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環境特殊,有文化歷史的老屋因開發而被強拆,老早就不是新聞,為了保留這些有文化價值的物件,2016年《文化資產保存法》(簡稱《文資法》)增加了對逾50年公有建造物的保障,根據此法第15條表示:「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50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定著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50年者,所有或管理機關(構)於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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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擔任兼任助理教授,研究專長為美術史、文化資產。思想受殷海光「是什麼,就說什麼」影響。搶救文資是主要日常,教書、寫文章是餬口。自認文章針砭時弊,一不小心就變成了各地政府頭痛的文化恐怖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