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文化保護的法令,規範於《憲法》、《文化資產保護法》、《文化基本法》……之中,這些法律經歷了歷次修法,經由法律人精心設計,讓部分純潔如小白兔的公民認為台灣已經逐漸邁入文化保存的國家,也認為就法律的位階來說,《文化資產保存法》是特別法,應該優先於《都市計畫法》。
不過熟悉這些法令的文化人士,其實心裡明白,政府的文化保存政策,老早就向開發下跪低頭,政府、政黨儼然已經成為帶頭破壞潛力文化資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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