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臺中東區後火車站區域,為目前僅存臺中日治時期劇場遺構「天外天劇場」,6日經人發現已有工程單位開始進行拆除工作,經查證得知,天外天劇場原於去年9月21日公告延長暫定古蹟期限6個月,卻已於同年11月11日撤銷(參見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目前天外天劇場已無任何文資身分。
根據相關消息來源指出,因天外天劇場有圍籬,難以確認拆除情況,但似乎是從屋頂開始進行拆除作業。該拆除作業從下午開始,已拆除原本加在原有結構上方左側的C型鋼架。
由於地主與地方人士強烈希望將天外天劇場拆除重建的企圖,自2014年文史團體發起關注保護以來,情況一直相當緊張。2019年3月6日在文化資產審議會上,決議不予指定為古蹟,也不登錄為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使天外天劇場的前景未卜,更一度面臨拆除情況。雖然文化部介入將其延長暫定古蹟的身分,然而或許終究不敵地方壓力,又予撤銷。
據《文化基本法》第9條規定:「國家應定期普查文化資產,就文化資產保存、修復、活化與防災,提供專業協助及技術支援,必要時得依法規補助。…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文化保存義務之履行,有監督義務;地方政府違反法律規定或怠於履行義務時,中央政府應依法律介入或代行之。」相關文史團體已在網路上向行政院進行訴願,希望可以恢復天外天劇場的暫定古蹟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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