勢,時機慢慢又回到台灣手上,政府應該要帶頭點火,讓台灣重回亞洲藝術品交易中心的機會再次到來。吳思瑤認為收藏端與市場端的相關政策,攸關國家文化政略的高度,許多政策要重新檢討跟盤點,過去藝術品交易稅務的調整,很容易被簡化解讀是為「富人逃稅」,而導致許多振興藝文產業的法條被擱置,她呼籲財政部和法務部,不要以防弊的思維做為思考。另外她也提及國家應該要思考設立國家購藏基金,讓前輩藝術家的作品有好的捐贈和購藏管道、資金,另外她也呼籲視覺藝術的創作生態,是包含拍賣、展場、布展、運輸等專業人員的生態鏈,尺幅不小於表演藝術,一切的思考都要用生態系的思維來布局,稅改也要考慮對於生態的積極面與正面效應為何?
立法委員黃國書、吳思瑤、林楚茵、伍麗華等人因應文化部公告《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修法方向,特別於今(23)日召開「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本刊資料室提供)
建議文化部需針對產業發展政策,與是否納入洗錢防制作完善評估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公布前財政部與文化部就已經多次協商,對於相關法規鬆綁,期待文化部後續相關的發展策略,希望文化部能夠評估完善,提出整體性的政策。另外,洗錢防制的問題與分離課稅,文化部需針對修法做出完整的稅務支出的評估作業,確保政策是可行和有效性,此外,次長也提到關於第31條修正:為鼓勵藝術創作,個人創作藝術品之首次出售所得,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的部分,她認為不宜採行,因為可能難以認定。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本刊資料室提供)
法務部代表表示,修法必須要思考是否有需要將藝術品強制要納入洗錢防治的規範之中,文化部需針對產業做風險評估,是否因藝文市場交易的特性,需要將藝術品交易指定納入洗錢防制規範。
「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法務部代表。(本刊資料室提供)
相關修法讓台灣藝術市場更具國際競爭力
接著,由藝文市場產業的專業代表進行建言。首先發言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理事長鍾經新,她相當認同這次《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有助於擴大租稅振興產業的企圖。她表示香港過去的民主與法治、金融中心的便利性,讓其成為亞洲文化藝術交流的樞紐,其分離課稅的政策,讓國際級的拍賣公司都把畫廊設立在香港,為香港的藝文生態帶來鉅額商機和利益。但因為香港局勢動盪、《國安法》通過,高階藝術品交易紛紛撤出香港,香港的特殊地位逐漸流失。台灣應在此時機點思考,如何改善台灣藝術品交易的金融的方便性,讓台灣在新時代取得藝術品交流和金融中心的地位,並建構藝術產業各種環節的服務體系,讓台灣藝術市場更具國際競爭力。
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理事長的鍾經新表示香港局勢動盪讓香港的特殊地位逐漸流失,台灣應在此時機點思考,如何改善台灣藝術品交易的金融的方便性,讓台灣在新時代取得藝術品交流和金融中心的地位。(本刊資料室提供)
典藏雜誌社社長簡秀枝,則發言台灣是否有機會接替香港,成為亞洲藝術品交易中心?「非常可能」,但也「非常不可能」,端看大環境的變化,以及台灣朝野的努力。她認為要爭取相關地位,必須評估與加強台灣的四大條件:一、政治風險、二、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的便利性與友善度。三、租稅競爭力、四、人才條件。短期她的修法建議,應真正落實文物藝術品免徵營業稅,以香港的零關稅、零營業稅(VAT)相較,台灣依舊有5%營業稅,在亞洲藝術交易競爭平台,處於劣勢。另外修改《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後,國內畫廊、境內藝博會策展公司,免除5%營業稅,讓業者有利可圖,增強體質,從而反饋到代理藝術家的實質照顧,甚或增加海外征戰能力與機會。
再者,簡秀枝建議落實拍賣交易平台代為扣繳與分離課稅,過去因為必須合併綜合所得稅申報,一曝露賣家隱私,再者申報資料繁複,影響文物藝術品留在本地交易的意願,政府因此抽不到稅收。希望透過修法,以拍賣公司作為扣繳義務人,可以讓稅制與國際接軌,有助於重要文物藝術品,留在國內交易,振興本地拍賣業者。
典藏雜誌社社長簡秀枝短期她的修法建議,應真正落實文物藝術品免徵營業稅,落實拍賣交易平台代為扣繳與分離課稅,有助於重要文物藝術品,留在國內交易,振興本地拍賣業者。(本刊資料室提供)
必須要創造市場才有稅基
中華國際會議展覽協會秘書長林冠文表示,聽到財政部的說法感覺是害怕稅基侵蝕,但財政部應該要思考「必須要創造市場,才有稅基」,台灣許多產業包括製造業、科技業的產業振興法條鬆綁非常寬容,可由產業創新條例中可看到。甚至房地產買賣與炒作的問題,標準都很寬鬆,卻對文化產業稅賦的鬆綁充滿疑慮,為何不放手讓台灣發展文化高端的服務業。他期待政府顧及製造業的用心,也能擴及到藝術文化產業,讓文化產業有更好的稅租與優惠,他呼籲賦稅的鬆綁是為求總體經濟的稅基擴大,而不是要讓政府收不到稅賦。最後他提到藝文產業振興的延伸,許多國際人士因為博覽會造訪台灣,是文化觀光的範疇,《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第二章第23條,「政府應以文化內涵為基礎,整備各項資源,連結在地文化,發展文化觀光。政府得運用觀光發展基金,獎勵、補助從事文化觀光發展者,並得進行產業投資;其獎勵、補助條件、方式、金額或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他擔憂目前觀光發展基金的僧多粥少,是否可思考由文化發展基金來挹注未來的文化觀光發展,並建議可將未來土地實價徵收之稅捐,成為文化發展基金永續財源之一,實踐土地漲價歸公哲學。
中華國際會議展覽協會秘書長林冠文以「必須要創造市場,才有稅基」切入,期待政府顧及製造業的用心,也能擴及到藝術文化產業,讓文化產業有更好的稅租與優惠。(本刊資料室提供)
現任國藝會董事胡永芬表示,「比起無能,錯誤的施政更罪惡。」2000年修正的財稅政策,向所有收藏家的實名課稅,讓所有藏家紛紛出走。過去拍賣行在台灣,台灣有很好的主場優勢,中生代藝術家市場非常好。反觀目前香港上半年四場拍賣,台灣藏家的貢獻就佔三成之多,年度可能有約有160億台幣的成交額是台灣藏家貢獻,是台灣拍賣行成交額的四倍多。目前在後香港時代,亞洲各國紛紛想取代香港的特殊地位,新加坡和上海與台灣在藝術市場這塊最具競爭力,我們必須在基礎政策工具上積極調整,除了免除藝術品進口5%營業稅外,她也建議應將藝術品作為資產管理的項目及工具的相關配套政策,推動完善的鑑價制度,並積極扶持整合各類藝術資料庫,逐步建立交易紀錄的完整性和實用性。並建立制度鼓勵民間企業收藏藝術品與資產信託,讓整個藝術市場蓬勃起來。
現任國藝會董事胡永芬表示,「比起無能,錯誤的施政更罪惡。」提醒政府2000年修正的財稅政策,向所有收藏家的實名課稅,讓所有藏家紛紛出走。目前在後香港時代,亞洲各國紛紛想取代香港的特殊地位,我們必須在基礎政策工具上積極調整。(本刊資料室提供)
以文化戰略布局來提高台灣的能見度
台北市藝術產業協會理事長陳菁螢則表示,她個人在台灣與香港都有畫廊據點。即便香港近期陷入困境,她仍沒有考慮撤掉香港據點,主因為香港稅率容易經營藝術品,藝術市場交易免關稅、免營業稅都是她持續營運的理由。希望這場公聽會能改善台灣的整體環境,讓藝術品進出口免徵營業稅、減免營業稅。
對外的部分,實質讓台灣的畫廊出口可以更有競爭力。另外她也建議外館要將台灣藝術做為文化觀光宣傳特色,不然台灣藝文產業缺乏知名度與品牌,也很容易與中國畫廊混淆。陳菁螢也提及在拍賣行離開台灣後,台灣藝術家有行無市,真的需要鑑價機制的建立,才可能做藝術品的資產規劃。
台北市藝術產業協會理事長陳菁螢表示,她個人在台灣與香港都有畫廊據點。即便香港近期陷入困境,她仍沒有考慮撤掉香港據點,主因為香港稅率容易經營藝術品,希望這場公聽會能改善台灣的整體環境,讓藝術品進出口免徵營業稅、減免營業稅。(本刊資料室提供)
双方藝廊共同創辦人及策展人胡朝聖表示,藝術應不是少數人的產業,而是全民的工作,台灣面對偌大的競爭市場,藝術是最好的外交武器,如國內通過的同婚政策,就為台灣帶出一波很好的外交宣傳。他於2000年初到香港,當地的藝文機構很少,但因為國際藝博的進駐,當地生態明顯質變,過去十年間,他反而要頻繁造訪香港觀察國際當代藝術的表現,他認為經營藝術產業、文化消費是百利無一害的思考。胡朝聖提及稅率的調整,也會間接改善藝術產業因為市場不活絡,只能向國家申請補助的困境,我們應該要讓整體環境更為友善,讓國內外的畫廊、藏家都能更簡便的支持藝文生態,這是以文化戰略布局來提高台灣的能見度。
双方藝廊共同創辦人及策展人胡朝聖認為經營藝術產業、文化消費是百利無一害的思考。稅率的調整,也會間接改善藝術產業因為市場不活絡,只能向國家申請補助的困境,我們應該要讓整體環境更為友善,讓國內外的畫廊、藏家都能更簡便的支持藝文生態。(本刊資料室提供)
博物館細則鬆綁,美術館典藏品可能回歸市場?
獨立評論人吳牧青發言表示,就總體經濟的公式檢驗,台灣的藝術產業永遠在仰賴政府支出、補助或是採購,藝術產業如何導入其他投資模式其實非常重要。他特別提到關於美術館典藏品的部分,要建立藝術品市場和機制,讓美術館藏品可以流通回到藝術市場,美術館和藝術市場要有對應,讓有專業機制、藝術史定位的藏品,還是可以回到藝術市場。他強調《博物館法施行細則》第六條,規範博物館要永久典藏才算是典藏品,如果前輩畫家後代都不一定全數保存作品,那為何美術館一定要永久典藏,美術館應該要調整對於典藏品的定義,不然一直增建庫房是永無止盡。
獨立評論人吳牧青特別提到關於美術館典藏品的部分,應建立藝術品市場和機制,讓美術館藏品可以流通回到藝術市場。(本刊資料室提供)
結語
最後黃國書委員作了總結,政府應該思考文化藝術發展是否是國家政策發生的目標,後香港時代,文化部有沒有遠見和高度去爭取,成為亞洲藝術最重要的市場,應以此為目標和財政部、法務部研擬構通,包括藝術品分離課稅的稅制可能涉及的影響、洗錢防制配套的策略,讓藝術人才對於這個產業的前景有未來感,他也同時宣布相關草案的修法下一會期,將由吳思瑤委員做為總召,希望相關修法能在下個會期看到具體成果。
 
關注後香港時代台灣文化產業戰略:「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於立院召開
相關閱讀振興之前,先升級法理基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預告60日版觀察
張玉音(Yu-Yin Chang)( 341篇 )

文字女工與一位母親,與科技阿宅腦公的跨域聯姻,對於解析科技、科學與藝術等解疆界議題特別熱衷,並致力催化美感教育相關議題報導,與實踐藝術媒體數位轉型的可能。策畫專題〈為何我們逃不出過勞?藝術行政職災自救手冊〉曾獲金鼎獎專題報導獎,並擔任文化部、交通部觀光局指導的「台灣藝術指南」專冊、「台灣藝術指南TAIWAN ART GUIDE」APP研發計畫主持,以及Podcast節目「ARTbience藝術環境音」製作統籌。曾任《典藏.今藝術》企畫編輯、副主編、社團法人台灣視覺藝術協會理事,現為藝術新媒體「典藏ARTouch」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