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許多代議制的國家為求廣納眾議,近年開始嘗試開放公民直接發聲的管道。如美國白宮自2011年起設有「我們人民」(We the People)網站,凡在30天內連署超過十萬人的訴願,都會獲得白宮正式回應;英國國會也在2015年新增請願委員會(Petition Committee),且隨即因為翌年年初要求禁止美國總統候選人川普(Donald Trump)入境英國的訴願迴響熱烈,引起注目。台灣亦有國家發展委員會在擴大施政量能期待下建置的「提點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只要附議超過5,000人的提議即成案,主管機關必須在兩個月內給出具體回覆。平台成立迄今文化類共有三個點子順利成案,除「陣頭㓉動應審核與規範」屬非物質文化遺產外,另外兩個都和實體建築有關:其一為「遭遇火災的文化資產及用地,一百年內不得做修復原狀以外的用途」(簡稱「案例一」);其二是甫於6月5號跨過附議門檻的「成立台灣歷史建物保留區,收容因故無法原地保存的歷史建物」(簡稱「案例二」)。 斯堪森博物館(Skansen)。(©Marco Verch)像這樣的歷史建物保留區,和博物館學中戶外博物館(open-air museum)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