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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虛假的鬼影中,認出最想見的那個人:19世紀的靈魂攝影與哀悼

死亡之物

在虛假的鬼影中,認出最想見的那個人:19世紀的靈魂攝影與哀悼

【死亡之物】在虛假的鬼影中,認出最想見的那個人:19世紀的靈魂攝影與哀悼
台北市立美術館
19世紀的靈魂攝影,並不只是攝影史上的騙術奇觀。當半透明的人影從娛樂性的「鬼影」變成亡者的妻子、孩子與手足,攝影也開始介入哀悼、記憶與唯靈論的世界。本文從攝影技術、戰爭死亡與影像信任出發,回看靈魂攝影如何讓人們在模糊影像中「認出」死者,也追問:即使知道照片可能造假,人們為何仍願意相信自己再次見到了失去的人?

當鬼魂從「把戲」變成「亡者」

1856年,被稱之為現代實驗光學之父的英國科學家,大衛.布魯斯特(David Brewster)在《立體鏡:其歷史、理論與構造》(The Stereoscope: Its History, Theory, and Construction)中,描述了一種透過攝影製造的奇景:讓人物在曝光途中進入、再離開畫面,照片上便會留下一道半透明的身影,而背景景物甚至能穿透其身體,隱約可見。對當時的觀者而言,這並不是超自然現象,而是一種公開可知的攝影效果。到了1850年代末,「鬼魂」也已出現在商業販售的立體照片中,作為供人觀看與把玩的視覺奇觀。

然而,不過數年,同樣是照片中若有似無地人影,卻在美國的攝影工作室裡,獲得截然不同的身分。這些影像中的人物,從「鬼魂」、「幽靈」,被稱作為「父親」、「妻子」、「孩子」或「兄弟姐妹」。這些照片也從娛樂商品,轉而進入唯靈論(註1)與哀悼文化,甚至被放入家庭相簿,成為亡者彷彿重新「出現」過的痕跡。

奧斯卡・古斯塔夫・雷蘭德(Oscar Gustave Rejlander),《艱難時世》(Hard Times),約1860。玻璃底片放印之蛋白銀鹽相紙,作品透過影像疊合,使同一人物以半透明形體再次出現在畫面中。(© George East…
奧斯卡・古斯塔夫・雷蘭德(Oscar Gustave Rejlander),《艱難時世》(Hard Times),約1860。玻璃底片放印之蛋白銀鹽相紙,作品透過影像疊合,使同一人物以半透明形體再次出現在畫面中。(© George Eastman House,取自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人們對於這樣影像技巧的態度轉變,之所以值得我們注意,正因為製造鬼影的方法並不是什麼驚天秘密(只是雙重曝光或是類似的影像效果),在「靈魂攝影」(Spirit Photography)出現之前,便早已為人所知。但,為什麼人們還是會將這些影像視為某種「靈異」?於是我們便不能只用「人們不知道照片可以造假」來解釋。對於這些靈魂攝影態度真正的轉變關鍵,是觀看影像的方式——從原本沒有特定身分的幽靈效果,被賦予了個人的記憶、親屬關係以及死亡經驗。

所以問題是,當人們已經知道攝影可以製造鬼魂,為什麼仍願意在模糊的影像裡認出死者?攝影又如何從一種光學技術,逐漸成為19世紀哀悼、招魂與維繫死者關係的媒介?在靈魂攝影中,最值得我們追問的,或許正是這段從「看見鬼影」到「認出亡者」的變化。

由左至右為威廉・穆勒(William H. Mumler)1869–1878年製作之《庫許曼上校》(Col. Cushman)、《羅伯特・邦納》(Robert Bonner)、《約翰・J・葛洛佛》(John J. Glover),三件作品皆…
由左至右為威廉・穆勒(William H. Mumler)1869–1878年製作之《庫許曼上校》(Col. Cushman)、《羅伯特・邦納》(Robert Bonner)、《約翰・J・葛洛佛》(John J. Glover),三件作品皆藏於洛杉磯J. Paul Getty Museum。(Public Domain)

亡者缺席之後,照片留下什麼?

我們重回19世紀,在1860年代初,波士頓的珠寶雕刻師威廉.穆勒(William H. Mumler)在朋友的工作室裡替自己拍照。照片顯影後,畫面裡除了他的身影外,還出現了一道半透明的人形。依穆勒多年後的回憶,他將那道人影認作已故的表親(然而這段敘述直到1875年的回憶錄才被寫下,彼時他早已因靈魂攝影歷經訴訟,這個「起源故事」究竟保留了多少當時的情境,很難再被確認);但更重要的是,當這張照片進入波士頓的唯靈論團體討論時,便不再只是暗房裡偶然地成像,而被視為亡者可能留下的痕跡。

當時的濕版火棉膠攝影,仍是一套繁複而充滿偶然性的工序。昂貴的玻璃底片經常被清洗後,反覆使用,一旦前一次施作時留下的感光痕跡,沒有完全去除,新舊影像便可能重疊,在人物身旁形成一道淡薄的身影。

在19世紀中葉的美國,除了前述的唯靈論,已逐漸形成廣泛的宗教與社會文化現象,同時間,南北戰爭帶來前所未有的大規模死亡。許多人死在距離家鄉遙遠的戰場,家屬只能收到衣物、遺留的胸牌,甚至僅有死亡通知的書信,無法見到遺體,也無從好好地告別。「死亡」變成一種空洞,不只意味著某個人的生命終止,也變成了身體、面孔與最後一次相見的缺席。

唯靈論盛行時期,經常舉辦降靈會,圖為靈媒尤薩皮亞・帕拉迪諾的降靈會(1895–1900)局部,畫面記錄帕拉迪諾進行降靈會的情景。(© Eusapia Palladino)
唯靈論盛行時期,經常舉辦降靈會,圖為靈媒尤薩皮亞・帕拉迪諾的降靈會(1895–1900)局部,畫面記錄帕拉迪諾進行降靈會的情景。(© Eusapia Palladino

在那個時代,攝影恰好進入了這樣的死亡缺口,原本已被用來保存肖像與家庭記憶,讓人的模樣可以在肉體消亡之後繼續留存。靈魂攝影則進一步改變了這種關係:照片不再只是保存「生前曾經如此」的臉,而試圖讓死者在死亡之後,再次與活人共享同一個畫面。

穆勒後來開設了專門的靈魂攝影工作室,他的妻子漢娜(Hannah Mumler)本身就是執業靈媒。人們會談起希望再見的亡者,坐到鏡頭前再等待帶有亡者身影的相片顯影。因此這間照相館,為原本不可見的關係,提供一個可以被觀看、帶走甚至保存的形體(相紙)。這或許也是靈魂攝影迅速受到歡迎的重要原因,人們購買的不只是「鬼魂存在」的證據,更是一種重新安排生者與死者關係的影像形式。在戰爭留下的大量缺席中,照片替沒有返家的身體留下另一種位置:亡者可以再次站在妻子身後、靠近孩子,或與仍然活著的家人共同出現在一張影像裡,見上「最後一面」。

在模糊的影像裡,說出死者的名字

靈魂攝影真正特殊之處,或許不在於畫面出現了什麼詭異之處,而在於那些影像總保留著某種不確定性。照片中的「亡者」,往往只有一張浮在肩後的臉、一團半透明的輪廓,或一道從背景裡若隱若現的身影。影像並不需要出現明確的肖像,只要有大略的髮型、年齡與臉部特徵,便足以被指認為某個人。

現藏於蓋蒂博物館(Getty)的一本穆勒工作室相簿,便留下了這種觀看方式的線索。部分照片的標題除了記載委託人姓名,還特別寫著「與他被辨認出的靈體妻子與嬰兒」(His Spirit Wife & Babe Recognized)、「與他已被指認的靈姊妹」等等。

「已被指認」(recognized)這個記錄,有趣之處在於並不是指相機捕捉到某人,而是拍攝之後發生的行動:將其中模糊的人影認作一位具體的亡者。這個指認甚至被寫入標題,隨照片一起保存與流通。

由左至右為:威廉・穆勒1861–1868年所作《查平先生(油商)與其被辨認出的靈體妻子與嬰兒》(Mr. Chapin, Oil Merchant—& His Spirit Wife & Babe Recognized)、《背…
由左至右為:威廉・穆勒1861–1868年所作《查平先生(油商)與其被辨認出的靈體妻子與嬰兒》(Mr. Chapin, Oil Merchant—& His Spirit Wife & Babe Recognized)、《背景中的五個「靈體」與桌中央照片》(Five “Spirits” in Background with a Photograph at Center of Table with a Doily)、《桌上擺有照片與小雕像的「靈體」孩童》(Child “Spirit” with Photograph and Figurine on Table),亦可能出自海倫・F・史都華(Helen F. Stuart)。(J. Paul Getty Museum藏,Public Domain)

這就是靈魂攝影與一般肖像形成微妙的差別,一般肖像通常先知道「這是誰」,攝影再留下那個人的外貌;靈魂攝影則反之,由照片先提供一道不確定的形體,再由觀看者從記憶與情感中替此人尋找身分,模糊讓影像保留了被辨認、被投射的空間。

穆勒留下的影像中,可以看到桌面上擺放著其他肖像照片:畫面中的人物倚著花瓶、相簿或家具,被一同攝入新的照片之中。這個細節讓我們看見19世紀照片會被拿在手裡、擺在客廳、收入家庭相簿,也會被翻給其他親友觀看。對於哀悼者而言,影像的作用並不只在於證明亡魂是否客觀存在。照片提供的是一個可以觀看的位置,使記憶中的某個人,重新進入家庭肖像的構圖中。

由左至右為威廉・H・穆姆勒(William H. Mumler)1861–1878拍攝之《三個「靈體」與桌上倚靠花瓶擺放的照片》、《蓄長鬍的無名男子與三個「靈體」》、《廷克姆先生與其被辨認出的靈體妻子》,皆為蛋白銀鹽相紙。。亦可能由海倫・F…
由左至右為威廉・H・穆姆勒(William H. Mumler)1861–1878拍攝之《三個「靈體」與桌上倚靠花瓶擺放的照片》、《蓄長鬍的無名男子與三個「靈體」》、《廷克姆先生與其被辨認出的靈體妻子》,皆為蛋白銀鹽相紙。。亦可能由海倫・F・史都華拍攝。(J. Paul Getty Museum藏,Public Domain)

當證據無法終止觀看

靈魂攝影之所以引發爭議,正因為它出現在一個攝影逐漸被視為「能替現實作證」的時代。當照片開始進入警政、醫療與司法制度,被賦予比一般圖像更強的證據性。而靈魂攝影所借用的,正是這份對機械影像的信任。當底片上出現拍攝當下肉眼未曾看見的人影,它很容易被解讀為:相機看見了人眼無法看見的東西。藝術史學者約翰.塔格(John Tagg)因此提醒,攝影的證據力並不單純來自機器本身,而是在這些制度與使用方式中被建立起來的。

1869年,穆勒因靈魂攝影在紐約遭到起訴,控方試圖證明這類影像可以被人為製造,甚至當庭製作出一張帶有「林肯鬼魂」的照片;然而,他們只能證明靈異照片「可以造假」,卻無法證明穆勒手上的特定照片究竟如何被製作,最終穆勒獲判無罪。

1869年,穆勒因靈魂攝影遭詐欺指控期間,美國娛樂企業家巴納姆(P. T. Barnum)委託攝影師博加杜斯(Abraham Bogardus)製作自己與林肯「鬼魂」合影的照片,以示範靈魂攝影可透過攝影技術人工製造。(Public Doma…
1869年,穆勒因靈魂攝影遭詐欺指控期間,美國娛樂企業家巴納姆(P. T. Barnum)委託攝影師博加杜斯(Abraham Bogardus)製作自己與林肯「鬼魂」合影的照片,以示範靈魂攝影可透過攝影技術人工製造。(Public Domain)

六年後,巴黎警方在法國靈魂攝影師愛德華.伊斯多爾.布蓋(Édouard Isidore Buguet)的工作室中,搜出兩具披著白布的假人,以及299張預先準備的人頭照片。布蓋會先詢問委託人期待見到的亡者樣貌,再從庫存中挑選外貌相近的影像加以組合。隨著布蓋認罪後,靈魂攝影的製作手法也被公開。

但真正值得注意的,是揭穿並沒有讓這類照片立刻失去作用。即使假人、庫存照片等證據、製作流程都被攤在眾人面前,仍有人堅持自己在成品中認出了亡故的親人;靈魂攝影也沒有因此消失,而是繼續被拍攝、刊載與收入相簿。

也此在此刻,真假早已不再重要,對於那些失去親人的家屬來說,那不過是再見一「面」,並且同框合影的機會罷了。

由左至右為布蓋製作《蓋雷先生在肖像中認出溺亡的兄弟》(En el retrato M. Gueret reconoce a su hermano ahogado)、《德瑟農先生認出他的妻子(伏爾泰河岸15號)》(M. Dessenon re…
由左至右為布蓋製作《蓋雷先生在肖像中認出溺亡的兄弟》(En el retrato M. Gueret reconoce a su hermano ahogado)、《德瑟農先生認出他的妻子(伏爾泰河岸15號)》(M. Dessenon reconoce a su mujer (quai Voltaire 15))、《巴爾扎克》(Balzac),1873–1875。Sirot/Angel收藏。圖版出自Clément Chéroux,〈靈魂攝影事件:幽靈影像,在娛樂與信念之間〉(El caso de la fotografía espiritista: La imagen espectral: entre la diversión y la convicción)。

當亡者不再需要現身

回頭來看,靈魂攝影真正特殊之處,或許從來不在於它是否成功「拍到了鬼魂」。

它之所以能在19世紀後半形成一種持續數十年的影像文化,是因為幾個條件恰好在同一時間交會:時代背景上,戰爭與疾病製造了大量來不及告別的死亡,科技技術上,攝影逐漸被視為能夠忠實留下現實痕跡的技術,再加上哲學發展,唯靈論提供了一套相信亡者仍可與生者溝通的世界觀。

於是,當照片上出現一道原本不在現場的身影,它所填補的便不只是視覺上的空白,也可能是哀悼中的缺席。

因為對哀悼者而言,真正重要的問題未必是「這道人影如何被製造」,而是「我是否仍能在其中辨認出那個人」。影像提供輪廓,觀看者補上名字;而就在這個指認的瞬間,一張模糊的曝光才真正進入某一段家庭關係與記憶之中。

《佩戴喪服胸針並展示無名士兵肖像的女子》(Unidentified Woman Wearing Mourning Brooch and Displaying Framed Image of Unidentified Soldier)。美國國…
《佩戴喪服胸針並展示無名士兵肖像的女子》(Unidentified Woman Wearing Mourning Brooch and Displaying Framed Image of Unidentified Soldier)。美國國會圖書館版畫暨攝影部(Library of Congress Prints and Photographs Division)藏。

明知道是騙人的靈魂攝影,直到了20世紀初,才逐漸退出曾經佔據的位置。也許是隨著攝影技術、照相館的普及與家庭肖像保存條件改變,人們在親人仍然在世時便更有機會留下影像。但也可能是,曾經歷戰爭與大規模死亡、急於重新看見亡者的那一代人,也逐漸消逝。這些變化也許未必能單獨解釋靈魂攝影的式微,卻提醒我們:一種影像形式的存在,從來不只取決於技術是否有效,也取決於一個時代是否仍然需要。

對於今日的我們而言,靈魂攝影留下並不僅限於一段關於造假的攝影史。更早揭露了影像與意義之間的不穩定關係:同樣是半透明的人影,可以是暗房事故、娛樂把戲、司法證物,也可以在另一雙眼睛裡,成為一位失去已久的妻子、孩子或手足。也許對我們來說,真正值得回望的,也就不是照片裡究竟有沒有亡魂,而是19世紀的人如何借助一項嶄新的視覺技術,為死亡造成的缺席重新安排一個可以被觀看的位置。

照片留下的模糊影子,是想念。讓那道影子重新成為某一個人的,始終是仍然記得他的生者。


註1 唯靈論(Spiritism),相信人死後意識仍然存在,且生者可以與死靈溝通的哲學與宗教信仰。可以透過靈媒(Medium)、降靈會(Séance)或自動書寫等方式試圖和死者取得聯繫。

《以雙重曝光製作的幽靈影像》(Image of a Ghost, Produced by Double Exposure),1899。影像以雙重曝光技術製作幽靈效果。英國國家檔案館(The National Archives UK)藏。(P…
《以雙重曝光製作的幽靈影像》(Image of a Ghost, Produced by Double Exposure),1899。影像以雙重曝光技術製作幽靈效果。英國國家檔案館(The National Archives UK)藏。(Public Domain)
李京樺Jing-Hua, Lee 121 篇

藝術書寫者與研究者,現為典藏雜誌社 企劃編輯。書寫範疇涵蓋展覽評論、策展研究、藝術機構與視覺文化的生產條件,持續關注台灣當代藝術史的建構過程與其中的權力結構。研究背景橫跨視覺文化、女性主義藝術史與策展理論。曾任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究助理。文章散見於典藏 ARTouch、典藏・今藝術&投資、歷史文物、臺北表演藝術中心(TPAC),並持續以個人身份於各平台進行藝術觀察與評論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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