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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千山館文物續留故宮,故宮寄存新制不溯及既往

蘭千山館文物續留故宮,故宮寄存新制不溯及既往

故宮已於今年8月和蘭千山館後人草擬新約,蘭千山館文物將暫留故宮。故宮昨日亦正式公布「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作業要點」,即日生效。新法對於寄存規定有大幅修改,但不溯及既往。

去年(2022)國立故宮博物院傳出將退回蘭千山館寄存文物,引起風波。在新院長蕭宗煌上任後,對於「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台灣」連署正向回應,並表達善意:「故宮將秉持原始寄藏人林柏壽先生寄存的初衷美意,以最大誠意持續與家屬溝通,並尊重林府意願,期待蘭千山館文物可以續存故宮,成為臺灣的共同資產。」如今故宮證實,已於今年8月和蘭千山館後人達成共識,蘭千山館文物將續存故宮五年。

蘭千山館文物風波也促成故宮修改法規,今年6月16日,故宮預告廢止「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預示將對寄存辦法進行改革。昨日(8月31日),故宮正式公布「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作業要點」,即日生效。新法對於徵集審查方式、委員資格皆有更詳細的規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寄存部分有大幅修改。

8月31日新公布「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作業要點」之寄存部分。

首先「寄存文物以於未來可能永久入藏之優先考量」成為新的前提,避免產生寄存文物退還、領回爭議。而故宮得以在獲得寄存者授權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十條規定,將所接受寄之物進行暫分級,並得提報文化部資產局古審議。

去年民間「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台灣」連署訴求,希望指定褚遂良的〈黃絹本蘭亭〉以及懷素的〈小草千字文〉為國寶,避免珍稀古物流落海外。事實上,依照文資法,私人文物僅有所有人才能提報文資審議,故宮並不可自行提報文資審議。而故宮藏品徵集作業要點新制,規定寄存者須授權故宮提報古物審議,為未來寄存文物指定重要古物、國寶留下可能。

其次,新制規定寄存合約中必須包含寄存必要之保管與維護費用,並訂保險和理賠方式。過去故宮對寄存文物並無收取保管費用,有不少私人文物免費寄存,導致「私人物品免費占用庫房、資源」之說,未來將不再有無償寄存的情況。值得一提的是,蘭千山館主人林柏壽在寄存文物之初,曾提供故宮新臺幣100萬元保管費,嚴格來說不是免費寄存。故宮說明,林柏壽自民國58年7月1日起分兩年提交新臺幣100萬元基金,專供「寄存品之維護、裝璜及出版使用」,目前該筆基金併計利息結餘約新臺幣118萬餘元。

徵集要點雖有大幅修改,但故宮證實新制不溯及既往,而蘭千山館文物屬過去的寄存案件,不會比照新制,林家後人應無保險、保管費用之擔憂,而文物也續留故宮,風波暫告一段落。未來「蘭千」之褚遂良〈黃絹本蘭亭〉以及懷素〈小草千字文〉是否提報審議,仍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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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采蘋( 37篇 )

《典藏.古美術》編輯,古文明愛好者,關注書畫藝術活動,秉持幽默看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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