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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Performa臺灣館案例試想國際交流策略

就Performa臺灣館案例試想國際交流策略

此篇希望就Performa國家館的案例來試想國際交流的策略,再行去思考作為藝術文化工作者或是相關的中介組織在其中的能動性,及臺灣的文化宣傳策略如何能有機會有系統地為藝術創作者們創造出更多屬於臺灣的機會。
接續著前文提及有關非營利藝術組織的經營面向和藝術願景,此篇希望就Performa國家館的案例來試想國際交流的策略,再行去思考作為藝術文化工作者或是相關的中介組織在其中的能動性,及臺灣的文化宣傳策略如何能有機會有系統地為藝術創作者們創造出更多屬於臺灣的機會。
2019年在Performa雙年展舉行「無牆國家館臺灣館」紐約記者會。(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提供)
Performa國家館的因緣
此次Performa臺灣館的緣起,來自文化部駐紐約臺北文化中心及與Performa內部長期合作的藝術文化工作者黃彥榕(Debbie Huang)兩方共同協力促成2018年3月Performa創辦人蘿絲李.戈柏(Roselee Goldberg)的訪臺行程。確認後續合作後,Performa團隊的工作代表來臺進行田調與協調,進一步橋接臺北市立美術館及空總當代文化實驗場作為共同合作的機構,由臺北市立美術館及空總當代文化實驗場各自提出建議藝術家名單及提案,並與Performa的策展及製作團隊討論決定最終參與的藝術家及藝術計畫。意即,這個國際交流案例來自旅外的地方專業者與臺灣駐外文化單位的專業人員共同牽線,鏈結臺灣官方機構與美國單位,進行下一階段的參展藝術家決定與共同製作,再發酵至後續各式層面國際交流。
2019年記者會現場的蘿絲李.戈柏(Roselee Goldberg)。(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提供)
國際交流的過程與觀察
在這樣以機構鏈結的國際交流過程中,就Performa內部觀察到的面向而言,其實可以看見許多短期跨國共製(非旅運舊/新作的模式)所面臨的共同問題─溝通平臺與文化背景的歧異。這個差異不僅只在藝術表現層面上發生,同時也展現在關注的目標、價值觀與美學判準等各式權重之上。除非是兩個長期共同合作的機構,短期單次的狀態實則會花費許多成本在相互理解之上,然後才能有機會漸漸進行到下一步真正意義上的合作。這並非是個負面的問題,反而值得思考其中的差距,以及作為中介組織抑或是扶植機構所能從縫隙中給予的臺灣創作者的各種協助與支持。就目前臺灣生產出的相應對策,大致可見兩個方向:一是單位對單位(個人、團體或機構)長時間且多次的合作與磨合,由政府給予預算資源或是個人私尋資源,雙邊單位培養長期且綿密的默契和關係,共同發展多次的合作計畫;二則是由政府所主導或協助帶有著文化宣傳意涵的國際交流,含括著中介合作機構的角色,擁有相應行政資源、專業執行意見及背後相應的配套方案,同時輔以文化宣傳的策略。
2019「Performa藝術節」獲邀參展的五位臺灣藝術家,左起:周育正、黃博志、蘇匯宇、余政達、鄭淑麗。(Performa藝術節提供)
國際交流與居中者的能動性及政府文化宣傳的角色
暫且將長期相互經營與交流能自主滾動的模式放置一旁,在思索文化宣傳這樣的問題時,相較於不斷輸出國家文化形象的強勢國家而言,臺灣在經歷過早期威尼斯雙年展政治宣言式的宣傳,或是如同科索沃藝術等邊陲與中心共謀的交換輸出模式,依舊屬於相對弱勢文化的今日臺灣,該以什麼樣的策略和角度推進國際文化交流?有限的文化經濟體及目標群眾無法在經濟層面亦或是國際話語權上,形成足夠的自主拉力,將外國創作吸引至臺灣,或是將臺灣創作者推至國際來進行內容/經濟層面上的交流/交易。輸入與輸出長時間呈現買辦逆差,或是大多著力於扶植部分藝術家或團隊,導致政府雖有心力或飽含理想推廣文化外交,但劃出了大量資源與力量向外推廣時,卻常常很可惜地感覺成效有限,或是有時也無奈將國際交流的宣傳對象轉訴諸於國內群眾。
鄭淑麗《SLEEP1237》。(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提供)
在鄭部長時期,提出了部部都是文化部的概念願景。相較於過去扶植重點團隊,也開啟更多臺灣創作群體共同出國交流的機會,同時也意圖打造各式國家隊宣傳臺灣文化形象,而非僅為個別藝術家的國際藝術成就作為唯一政策訴求。以此概念環顧周邊鄰近國家,或是在臺灣其他領域如建築等的策略,如同李孟學在《臺灣藝術國家隊緣起: 巴西聖保羅雙年展與中華民國》文中所提及,如何尋求臺灣在國際藝術環境中的自我定位,明晰文化宣傳的方向,在愈在地也愈國際的過程中,藝術家的創作也能在個人創作自由之外,展開於國家文化宣傳所撐出於強勢文化語言之下的空間,同時也有機會創造出更多的屬於臺灣的國際機會。而後續的制度層面,能統合地方組織游擊式的長期合作機制,積累國家文化機構的內部專業人員及運作系統,讓平臺的運作能夠積累於平臺之上,產生出一條能將地方組織的交流效應放大的路徑。兩方的合流可以讓外部累積有質度,平臺的積累有強度。也就是說,在整體的系統之中,如果能在地方的機制與國家的助力間,尋找一個分眾合流的模式與進行的策略方向,讓資源能累積在個人,但不只純然累積在個人,同時成為共享的網絡並放大於平臺,也許是一個策略上能夠思索的問題。
蘇匯宇拍攝作品過程側拍。(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提供)
暫時的試想總結
在以國家立場進行文化交流時,常常在吸收外來文化經驗與向外宣傳自身的文化文本之間不斷來回。常理上,相對強勢的文化群體有較多的空間去回溯歷史,並與當下的科學研究結合,以論述並包裝其文本的合理與正統性。而弱勢的文化群體則會拉展出較大差異光譜,在自我否定、塗抹易容及強調其正確性間散佈。臺灣本身政治狀況及主題意識複雜,而這之中在文化價值上所擬定的策略賽局與各種文化代理人(藝術家、文化機構等),在自身認同(內在)或是外部資源(外在)的角力,也讓策略的兩面性及如何借勢而為成為一個非常難解的問題。也許我們能在不斷實驗與實踐的過程中,審慎面對每次國際交流的案例並行分析,慢慢摸索出一組策略與路徑及該屬於臺灣的文化面容。
王韓芳( 3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