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解嚴後,1990年12月至1993年9月這二、三年間,在那個依然是個革命戰火倥傯、火藥味煙味仍在暗處瀰漫、革命的熱情夢想尚未灰飛煙滅、革命的火種依然噴著火紅星子的年代,在多少人心中仍滿懷有許多革命的大小事業要幹、相信改變這個不公不義的世界仍有可能的信仰仍然未被邪惡勢力動搖的年代,筆者擔任1990年6月由一群以《人間雜誌》(1989年11月停刊)編輯及記者群為主體成立的「臺灣民眾文化工作室」所交付的、每月在位於高雄的《民眾日報》副刊上,編輯一次一個整版《民眾文化月報》的任務。而1991、1992年間,在與香港民眾劇社的莫昭如密切交流對話過程中起心動念、於1992下半年筆者開始編輯、1994年12月由唐山出版社出版的《民眾劇場與草根民主》,自1992年1月30日《民眾文化月報》刊出了〈亞洲民眾劇場的可能性——莫昭如與「河左岸」的對談〉之後,《民眾文化月報》與計劃出版的書(即《民眾劇場與草根民主》),兩者的編輯與撰文,便在一條共同的主軸線上,交錯地、相互支援地,往目標大步奔跑前進了⋯⋯(固然筆者覺得在展開「民眾劇場」的起步階段,必須對臺灣1980年代小劇場運動的經驗進行總結和吸收,而做了一系列約八篇小劇場的訪談及評論。另外也刊出了約七篇紀錄片的介紹與評論。)
《民眾文化月報》在與《民眾劇場與草根民主》的策劃理念合流之前,即1990年12月至1991年12月的這一年間,到底都做了些什麼呢?而1992年1月與《民眾劇場與草根民主》合流之後,又發生了什麼樣的轉變呢?
《民眾文化月報》第1期的發刊詞。(吳思鋒提供)
就前者來說,我們可以從發表的篇目,大略可以看出它關注議題的重心和表明的立場:
第1期有發刊詞、筆者〈從鄉土文化到民眾文化〉、周霜〈莫那努道精神不死〉、鍾喬〈「射日的子孫」霧社事件報告劇引言〉;
第2期有鍾喬〈飢荒之島的都市窮人〉、何經泰〈拍攝流浪漢始末〉;
第3期有筆者〈反戰思考與反對文化〉、林瓊華〈第三世界的反戰文學代表─南韓民眾作家黃皙暎〉、鍾喬〈「人類館」反對戰爭加害的民眾戲劇〉;
第4期有鍾紀東〈在星條旗漫天飛舞的白色天空下——戰後反共戒嚴體制的形成〉、藍寧〈國際冷戰結構下的白色恐怖〉;
第5期有汪立峽〈戡亂戒嚴體制下的臺灣社會及其未來〉、筆者〈戒嚴體制下的記憶與身體〉、陶宗瑋〈戒嚴文化下空間意象的意識形態〉;
第6期有筆者〈白色恐怖的歷史思考〉、藍寧〈白色恐怖〉、汪立峽〈關於「獨臺會案」的一些感想〉;
第7期有筆者〈檔案、民眾史與人民記憶〉、藍波〈通過歷史鏡頭顯現的歷史光影——何經泰的50年代白色恐怖攝影報告〉;
第8期有王墨林〈身體不在的舞臺——革命樣板戲的美學反思〉、筆者〈政治前衛劇場與身體論〉;
第9期有筆者〈從小劇場、行動劇場到民眾劇場〉、菲律賓教育劇場的E.Cloma〈菲律賓的民眾文化與劇場運動〉;
第10期有王墨林〈劇團形式與觀點內容——試論兩者之結構關係〉、筆者〈草根文化行動與民眾劇場〉;
第11、12期是內部討論會的專刊〈家族、身體與政治風景——環繞一本攝影集的對話〉,陳介人、王墨林、辜振豐及筆者參與了這次高重黎攝影集的討論。
從上述篇目及作者群看來,討論的議題焦點,並不是像1992年1月之後是以「民眾劇場」為中心焦點環繞著展開的,而是較真實反映了「臺灣民眾文化工作室」1990年6月成立時期所設定的、以「1950年代白色恐怖」的歷史經驗作為思考反省課題、以集體藝術創作進行藝術呈現的目標及議題。
因此,在這裡,我們有必要簡單地回溯一下「臺灣民眾文化工作室」成立的脈絡、內涵、宗旨和目標。對此,在1991年6月刊出、筆者撰寫的〈檔案、民眾史與人民記憶〉一文開頭幾段,有扼要的敘述可對當時背景做出一個清楚的交代:
「(民國)78年底、79年初,幾位素來關心臺灣歷史、文化的文化、藝術工作者,為了想更深入了解八十年代以來臺灣社會急遽變化底內在精神面貌及歷史根源,覺得有必要以小組團隊合作的方式,折返臺灣戰後歷史的零點,對仍被官方體制掩埋在『歷史』最底層——在『二二八』已在近年來被民進黨運用來與國民黨進行政治談判與和解之後,仍屬歷史禁區——的『五零年代白色恐怖』進行歷史的探索,於是組成了『五零小組』。『五零小組』的基本工作,首先是以曾在《人間雜誌》的藍博洲近幾年來以五零年代為主題所作的口述歷史,以及其他的相關材料,作為理解、討論、發展的背景與基礎。其次是以『五零年代白色恐怖』的歷史經驗作為共同反省、思考的課題,通過各人所熟悉的藝術表現媒體,從口述歷史的層面,轉化到文化反思的層面,再到藝術創作的層面。這其中提煉、轉化的過程,當然是整個文化、藝術創作過程當中最具挑戰性的工作。(民國)79年6月,經過了半年多的思想準備和基礎工作之後,『五零小組』決定改名為『臺灣民眾文化工作室』。在成立宗旨中,明確表明了工作室的歷史觀、文化觀和創作方式。首先是確立了民眾史的立場,並以之作為反省、思考臺灣現代歷史過程的基礎、基本觀點。其次是以文化行動和藝術表現形式的呈現和探索作為基本任務。民眾性、現實性和批判性則是思考創作的原則。⋯⋯」
因此,「臺灣民眾文化工作室」內部成員或者戰鬥團隊的組織或編組,是以原先《人間雜誌》系統為主幹,編入各文化藝術創作領域,如報導文學或口述歷史有藍博洲、韓嘉玲,戲劇有鍾喬、王墨林,攝影有關曉榮、李文吉,理論及評論有筆者,然後欠缺人的領域,再往外尋找,美術找來了陳介人,紀錄片找來了吳乙峰,攝影再加入了已在進行拍攝《白色檔案》的何經泰,上述這些成員構成了工作室的主要戰鬥隊伍。另外像實驗攝影的高重黎、留日做文學評論的劉效春、報導文學的林瓊華,也偶而臨時性參與工作室的一些活動、計畫或討論會。當然,工作室不一定看得見的、但實質上真正的「精神導師」,或者理論上、知識上、文化上、思想上的「領導者」,也就不需做第二人想,想當然爾就不外乎是陳映真。關於陳映真遺留下來的精神、思想、文化遺產,除了《陳映真全集》之外,可參閱薛毅編、2009年三聯書店出版的《陳映真文選》。其實,陳映真在許多內部會議場合上、或長或短的演講或指導性的講話或提綱契領式的分析是最具啟發性的,但不曾錄音錄影,也不曾整理發表,就看當時在場聽者吸收領悟受用多少了!
《民眾劇場與草根民主》書封。(吳思鋒提供)
再就後者來說,也就是《民眾文化月報》自1992年1月與《民眾劇場與草根民主》合流之後,發生了什麼樣的轉變呢?回答這個問題,跟回答1992年1月以前的《民眾文化月報》呈現或反映了什麼樣的思想路線一樣,必須簡要回溯一下以「民眾劇場」為「民眾文化運動」的焦點核心、運動並依此環繞而展開的「臺灣民眾劇場」運動路線的來龍去脈。我們暫且用從下游逆流而上、往上游回溯的方式來回顧和探討「臺灣民眾文化工作室」,或者臺灣發展「民眾劇場」這一段特殊的歷史經驗,相信可以釐清很多積非成是的「迷思」、有意無意的扭曲誤解,以及極不專業的「以假亂真」的冒牌行為。
1990年12月及接續著1991年8月與「臺灣民眾文化工作室」有關的兩個事件,堪稱決定性地影響或大大增強了「臺灣民眾文化工作室」戲劇路線的走向及背後的整套思維,至少,它播下了「民眾戲劇」與「民眾文化運動」結合為一體的火種。現在若硬要為它取個作為代號的名字,或許暫時可以稱之為「亞洲整合型民眾戲劇」(凡艾雲 [Eugene Van Erven]在他1992年出版的《歡愉的革命:亞洲的劇場與解放》[The Playful Revolution : Theatre and Liberation in Asia]書中率皆稱為「解放劇場」),它是「菲律賓教育劇場」長期發展出來的、在1989年前後差不多定稿的《基礎整合型戲劇工作坊》可就地靈活應用的變體。1990年12月菲律賓「亞洲民眾文化協會」(A.C.P.C.)的幹部,與日本「黑帳篷」(B.T.T.)的幹部,在臺北與「臺灣民眾文化工作室」進行了數天密集的交流研習營。此次交流促成了1991年8月,「菲律賓教育劇場」的E.Cloma到臺北主持了一個長達七天的「基礎整合型戲劇工作坊」,做了一次非常示範性的演練(E.Cloma當月在臺北做了一次演講,內容刊登在1991年8月30日的《民眾文化月報》上,題為〈菲律賓的民眾文化與劇場運動〉)。這是「菲律賓教育劇場」為臺灣的「民眾戲劇」與「民眾文化運動」的有機結合所灑下的珍貴種子。
「第一屆亞洲民眾戲劇節」手冊封面。(林寶元提供)
但隨著香港民眾劇社的莫昭如在1991年底來臺,與「臺灣民眾文化工作室」開始展開極為密切的合作交流,特別是與鍾喬在戲劇工作坊上的交流,以及與筆者在思想、劇團與稿件(反映在1992年1月以後的《民眾文化月報》上)之間的交流,以及在1992年3、4月及1994年3、4月,慢慢地把「民眾戲劇」發展的重心及運作的思維,轉移到菲律賓「亞洲民眾文化協會」在1989年所發展的「亞洲的吶喊」亞洲戲劇節的一種展演性的推廣模式上。「臺灣民眾文化工作室」大體上也被這樣操作模式的拉力所吸引或牽引、隨之傾斜,導致「菲律賓教育劇場」為臺灣的「民眾戲劇」與「民眾文化運動」的有機結合,所灑下的珍貴的種子和養分,完全來不及吸收消化、深化辯證,乃至莫昭如所初步接觸及介紹的關於巴西奧古斯都.波瓦倡導的「受壓迫者劇場」,亦同樣在完全來不及沉澱扎根下,在臺灣「民眾劇場」界,受到許多扭曲誤解、浮泛的移植套用,這也是1992年間筆者與莫昭如滿懷熱情地討論翻譯《受壓迫者劇場》一書並做有系統地深度介紹(筆者〈當代巴西劇場的革命精神〉,1992年5月刊出,是一個起點)時所始料未及的。
至於菲律賓「亞洲民眾文化協會」在1989年所發展的「亞洲的吶喊」展演性的推廣模式,與「菲律賓教育劇場」(P.E.T.A.)、「民眾戲劇」與「民眾文化運動」的有機結合模式,兩者之間的關係、或性質策略效果之異同、或孰優孰劣等,已超出本文範圍及字數,有興趣者可做進一步探究,若有機緣容後再敘。
林寶元( 1篇 )追蹤作者
臺南市人,1990年「臺灣民眾文化工作室」共同創立者,負責集體藝術創作計畫「五零年代白色恐怖」理論評論,「民眾劇場」理論與實踐探索,《民眾文化月報》編輯論述等工作。社會學及電影劇場學者。編著有《新電影之死》、《新電影之後/外》、《民眾劇場與草根民主》、《解嚴後十年電影/文化/論述》等。譯作有《尚-盧 高達:影像、聲音與政治》、《異端的電影與詩學:巴索里尼的性、神話與政治》等。即將出版有《對歷史與人民記憶的召喚:以電影、劇場之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