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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文杰專欄】我們的紀念建築要紀念什麼樣人物:由「徐蚌會戰單身士兵墓」與「產婆施周靜江故居」不具文資價值說起

【蕭文杰專欄】我們的紀念建築要紀念什麼樣人物:由「徐蚌會戰單身士兵墓」與「產婆施周靜江故居」不具文資價值說起

【Column by Hsiao Wen-Chieh】What Kind of People Do Our Monuments Commemorate? “Grave of Single Solders in Battle of Hsupeng” and “Former Residence of Midwife Shi-Chou Jing-Jiang” and Their Lack of Cultural Heritage Value

徐蚌會戰單身士兵墓、產婆施周靜江通通被文資會判定不具文資價值,讓筆者思考,台灣保護文資的問題不是缺乏法源,而是我們的保存哲學。為何黨國權貴有關的容易被保留,常民歷史的集體記憶卻不具文資價值?我們的文化資產保存,是不是應該著重本土脈絡的文化資產呢?除了保存所謂具有建築史意義的建築物之外,對於建築物背後的場所意義,是不是也該多一點注重?
2016年我國《文化資產保護法》於立法院修法過程中,在有形文化資產中增列「紀念建築」這個項目,根據該法條「紀念建築」:指與歷史、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之人物相關而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 「紀念建築」本來就是要擺脫原來登錄「歷史建築」慣用的思維,再闢國家歷史保存的另一途徑。這樣的美好善意,行政機關文化部文資局並沒有跟上,因此將「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採用同樣的登錄廢止辦法,而且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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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文杰( 90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