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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銘彝本〈自敘帖〉密碼:解故宮墨跡本即水鏡堂母本之疑(上)

沈銘彝本〈自敘帖〉密碼:解故宮墨跡本即水鏡堂母本之疑(上)

過去研究故宮墨跡本與水鏡堂刻本〈自敘帖〉相互間正確關係的最大障礙,是在紙幅、接縫、行款和書法諸點的歧異,今因《沈銘彝本》的出現,為吾人提供解疑的密碼和機會。其「密碼」為何?曰:剪裝痕、騎縫印和原拓本的清晰書跡。當筆者在撰寫《懷素自敘帖臨床診斷》時,曾對「重建水鏡堂刻本摹刻過程中對原跡行款章法的因應調整」,特別是對「刻本省減接縫及印章、安排頁面對行款的調整」,曾殷切期望:如果文徵明、章簡甫摹刻水鏡堂本的原石或原拓尚存於世的話,有些問題可能迎刃而解。

過去研究故宮墨跡本與水鏡堂刻本〈自敘帖〉相互間正確關係的最大障礙,是在紙幅、接縫、行款和書法諸點的歧異,今因《沈銘彝本》的出現,為吾人提供解疑的密碼和機會。其「密碼」為何?曰:剪裝痕、騎縫印和原拓本的清晰書跡。

當筆者在撰寫《懷素自敘帖臨床診斷》時,曾對「重建水鏡堂刻本摹刻過程中對原跡行款章法的因應調整」,特別是對「刻本省減接縫及印章、安排頁面對行款的調整」,曾殷切期望:如果文徵明、章簡甫摹刻水鏡堂本的原石或原拓尚存於世的話,有些問題可能迎刃而解。因為吾人可以從原石或原拓的長短及分段的情形,瞭解並還原當時摹刻的因應問題,重建其原石的長度及每頁拓本的拼接實況。由於筆者把握一個原則「沒有兩本剪接本是完全一致的」所以「更期望有兩本原石拓本互相比勘,即可得出正確答案」(以上見拙著287、288頁)。

當李郁周將其辛苦訪得自東京晚翠軒影印本《精刻懷素自敘帖》(以下稱《孫沐本》)翻印發表後,就可隱約見其剪裝、補條的裁切痕,但終究非原拓而是影印,只能揣測其五、六,真欲確定其事實,必待檢驗原拓本方能完全揭秘。因李氏的探訪〈自敘帖〉刻本,促使台南碑帖藏家康益源先生收得了一本《沈銘彝本》(以下稱沈本)原拓本。李氏先將其一系列研究先後發表於《書法教育》2004年8、9、10月號,其後又見《懷素自敘帖與唐代草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陸-20、21;該書以下簡稱《懷素學術論文集》)。

筆者拜讀後曾在2004年9月間電話中訊問李氏該冊每頁行數及行款是否與《孫沐本》相同?答云:不盡相同。故筆者當時即知必是因為各本剪裝成冊時造成各不相同的結果,因而聯絡康氏借閱其藏本原冊。數月後,終於在2005年元月20日因康氏北上之便,得以暫駐敝齋案頭。由於這不是影印而是原拓本,可清楚檢視其剪裝痕跡以及騎縫印的裁切與位置等等,提供了不少可資探索的蛛絲馬跡,可助吾人解碼。事實上,其中的密碼遠沒有《達文西密碼》的曲折難解,然而往往因不同的觀點而導致相反的結論。茲將探研所得並參考李氏研究解碼於後。

(一)《沈銘彝本》為原拓之剪裝本

解碼的先決條件是因為沈本是原拓的剪裝本。

沈氏(號竹岑,有題跋及收藏印)於道光壬辰(1832)得此本,後歸唐翰題。此本存有《孫沐本》所缺之李東陽題跋,雖有蟲蝕破爛處,及卷首並無「水鏡堂」引首印以及缺失崇寧二年邵氏的觀款一行之外,首尾俱全,在其他原拓尚未現身之前,(如日本書道博物館本尚未正式發表),這是最重要的研究資料。將其對勘《孫沐本》,許多問題可以「迎刃而解」。李氏認為「帖拓狀況與孫沐題記本幾乎完全相同」(《懷素學術論文集》,頁陸-8。)筆者也大致同意。但由於是剪裝的冊頁本,故兩本自第17行「筆法」以下,雖然基本上在第104行以前都以三行為一頁,但每頁行數及章法都不盡相同。《孫沐本》剪裝時因統一每頁尺寸作同寬的直立長方形,故改變墨跡本的行款甚多;沈本則隨原跡行款之欹斜及行距之寬窄,故每頁的尺寸及形狀差距甚大。從其剪裝時避字、斜裁、分貼、補條等等,都可以說明孫本摹刻時仍依手卷分刻於條石上,拓出後裝冊時再加以剪拼,只有少部分是在鉤摹上石時所作的行款調整,這可以從沈本的第39∼42行、89∼90、105∼108行等等清楚看出。(圖1)

圖1. 沈本〈自敘帖〉第39∼42行:剪裝成兩頁,顯示其母本行款原就欹斜的密碼。

在剪裝時,也有偶然裁剪將一個「點」分裝兩頁的情形,如第15行「顏刑部」的「刑」字右肩一「點」,其右方小半見於前一頁。此同一「點」則在《孫沐本》中竟不小心將其全部裁去。(圖2)不必再舉其他的蛛絲馬跡,可知不論是沈本或《孫沐本》或其他本,凡是冊頁裝的,一定都是「剪裝本」,而且每本之間必定有些剪裝上的差異。

圖2. 沈本第14行「以」字,第15行「刑」字,各有一點裁切成兩半分裝兩頁,孫本則裁失。

  正是由於沈本是剪裝的原拓本而不是印刷品,因此可以精準地「重建現場」,因為「刑案現場是物證的寶庫……透過資料整合、邏輯分析等,還原現場獲致真相。」(《書法鑑定》頁293,註19。)以下就是透過沈本還原刻帖現場時所獲致的真相。

(二)從沈本還原刻石寬度並為母本的「紙幅寬度」解疑

1.刻石寬度的密碼

由於水鏡堂刻本〈自敘帖〉的接縫位置及數目(九縫十紙)與故宮墨跡本(14縫15紙)不同,導致在「紙幅寬度」上有明顯的差異,因而影響並誤導疑者認為這兩本並非直系親屬。李郁周氏說:「紙幅寬度不對,就常識判斷,這件〈自敘帖〉是懷素真跡的可能性是零,其為後人摹本已可斷言。」(李郁周,〈故宮本《自敘帖》是蘇液本《自敘帖》的摹本〉,《懷素學術論文集》,頁陸-25)遂成為李氏「因而切斷了兩者之間的母子關係」(拙著,頁159)的主要證據(李氏所謂的「致命傷」),也就是兩者間的紙幅長短不同問題。李氏說:「(文徵明)把故宮卷十四處的合縫印記,改刻成九處時,必須處心積慮的計算出紙幅剛好是九紙十段的合理紙寬,在此一寬度的九處摹刻合縫印記。…文徵明累不累。」(李郁周,《鑑識》,頁325)筆者在拙著《懷素自敘帖臨床診斷》已有論說(頁159∼162)。李氏在上引論文中又說:「文徵明沒有必要大費周章的另外計算出合理的十紙紙幅寬度」(頁陸-23)這次有機會將康益源先生所藏的沈本原拓本作一檢視,果然如筆者的預期,這一問題可以「迎刃而解」而「得出正確答案」。

比勘《孫沐本》與《沈銘彝本》原拓本,從其行間的剪裝痕跡不但可以還原出當初刻石時的長度;當筆者檢查沈本騎縫印的蛛絲馬跡,審察同一行的騎縫印是否拼接或同刻於一石,遂而可以推測刻石時原石的拼接狀況:

(1)第一騎縫印在第六、七兩行間,以上兩本的位置完全相同,由沈本原拓知為一紙,兩紙間的白線乃刻出,非二紙拼接,故知與第七至16行同刻於一石。(圖5)

圖5. 第一石(第1∼16行):依母本原縫,成為九石的統一寬度。
圖6. 第二石(第17∼32行):依第一石寬度將騎縫印分刻於首尾,而改變了母本的接縫。
圖7. 第三石(第33∼47行):石首南唐半印,因避字而裁切過甚。
圖8. 第四石(第48∼64行):首尾南唐半印,均因避字而裁切過甚。
圖9. 第五石(第65∼81行):右首南唐半印,因避大字而裁切過甚。
圖10.第六石(第82∼96行):首尾均有餘空而不裁印。
圖11.第七石(第97∼109行):石尾三半印均偏右過甚。
圖12.第八石(第110∼119行):石首三半印遠離接縫中央線。
圖13.第九石(第120∼125行):石首二行因新插騎縫印而導正行款。卷尾題記剪裝一頁,此石長度不明。

(2)第二騎縫印在第16、17兩行間,沈本由接縫處分裝兩頁。其附於第17行前的一排半印並不直逼拓紙的邊緣,卻在距紙邊約有0.3厘米的寬度處,刻有一條代表接縫的白線;再細看第16行左方的三方半印,雖幾乎直逼紙邊,卻也刻有另一條垂直平行於紙邊的白線代表接縫。這一線索,清楚告訴我們這一排騎縫印正是二石的分界線。可是在《孫沐本》上,這兩排二半印接於同一頁內,且均無代表接縫的白線,知拼接時裁切過甚,只能從左右二半印筆畫錯落不完處解讀出是二紙接縫處。

(3)第三騎縫印在第32及33兩行間,沈本分裝兩頁,左半印有餘紙及白線代表接縫,可知分刻於二石。

(4)第四騎縫印在第47及48兩行間,沈本分裝兩頁,各有白線,左半印之右有餘紙約0.3厘米,可知分刻於二石。(圖3)

圖3. 沈本第四縫(第47行後):騎縫印分刻並分裝成兩頁,且縫有餘紙,此為分石密碼。

(5)第五騎縫印在第64及65兩行間,兩本均合裝於第64行左方的同一頁內。沈本保留代表接縫之白線,細審仍是由兩紙拼接而成,可知分刻於二石。

(6)第六騎縫印在第81及82兩行間,沈本分裝兩頁,且在紙邊各刻有白線,左半印之右尚有餘紙0.3厘米,可知分刻於二石。(圖4)

圖4. 沈本第六縫(第81行後):騎縫印分裝兩頁,均刻接縫白線且有餘紙,此為分石密碼。

(7)第七騎縫印在第96及97兩行間,兩本均合裝在第97行右方,沈本留有接縫白線,且為二紙拼接,可知原來也分刻於二石。

(8)第八騎縫印在第109至110兩行間,兩本均合裝在第110行右方,沈本留有接縫白線,為二紙拼接,可知原來也分刻於二石。(圖16)

圖16.第八縫(第110行右):三印均不正常偏於縫右,知非出於母本。

(9)第九騎縫印在第120及121行間,沈本分裝兩頁,且左半印的白線之前尚有0.3厘米的餘紙,可知分刻於二石。(圖13)

圖13.第九石(第120∼125行):石首二行因新插騎縫印而導正行款。卷尾題記剪裝一頁,此石長度不明。

從以上對原拓本的檢視,除了第一縫二印之外,其餘所有的騎縫印均分刻於兩石,且在第二、三、四、六、九等五石每石右端留出大約0.3厘米以上的餘紙空間,刻以垂直線代表接縫為界,沈本於剪裝時只有三次將左右的半印剪裝於同一頁內,其它都分裝於不同頁的邊緣,由此吾人將剪裝本還原拼接而得出水鏡堂本當初刻石的狀況時,可以肯定當初章簡甫摹刻水鏡堂本時是將墨跡本〈自敘帖〉帖文分九段刻石。(圖5∼圖13)

李氏在《懷素學術論文集》(頁陸-26)文中對沈本的觀察,與筆者得出〈自敘帖〉帖文同為「刻成九方刻石」的結論,但李氏因此而推論出水鏡堂本母本的「紙幅」原應為86厘米左右,遂而誤導出水鏡堂本與故宮本沒有母子關係的結論。

筆者檢視兩本剪裝與刻石數量的目的,乃在追溯文徵明與章簡甫當初刻石及選石備材而重建其現場及其技術問題。文、章二氏在決定石材尺寸時,即以陸氏原藏的故宮本的第一、二紙的總長為基準,大約為86、87厘米左右,高約28.3厘米左右。因此李氏在研討會的論文中討論「紙幅寬度」時所附的表二:「水鏡堂本自敘帖各紙紙幅寬度表」,實際上就是當初水鏡堂刻本所使用的「石材」寬度,並不是代表水鏡堂刻本所據的母本各紙的「紙幅寬度」,文徵明及章簡甫在當時順水推舟,就利用這一大約90厘米的寬度定製一套大略等長的石材,並順著第一石尾及第二石首原有接縫的模式,遂在以下每石的兩端首尾各刻上三個左半和右半的騎縫印,因此而改變了墨跡本的騎縫印位置。(圖5∼圖13)。筆者深信,將來如果有水鏡堂刻本原石出土或未曾裁切的卷裝原拓本出現,必定是如圖示。因此文徵明與章簡甫等二氏並沒有如李氏所云需要「處心積慮」「大費周章」才發展出這樣「省縫減印」的辦法,而是「順理成章」的事。(請參閱拙著頁159∼163)

這就是說明了水鏡堂刻本的「紙幅寬度」,實際上是當時因刻石而權宜改變的「石材」長度。要注意的是:「石材寬度」並不就等於「紙幅寬度」,這是將刻石「還原現場」後,再配合騎縫印的其他蛛絲馬跡(見下文),是很容易理解的謎題。

現在將沈本的剪裝冊頁還原成九塊刻石的原狀製成九圖(圖5∼圖13)使讀者一目瞭然,但在還原拼接時留出一道白線使讀者知道沈本原來的剪裁狀況。以下是還原後測量所得各石的大約寬度(高度約28.3厘米)。而這一刻石寬度,與筆者在中國大陸所見各處園林中的刻帖迴廊中鑲嵌在廊壁上的「書條石」(圖5a)尺寸大略相仿。可見「刻石寬度」與「紙幅寬度」不必有對等的關係。

2.騎縫印為水鏡堂本改變母本紙幅與接縫的密碼

將《沈銘彝本》〈自敘帖〉循其剪裝的線索,還原其刻石狀況之後,又如何證明刻石寬度並不是忠實依據母本的紙幅寬度,因而不能強謂水鏡堂的母本也是九縫十紙?這是在細審並研判了許多騎縫印不合常理的裁切與鈐印位置所提供的密碼可以得到證實的。

一般鈐蓋騎縫印的習慣,都很自然地依二紙的接縫為中央線,例如第二縫(圖14),雖然每縫不會很精準地將印章剛好平均分配在二紙上,但偏左偏右的幅度不會相去太遠,舉例說:正常的左右偏離比例如4.5:5.5,甚至於2:3的偏差也還勉強可以接受,若是大幅度超過這個比例就不正常了。

圖14.第二縫(第16∼17行):三印均以接縫為中央線,唯南唐印略寬於標準印。

吾人可以先檢視故宮墨跡卷中的14處接紙上的騎縫印,雖然都有略偏左右的情形,但基本上不會超出上述的比例。更因為一般騎縫印都不會特意避開墨跡,如〈自敘帖〉一般接紙鈐印處都有書跡,加之那些印章都非小印,尤其是超過五厘米見方的南唐「建業文房之印」,不可避免地會鈐壓於書跡上。

可是吾人檢視水鏡堂本的《孫沐本》及康益源先生的《沈銘彝本》卻發現了以下的問題:

(1)印不壓字

自第16行之后起的所有騎縫印與書跡都沒有重疊,這對一般小印尚易作到,對超過5厘米的南唐大印就難能了,倒好像是先蓋了印再寫字,有意避開印章一般,這絕對是不正常的現象。(圖3∼圖18)

(2)騎縫印太偏離中央騎縫線

同樣離奇的是有些收藏印偏離中央線太多,例如第三縫在第二石及第三石間的第32行(「不羈引以游處」後)(圖15),及第八縫在第七石與第八石間的第110行(「則有從父司」前)(圖16),其左右比例超過3:1,甚至超過5:1。這是怎麼發生的呢?這當然是刻帖者因應版面安排的結果,主要是為了安排「建業文房之印」這一方大印。

圖15.第三縫(第32∼33行):二小印在中線,南唐印從下方《孫沐本》知受制於字跡而偏右。

例如第二石末尾的第32行下方「游處」二字右斜,留出空間,遂將大半印安排在接縫偏右的石尾,致使此印大幅偏右,然而上方二小印皆鈐於接縫中央線上,造成極大的不一致(圖15)。至於在第109行後的騎縫印,因第七石左方末尾有較大餘空,遂將大半印刻在該石的左端,因此才形成了整排騎縫印右大左小,大幅偏離中央線的現象(圖16)。再如第六縫在第97行後的二小印也都偏右過甚。

而上述這種左右大小懸殊的騎縫印現象,只要將故宮的墨跡本或一般長卷的騎縫印來對照一下,就知道是出乎常規的。但是在「重建現場」之后,就豁然瞭解其所以致此之由,乃是因為在大約90厘米寬的條石上重新安排接縫,因而受制於新的鈐印空間的結果。由此益見刻本擅將母本之接縫及印章減省移位,遂致誤導研究者以為水鏡堂本另有所據。

(3)「建業文房之印」裁切過多與他印不成比例

「建業文房之印」為諸騎縫印中最大者,其全印未切之例在〈自敘帖〉帖文尾段南唐邵周題記之上,測量故宮墨跡本該印寬度為5.2厘米,其他在諸騎縫印上者皆經裁切,大多在4.9至4.6厘米之間,最大為5.1厘米,最小者亦有4.55厘米。然沈本此印大小之間相去懸殊,而其他四印裁切較少,並不與南唐印同步裁切,絕非常理。茲將墨跡本與沈本上各印最大與最小之寬度尺寸表列於下:

墨跡本上的「建業文房之印」在同一縫上永遠是最寬大的印,至少比其他四印大出一至二厘米,然而沈本不合此一規律,其南唐大印有時裁切過甚,竟與其他二印約略同寬,而其他四印卻未見裁切,是為違反常理。

表二首先顯示沈本「建業文房之印」在卷尾的全印為4.95厘米,竟然小於第二、第三及第七、第八諸騎縫印,頗不合理,也顯見模刻印章並不十分精確。

圖17.第四縫(第47∼48行):左方沈本南唐印受制於兩旁字跡裁切不當,而小印未切。孫本此印較大。

其次是在第四、第五及第六縫上出現裁切過甚,與同縫他印不成比例的現象(圖17、18),例如騎縫四(第47、48行間),不但上方二小印正中不偏,而且裁切甚少,然「建業」印的左半被裁切二分之一,而使全印成窄長形,僅比上方的「佩六項印之裔」只略寬0.5厘米,此為不成比例的裁切。究其原因乃是右方有「屢」字長撇,左方有「以」字橫出,又不要重疊在字跡上,兩字之間只有這個空間,才裁切此印成不正常的殘缺。

騎縫五(第64、65行間),上方二小印由於第四石的末行左方空間有限,所以二印略偏於中央線的左方。然而因為該石起首第一行(第65行)的末一字:「虺」,母本寫得太寬,侵及「建業文房之印」的空間,於是將大印切去大約三分之一,才形成此印比「舜欽」印還要窄的不成比例的現象!(圖18)

圖18.第五縫(第64∼65行):右方沈本南唐印不正常裁切,與左方沈本明顯不同,或自他本剪裝。

騎縫六(第81、82行間)的「建業文房之印」也因為左右行間的空間不夠而裁切稍多,而上方二小印卻完整未切,亦見不合其他諸縫同切的規律。

由於水鏡堂本中「建業文房之印」大小懸殊,不合接縫裁切常規來看,知其絕不忠實於其母本,因為世間不可能存在與刻本的騎縫印其大小與位置都相同的母本。究其所以有以上諸多不合理的情況,主要是因為改變了母本的紙幅而依刻石寬度為接縫的「削足適履」或「嚮壁虛造」之舉所造成的結果。

(4)孫、沈二本「建業文房之印」的差異

筆者在對勘《孫沐本》與《沈銘彝本》的騎縫印時,又發現了一個很有趣的小問題,即兩本的「建業文房之印」雖多數相同,但有兩處兩本的尺寸大小差異懸殊:

a.第47行後,《孫沐本》該印在接縫左右各半,幾乎是完整的全印。但在沈本中,該印左方半印只存原印的二分之一,(左半印只有1.3厘米,右半印為2.54厘米),二者大小有顯著的不同。(圖17a、b)

b.第64行後,《孫沐本》該印左半完整,但在沈本中,左方只有原印的二分之一(左半印只有1.5厘米,右半印為1.9厘米),全印的寬度與上方的小印「舜欽」竟然相同,明顯與《孫沐本》不同。(圖18 a、b)

若只從以上二印比較,沈本與《孫沐本》好像是不同的刻本,然衡諸帖文字跡似是同石,其所以不同者,當以沈本原拓本作為根據去深入瞭解。

由沈本第47行知是第三石的左端末尾,在「屢」字左方的空間尚能容「建業文」三字的半印,然而在第四石的第一行最下方的「以」字,寫得較開闊,因此與南唐印緊挨著也只能刻出「房之印」三字的一半。(圖17)

又沈本第64行左下方的該印,其左半印刻在第五石開端右下方,由於該石第一行最下方的「虺」字寫得特別大,佔據了刻印的空間,為了避免將印章重疊刻於字上,只有犧牲印章,於是才產生這種「不合理的裁割」現象。(圖18)

然而《孫沐本》上同一處的印章為何較大較全?雖然吾人只能從該本的影印本來觀察,但是從第64行後的餘紙甚空以及左半印拓紙的墨色較深,可推知極可能是從別處剪裝而成的。雖然第47行後的剪裝痕跡不甚明顯,但推測也是由相同原因造成,這就是為何要看原拓本的原因了。

從沈本的原拓來看,不但可以瞭解其所以造成「建業文房之印」被裁切過多的原因,也可以證實水鏡堂本的「紙幅寬度」乃因石材寬度的制約,決不是忠實地根據墨跡本摹刻而成。因為事實上那方「建業文房之印」不可能在重裝過程中被裁去得這麼多的同時,而同一接縫上的其它幾方印章竟然能幾乎原璧無損!以上這些從印章上所得的蛛絲馬跡,正是筆者據以解疑的密碼。(下期待續

傅申( 15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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