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歷史博物館自9月21日起推出「他者.他方:常玉與旅法藝術家的巴黎跫音」特展。包含常玉在內,匯集了在國際藝壇上揚名的11位留法藝術家的傑作,展現了東方藝術家與西方藝術交流與融合的重要歷程。史博館自1968年獲得教育部撥交的42幅常玉油畫,並經多次撥交與購藏之後,已有52件館藏,堪稱擁有常玉代表作品最豐富且完整的典藏。有趣的是,七月間臺灣文獻館展出了被藝文團體強烈抨擊為假畫集團的常玉偽劣假畫,居然和史博館此次正在展出的20幅常玉精品「撞畫」。
這個集團曾公然表示:「當年為了應付教育部長黃季陸,隨便畫了一些草稿送到臺灣,不料竟被史博館典藏至今」;他們聲稱手上的畫作「才是常玉事後依草稿細心創作而來」。此類以假亂真的說辭固然荒謬,但史博館對此關乎國家藝術殿堂清譽的汙衊,卻始終未有具說服力的駁斥與澄清;而文獻館表示已要求展者提供「作品來源」以辨真偽,事關重大,卻至今未有明確交代。各界期盼屢遭偽畫爭議的國家場館,能早日提出具體深入的報告並採取行動,方能阻遏遊走於「藝術詐欺」邊緣的惡行。

2018年中國貴州遵義公安機關接到舉報線索稱,市場上出現大量仿冒范曾等當代書畫家的作品出現在拍賣市場,給藝術市場秩序造成不良影響。司法力量立刻適時介入,終於偵破了假畫一條龍集團。從創作假畫、編造故事、出版圖錄、偽造證書、販賣假畫,到仲介牽線、勾結拍賣公司,然後鈔票大把大把入袋。
與此相比,文獻館的「倜儻筆墨」展覽。主辦集團先結盟所謂的企業家、科技大老作為畫作提供者以建立信用;次則利用「協會」之名出面,自稱是「鑑定專家」並自製「鑑定證書」;甚至結合佛光山《人間福報》共襄盛舉。進而進入史博館、臺灣文獻館舉辦展覽,出版《圖錄》替展品漂白而取得「身分證」;還捐贈所謂的「文物」給大學,號稱「做公益」;集團裡更有「御丞璽拍賣公司」參與其中,展品不愁無銷售管道。
這個集團,涉嫌偽造的不只油畫、水墨畫,還包括瓷器、漆器、佛像、唐卡、印石等「古文物」。在御丞璽2021年春拍「劇魂與丹青」和2022年春拍「南無的法界之佛教藝術」的圖錄上,至少有29件令人啼笑皆非的張大千、齊白石、佛像、唐三彩、田黃等作品,已經在「南無盛世」及「倜儻筆墨」展覽圖錄中出現,「公益展覽」一晃變成「私利買賣」。同一批人、同一模式,一再公然挑戰藝術市場的信用與秩序而肆無忌憚。試問,究竟國家場館的主管們真是「才疏學淺」不足以勝任把關工作?還是官商之間另有暗盤勾結、利益交換的內幕?值得主管機關深入瞭解並作適當處置。
根據報導:「獨立策展人胡永芬、文資學者蕭文杰、耿畫廊負責人耿桂英具名向調查局檢舉並製作筆錄。但他們不算『受害人』,目前法令也不夠完整,恐難將假畫集團定罪。」經查在車站舞刀弄棍的人、詐騙集團的車房,即使沒有「受害人」報案,不也都取締繩之以法了嗎?難道涉嫌藝術詐欺在臺灣享有特權?實在令人不解。
臺灣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益。《刑法》也有妨害農工商罪、偽造文書印文罪、詐欺背信罪之設。這幫橫行藝術界17年的幫派,並非「無法可管」,而是「政府不管」!如係法律不周全而需修法、立法,政府也有義務劍及履及去亡羊補牢,還在等什麼?中國在六年前已對藝術詐欺採取強硬執法,殷鑑不遠。作為法治國家的臺灣,當然有「法」守護這塊藝術淨土。請政府告訴大家,「中國」能,「臺灣」更能!
本文原刊載於《今藝術&投資》2024年12月號38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