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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公仔可能加入侵權的行列?BANKSY因隱藏身分痛失《擲花者》商標

買公仔可能加入侵權的行列?BANKSY因隱藏身分痛失《擲花者》商標

14日,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撤銷了BANKSY《擲花者》(Rage, the Flower Thrower)的商標權,輸掉了長年與賀卡公司Full Colour Black官司。全案雖然可再上訴,但此次的判定結果意味著,目前BANKSY的所有作品商標正處在危險之中。
塗鴉藝術家BANKSY的真實身分多年來仍然是個謎,外界有多種臆測版本,如在紀錄片《畫廊外的天賦》(Exit Through the Gift Shop)中有人說BANKSY是一個人或是一群人;9月初迪士尼節目《動手玩創意》(Art Attack)主持人尼爾.布坎南(Neil Buchanan)被指出他就是BANKSY本人,引發廣大的討論,時至今日,「BANKSY,是誰?」依舊是熱議話題。

不料,版權蟑螂公司看準了BANKSY匿名的特點,順理成章的吃豆腐。14日,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撤銷了BANKSY《擲花者》(Rage, the Flower Thrower)的商標權,BANKSY不想透露身分成為敗訴的原因之一,輸掉了長年與賀卡公司Full Colour Black官司。全案雖然可再上訴,但此次的判定結果意味著,目前BANKSY的所有作品商標正處在危險之中。
賀卡公司Full Colour Black販售的BANKSY作品。(擷取自Full Colour Black官方網站)
不屑版權於一顧,反被版權蟑螂利用─《擲花者》商標戰始末
BANKSY從來都不屑資本主義的市場,甚至曾言「版權是為失敗者而設的(copyright is for losers)」。而唯一擁有BANKSY版權的公司是Pest Control,同時也是由BANKSY所創立,網站中具有判斷作品是否為BANKSY原作之功能。《擲花者》為該公司於2014年所申請的商標,在本次的《擲花者》訴訟案則是Pest Control與Full Colour Black長期的官司。
BANKSY於「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中提供的《擲花者》商標。(©BANKSY)
作品《擲花者》是BANKSY 在2005年於巴勒斯坦伯利恆的塗鴉創作,取材源自當年同志遊行參與者遭示威者的攻擊事件,BANKSY將示威者手中的汽油彈改為鮮花。因《擲花者》擁有強烈撫慰人心的作用,不僅帶動伯利恆的觀光,也讓許多想從中牟利的公司動起了商業腦筋。2019年3月,長期使用BANKSY作品作為賀卡樣式的Full Colour Black指控,Pest Control雖申請了《擲花者》的商標,至今卻沒有該商標的相關產品。於是,同年12月BANKSY為了對抗官司遵循律師的建議,在倫敦發起了為期兩週的快閃展示店「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將擁有自己創作的商標進行販售用途,以作為開庭的證據,同時也在快閃店中發出聲明,指出有間賀卡公司正企圖侵佔他的版權,雖然此次快閃店是為了捍衛商標,但BANKSY強調:「歡迎任何人為了娛樂、學術研究、社會運動等原因,複製、修改我的作品。會有這次的快閃店,只是不希望對方單獨擁有我的商標。」BANKSY依舊開放版權給非營利的用途。
BANKSY快閃展示店「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GETTY IMAGES)
快閃展示店「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所發出的聲明。
然而,快閃店卻沒有幫助到BANKSY勝訴,反成為敗訴的原因之一,法律規定在申請商標五年內需使用商標於相關產品或是商業用途,而BANKSY則是於訴訟開始後才使用《擲花者》商標開快閃店,法院判定BANKSY只是為了應付訴訟。敗訴原因之二為BANKSY依舊不願曝光身分,法院無法證實BANKSY的創作屬於何人,兩項關鍵因素讓BANKSY痛失《擲花者》的商標權。而Full Colour Black公司則聲稱,過去曾試圖向BANKSY申請商標授權,卻遭拒,因此目前的商品均是無合法授權的狀態。
賀卡公司Full Colour Black販售的BANKSY作品。(擷取自Full Colour Black官方網站)
目前法律無從可管,那買BANKSY作品的周邊公仔侵權嗎?
在這起商標戰中我們得知,直至2019年GDP快閃店開業前均無《擲花者》相關產品,而在藝術市場中流通的公仔又是誰製造的?答案是,Full Colour Black看準了BANKSY版權的漏洞,在2015年授權給日本玩具大廠MEDICOM TOY,並以Brandalism的名義聯名並多次推出不同顏色的公仔,但這些公仔事實上並無經過創作者的同意。目前雖然沒有法律可以約束,無可否認的是這些公仔、卡片等均為侵權商品,或許往後也可能會有更多版權蟑螂效仿並製造更多的衍生品,藏家或支持者甚至是商家實在不宜加入侵權的行列,日前台灣因為王建揚的作品抄襲事件鬧得沸沸揚揚,除了謾罵與責怪作品依舊在市場流通,換個角度思考參與了這些作品、公仔的買賣,是否也在無形中助長侵權的行為?因此,在做交易之前,值得三思,別讓金錢沖昏了頭,反而成為版權蟑螂的一員。
 
 
 
 

 
 
 
 
 
 
 
 
 
FLOWER BOMBER (BLACK 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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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雲喬( 50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