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的懷素論辯,就像任何學術論辯一樣,辯論雙方不 是一定會達成共識,甚至各執己見,使局外人愈如墜入五里霧中,不見真象。
然而在雙方各自鑽研探索的過程中,都會有些意外收穫,不一定有關主旨,卻解決了久懸的疑案。
在今年(2004)10月底的「懷素自敘帖與唐代草書」學術討論會之前,論辯雙方主要有李郁周先生及青年學者王裕民參與,旁觀者都可以感受到二位的投入,他們對主題用力甚深,不論是資料上、方法上都給人許多學習和思考的空間,因此筆者在拙著《懷素自敘帖的臨床診斷》中雖然不能同意李氏的「文彭摹本說」而力辯之,並重申宋跋皆真之 論;但仍然肯定二位的考證和論辯,有助於學術的提升,並表示敬意。
本文之撰,乃因上述拙著倉促間不能對某些細節作較為深入的研考和發揮,校稿時也不能補入,故單獨成篇。在書畫鑑定上,以書畫的筆法和風格來鑑定眞僞,是為「目鑑」,以歷史及文字的考證來鑑別,稱為「考鑑」。本文主旨即如標題所示。
蘇舜欽(1008-1048)是研究懷素〈自敘帖〉不可避免的名字,因為根據他自己的一則題跋,以及宋人的記載,他曾收藏懷素〈自敘帖〉的一卷真跡,只因為卷首「前一紙縻潰不可綴輯」因而為之補書。一般相傳目前臺北故宮博物院收藏的墨跡卷,前一紙「紙色微異」(見文徵明跋語),就是蘇氏所補,從卷首:「懷素家長沙……」一共六行的草書就是他的書跡。
且不論第一紙前六行是否蘇舜欽親筆,即使認為那是摹本,那六行字仍代表了蘇舜欽摹仿懷素的風格。

為了要證明或否定上述的傳統認知,我們都希望能找到蘇舜欽其他的書跡來比勘。他的生命很短,書跡也少,台北故宮一幅也無,直到1970年筆者注意到日本《槐安居樂事》圖錄的書跡中就有一幅蘇舜欽的〈五言絕句〉草書冊頁,其後筆者在東京國立博物館見過原件,用筆中鋒圓轉,書風確是出於〈自敘帖〉,無款印,只有裝貼於左方的長條裱紙上王文治(1730-1802)的題鑒:
蘇子美書跡不多見,其奇妙處乃至於此!渴筆處猶可想見古人飛白之韻。嘉慶庚申(1800)觀於池上書堂。文治。

可見在王文治之前,此詩已傳為蘇舜欽所書,實際上在清初的書畫著錄(《式古堂書畫彙考》)中就已出現。至於是否為真跡,無從深考,那時《契蘭堂法帖》本的〈自敘帖〉尚未發表,所以也看不到蘇舜欽在慶曆8年(1048)9月14日的題跋刻本。其他深藏於叢帖中的資料也分散各處,在美 國和台灣收藏的法帖有限。因此在當時可以稱之為「孤本」的〈五言絕句〉只能用約略的時代風格來衡量,只是感到在書風上可以與黃庭堅的草書屬於同一時期,而黃庭堅在〈草書杜老詩後與黃斌老〉的自跋中云:
予學草書三十餘年,初以周 越為師,故二十年抖擻俗氣不脫,晚得蘇才翁子美書觀之,乃得古人筆意;其後又得張長史、僧懷素、高閑墨跡,乃窺筆法之妙。
可見山谷的草書是從蘇舜元(才翁,1006-1054)、蘇舜欽(子美)兄弟得古人的筆意,而蘇氏兄弟也受懷素影響:
才翁以書獨步一時,其草聖多得之懷素,而山谷……又出於才翁也。
〈龍江夢餘錄〉
從這些模糊的文字記述,加之蘇才翁的大草書也無傳世,因此對蘇舜欽名下的〈五言絕句〉始終不能肯定或否定。
這次懷素論辯中,王裕民在這一點上有所突破。當他檢視蘇舜欽名下的作品時,除了列舉近年出版的刻帖中材料外,他舉出《草書五言絕句》這一首詩的作者非是蘇舜欽,而是王安石,詩名《南浦》云:
南浦隨花去,迴舟路已迷:暗香無覓處,日落畫橋西。
所以他下了一個結論「其偽可知」(《假國寶》(台北:桂冠),頁17)。因此筆者在上述拙著(《書法鑑定兼懷素(自敘帖〉臨床診斷》)中說:
前人不可能寫後人的詩句,因此要推翻這是蘇舜欽的書跡,應該已經可以成為定論了,筆者也深服此論。
後來又查對了蘇舜欽與王安石的實際年齡,接著說:
雖然王安石(1021-1086)比 蘇舜欽(1008-1048)晚出十三年,但蘇氏去世時,王氏已經二十七、八歲,如果不能確定這首《南浦》詩是王氏在蘇氏去世後所作,在邏輯上實也不能擔保蘇氏一定不會寫王氏青年時期的詩,正猶如筆者仍可以引述李(郁周)王(裕民)二氏之論一樣,但機率總是較少的。
那是邏輯推理的原則,為了確定這絕不是蘇舜欽的書跡,還是要查證一下才放心。在文淵閣版的《四庫全書》中有《王荊公 詩集》第50卷,及《臨川文集》卷26中,都有這首《南浦〉詩,可證確為王安石詩。但兩集皆非編年體,此詩亦無詩序,因而無從考知其確實作詩年代。
好在有近代學者不憚其煩地將王安石的詩作了繫年的工作,李德身教授於1986年完成了《王安石詩文繫年》一書,上述的《南浦》五言絕句即繫年在元豐8年(1085)王氏65歲,做居秦淮小宅時所作,第二年的4月,王安石就病卒於此。
再參閱1992年劉乃昌、高宏奎《王安石詩文編年選釋》一 書,該書雖未將每詩繫年,但出現在王安石一生最後的歸隱階段:《閑居江寧時期〉。兩書作者不約而同都認為〈南浦》五絕是王安石的晚年詩。因而,王裕民推翻此詩的書者為蘇舜欽已經「鐵證如山」。
讓我們回到鑑別的方法問題:若在尚未得知此詩的作者為王安石之前,而先要在蘇舜欽的《蘇學士集》中去找此詩來印證,在方法論上,就難於得到同樣有力的結論。為什麼?因為當你在《蘇學士集》中找不到這一首〈南浦〉詩的時候,你不能因為這個理由而得出絕對否定的結論,而只能說「很可能」這不是蘇舜欽的詩作。因為:詩集中沒有此詩並不代表他不會作此詩,因為有所謂的沒有被收入詩集中的「佚詩」。正如這會〈五言絕句〉,確實也曾被編入傅平編的《蘇欽集編年校注》一書的「拾遺」詩中。只有被證實此詩確是別人的詩,尤其是被證實此詩在時間上是遠在蘇舜欽去世30多年之後才出現的時候,此一否定的結論才會真正得到定案,這在鑑定上稱之為「硬傷」,因為一般對風格和優劣的分析是帶有主觀性的,而這是不存爭議的客觀事實。
「考鑑」在鑑定書畫上的功能,唯有當「考鑑」上出現正面的答案時,這件書畫才會有真跡的「可能」;但是,「考鑑」並沒有肯定為價跡的直接決斷力。例如,王氏《臨川文集》中有此詩,吾人仍不能決斷此〈五言絕句〉的書跡乃是出於王安石之手,因為任何後人都有書寫此詩的可能。但是反過來,當證實此詩為蘇氏去世後的王安石所作,則可以立刻否定其為蘇舜欽的手筆,便絕無商量的餘地了。這一 個例子,具體說明:「考鑑」的正面結論,雖為「真跡」所必需,卻無「判真力」,但是它具有「絕對」的「辨偽」力!
所以將《五言絕句》的書者排除於蘇舜欽之外,筆者認為這是過去兩年懷素〈自敘〉辯中最無爭議的重要周邊收穫。也是將書畫鑑定中「考鑑」的功能發揮得最好的佳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