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閱讀
【蕭文杰專欄】政治力凌駕文資專業,從「北門會」看「大巨蛋」案

【蕭文杰專欄】政治力凌駕文資專業,從「北門會」看「大巨蛋」案

台北市府版本的「大巨蛋」案,牽扯到國父紀念館、國定古蹟台北機廠及位於松菸區域內的數個市定古蹟,這個工程可能會造成破壞,或是遮蔽古蹟的問題。正常處理程序應該要有嚴謹的文化資產評估及各項審議。
九合一選舉後,總統蔡英文與柯文哲所率台北市政團隊在2018年12月13日於北門廣場和中華郵政大樓前舉行所謂的「柯蔡會」。
這一場「柯蔡會」,筆者認為柯文哲即是為了要蓋「大巨蛋」而來,本來他想要藉由跟蔡英文總統的對談,要中央政府在文化資產上放水,幫遠雄企業解決「大巨蛋」疏散空間難題。但是他擺出非常高傲的姿態,直接五度在總統面前怒嗆文化部,批評文化部不配合,妨礙了他想要蓋的「大巨蛋」
北門廣場完工後的台北府城北門。(© Wikipedia)
文化部以新聞稿回應:「期盼北市府放下成見、深入了解⋯⋯」之後,柯文哲怒氣沖沖表示跟蔡英文「講了也沒用」。直白的翻譯就是柯文哲覺得為了他認為要執行的開發案,任何的文資專業都是跟上層談好,總統可以命令文化部用「喬」的。
同於去年12月23日,柯文哲將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林洲民撤換,根據林洲民說法,其去職理由,是遭到市府質疑「大巨蛋」審查「找遠雄麻煩」,也就是他是被逼退的。
「大巨蛋」是否應該興建,已經有許多討論聲音,筆者看法與前行政院工程會副主委,「大巨蛋」公安委員陳柏森接近,相關的公安及都市計畫審議現況北市府也沒有公開透明的告示,還發生柯文哲私下派市長室主任蔡壁如與趙藤雄密會的醜聞,在各項事務未釐清前,不應該草率,由於本文重點在文化資產,因此相關工程爭議部分僅推薦陳柏森投書,供各位參考,本文主要著墨於「大巨蛋」對文化資產影響。
筆者認為台北市為了一顆「大巨蛋」就可能破壞三個古蹟群,在2014年柯文哲指「大巨蛋」為五大弊案之一。可是2018年為了要讓「大巨蛋」完工,他認為阻撓此案的是執政黨(民進黨)政府的文化部,便直接找上總統來「喬」。
北市府版本的「大巨蛋」案,牽扯到國父紀念館、國定古蹟台北機廠及位於松菸區域內的數個市定古蹟,這個工程可能會造成破壞,或是遮蔽古蹟的問題。正常處理程序應該要有嚴謹的文化資產評估及各項審議,但如今看來都是荒腔走板。
台北捷運國父紀念館站5號出口旁,台北大巨蛋工地。(© Wikipedia)
關於國父紀念館部分,柯文哲表示,「大巨蛋」的人車疏散需利用國父紀念館空間建蓋連通道進行疏散,但由於國父紀念館歸文化部主管,若文化部沒有同意,無法解套。可是事實是這樣,國父紀念館本來就是台北市政府長期以來,文資「列冊追蹤」的建築之一,「松菸護樹」團體還曾經在郝龍斌市府時期,將主體建築提報古蹟,全區提報文化景觀。郝龍斌擔任市長時,北市府文化局明知「大巨蛋」工程可能會遮蔽到國父紀念館的完整性,但是市府文化局並沒有將此案列入正式文資審議,仍持續列冊推託,多年都不願意正式審議,所以「大巨蛋」所積累的問題也就越來越大也越來越高。
筆者推測不進行審議的原因是,國父紀念館是當代建築大師王大閎最經典的代表作,王大閎的作品包括張群宅、林語堂故居、孫科故居、王寵惠墓園都具有法定文資身分,那國父紀念館既然最具代表性,審議結果怎麼可能會不具備文資價值呢?國父紀念館若全區大範圍指定成具有文資身分的古蹟,「大巨蛋」勢必被《文資法》規範,因為《文資法》規定,新建工程,不能遮蔽古蹟,也就是很可能「大巨蛋」必須調整縮小量體,或通道等相關設施未來必須接受《文資法》之約束,因此我猜想這是郝市府不願意正式進行文資審議的原因,不過當時《文資法》對於這種列冊追蹤不處理的案件並沒有法條規範,民間團體也缺乏經驗,但筆者認為,從「大巨蛋」興建那一刻,國父紀念館的景觀、天際線就受到破壞,因為略具美學基礎的都感覺的到國父紀念館背後長出一顆奇怪造型的「大巨蛋」。
國父紀念館再次備受到文化界注重,是2017年王大閎的自宅重建完工,該建築是市府出地,「王大閎建築研究與保存學會」募款重建,完成後捐贈給台北市政府。然而,文化界卻深深感受到王大閎的建築未受到妥善對待,因此由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提出包含國父紀念館在內的25棟提報名冊,此提報案有媒體報導,獲得建築界、學界支持,且成為社會關注的新聞事件。另一方面是2016年7月《文資法》修法後,關於「列冊追蹤」尚未具法定身分的文資必須於半年內審議,而有工程施工進行者更應依照《文資法》列為暫定古蹟,因此「大巨蛋」若要利用國父紀念館蓋連通道疏散,柯文哲老早就應該依法行政,將此案排入文資審議會議之中,而不是想用黑手干預,也不是把工程延宕、無法完工責任推卸給文化部,因為那是台北市政府的責任。
「北門會」想動用政治手法喬「大巨蛋」的台北市政府,在不得不審議的狀況下,將「國父紀念館」排入12月28日的台北市文資會議程。審議當日雖然給予古蹟身分,過程卻是讓人充滿質疑。首先經驗豐富的台北市文化局卻無視《文資法》,對於最高主管機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對於審議流程與方式之說明與函釋,違法以共識決處理審議案。
根據文化部頒定《文化資產審議及相關處理程序說明》:「審議會審議事項之決議,應經過半數委員之出席,並取得出席委員2/3以上同意,注意不得採共識決或表示無意見。並為避免爭議,會議紀錄應以記明表決情形為宜。」也就是說這次審議結果有可能是會被認定無效, 而後引發不必要的政治事件,當然北市府為何不投票表決的原因只有柯市府知道。
依據文化部頒定《文化資產審議及相關處理程序說明》: 審議會審議事項之決議,應經過半數委員之出席,並取得出席委員2/3以上同意,注意不得採共識決或表示無意見。並為避免爭議,會議紀錄應以記明表決情形為宜。(截圖自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網站)
國父紀念館古蹟區僅紅色虛線,並沒有包含周遭廣大綠地,未來景觀是否被破壞不得而知。(翻攝自台北市文資會現場)
另外,文資委員劉益昌認為,國父紀念館周邊整個街廓,應該都要成為保存範圍,不只道路部分,就連光復國小也希望能一起納入。但是在台北市文化局的主導下,當日審議委員並沒有針對古蹟範圍討論投票,目前的古蹟範圍是以文化局提出的,劃設古蹟範圍與包含的景觀並非全區,也就是實際上限縮了古蹟保存區域,雖然文化局表示未指定的區域,將來會考量是否登錄文化景觀或用都市計畫手法控管,未來國父紀念館空地設置若設置地下連通道出口,也必須送北市文資會審議。但是這樣做法仍然有替「大巨蛋」案開後門嫌疑。因為除了古蹟保存區縮小,「文化景觀」在法令上缺乏較強制的保護方法,例如陽明山美軍宿舍因為是「文化景觀」,被火災後,台北市文化局就公開表示無罰則。「文化景觀」通常也會允許某些建物拆除,接受一些變動,台北市文資會也曾同意新舞台文化景觀拆除變成新建信義A7摩天樓。所以這一次「國父紀念館」的文資審議程序充滿各種爭議,是不是替「大巨蛋」變相找解套方式,讓「大巨蛋」繼續蓋下去,也就讓人充滿了想像。
「大巨蛋」案更影響松山菸廠跟台北機廠古蹟群,過去興建「大巨蛋」的過程,松山菸廠古蹟層地層下陷受損,造成地板、牆面嚴重龜裂,但事後柯市府雖然提告毀損古蹟,但市府的法務人員可能未準備足夠的資料,法院判決,遠雄毀損古蹟部分不起訴處分。
柯市府為了讓遠雄興建「大巨蛋」,可能還要將「台北機廠」開腸剖肚,開馬路來解決「大巨蛋」的相關安全問題。關於「台北機廠案」,柯文哲在2014年指出,他的政策是「全區保留、整體規畫、分期投資」,還說「不會允許這裡開發」。但今日為了「大巨蛋」興建想強行開路不就是破壞歷史紋理嗎?而且「台北機廠」是國定古蹟,管理權是文化部,一個市長可以要脅中央,侵害文化部的職權嗎?
綜合上述,柯文哲市府團隊為了「大巨蛋」的開發案,五嗆文化部,又胡亂操弄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可以發現他不願意用減少賣場量體來換取逃生空間,也不願意考量與遠雄解約處理,整個過程是政治力凌駕文資專業,是政治黑手的介入,也是獨裁專斷的決定,而我們有必要因為一個程序充滿爭議的遠雄大巨案犧牲三個完整區域的文化資產嗎?
蕭文杰( 76篇 )
查看評論 (0)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