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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台灣的主體,我們能透過「攝影」發現它嗎?

什麼是台灣的主體,我們能透過「攝影」發現它嗎?

什麼是台灣的主體?從日常生活中的幾個例子來看,第一種情況是政治的,說台灣沒有主體,譬如金馬獎上傅榆說希望台灣成為獨立的個體,其實也可以說是希望台灣有主體性。第二種常見的情況是文化層面,譬如詢問台灣藝術主體是什麼?首先從攝影反思主體的案例來思考什麼是台灣的主體。
什麼是台灣的主體?先擱置那些複雜的概念,從日常生活中談起。第一種情況是政治的,說台灣沒有主體,意味台灣沒有自己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力,這裡主體跟個體的概念是通用的。譬如金馬獎上傅榆說希望台灣成為獨立的個體,其實也可以說是希望台灣有主體性。第二種常見的情況是文化層面,譬如詢問台灣藝術主體是什麼?其實說的是台灣的藝術代表特色是什麼。不管主體指的是個體的獨立還是代表性,它都意味有一個具有支配性的本質的存在。
什麼是台灣的主體,我們是否能透過「攝影」去發掘呢?(汪正翔提供)
一般我們討論主體大概到這邊就可以了,但是就思想史、哲學史的脈絡,這其實與笛卡兒(René Descartes)主客二分的說法相關,並且在1970年代後受到反現代性的思潮的檢討,用最簡單的說法就是人們不再相信有什麼東西可以「代表」其它。如更深入的談,從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後現代等思潮都開始檢討一個單一、先驗,具有支配性的主體的存在。這一部分對於我們就比較難以理解了。並不只是因為日常生活與思想、哲學專業領域存在著落差,也因為整個反現代性的思潮有著西方特殊的背景。
 
三個從攝影反思主體的案例
我一直對於這種思想上的隔閡感到困惑,但是後來我發現或許可以從攝影來切入,幫助理解主體的問題。在這裡我想要舉出三個攝影的案例。第一位是瑪莎.羅斯勒(Martha Rosler),這位女攝影家在藝術攝影界最著名的就是挑戰紀實攝影。她認為過去紀實攝影相信攝影師可以透過照片代言一個地方,宣稱他的照片反映了某個地方的困境。這個信念雖然高貴但是值得懷疑,因為真實的處境是難以被一個單一系統所代表。所以在她的作品《Bowery Two Inadequte》她刻意的讓文字敘述跟照片講述不同的事情,維持兩個系統平行的地位,而非讓兩者互相搭配。她也不拍攝當地的居民,只是照下空空的街景,因為她不認為她可以「代表」、「反映」那個地區的人。這個做法與我們習慣的攝影很不一樣,我們總期待用攝影來代表台灣、反映台灣。
瑪莎.羅斯勒(Martha Rosler)《Bowery Two Inadequte》。(汪正翔提供)
第二位攝影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貝克夫婦(Bernd & Hilla Becher),談到他們總是會談到類型學。許多台灣的攝影創作者也宣稱利用類型學的方式來創作。然而貝克夫婦的類型學卻跟台灣轉引的類型學有些差距。我們先談台灣的情況,常見的類型學攝影常常透過拍攝某一類型的事物,然後凸顯了某種台灣美學、文化上的特徵。可是貝克夫婦卻反過來。他們大量的拍攝水塔、工業建築,並非要透過大量類比的方式來表現區域美學,相反的,類型的方式更像是從一個特定時空當中抽離出來。譬如他們的照片沒有指向性的光影、沒有足以辨識地區的景物。檔案的呈現方式也消滅了區域美感的表現。回到主體這件事,台灣的類型學攝影往往輔助建立一個美學主體,而貝克夫婦卻是淡化甚至抵制它。
貝克夫婦(Bernd & Hilla Becher)《類型學》。(本刊資料室)
第三個例子,也是很常被常提到的攝影評論家羅蘭.巴特(Roland Bather)。他曾經寫了一本《符號帝國》(L’Empire des Signes),表面上看就是一本他對於日本的文化觀察,也可以說這是一種日本文化主體的描述。但是觀看內文卻會發現,他講的日本文化特色其實就是沒有一個主體。譬如他說日本的城市規劃是沒有市中心的。日本的飲食也沒有主菜。他將此視為一種沒有主體的狀態,並且大為的讚賞。老實說,我頗懷疑他的東方觀察是否正確,但他讓我們反思沒有主體作為一種文化的狀態。我們也可以說這是一種沒有主體的主體,就像我們談到台灣經常會說台灣的文化特色就是混雜了多種文化,這當然也是個說法,只是這裡的主體已經遠離日常的意涵,它不再是一個具有支配性的、可以代表其他事物的特殊質素。
貝克夫婦(Bernd & Hilla Becher)從荷蘭Prince Bernhard獲得2002年Erasmus Prize。(© Praemium Erasmianum Foundation,CC BY-SA 4.0)
攝影與主體的糾纏
上面的例子對台灣的我們而言有點尷尬,即使我們知識上認識到關於主體概念有這些反思,但是情感上卻希望台灣能夠成為獨立的個體,或是希望台灣文化能夠有一個具有代表性的特徵,也就是回到一種古典的主體概念。這種對於主體複雜的心態在攝影當中又表現得更為明顯,因為我們慣常理解的攝影,其實往往與主體概念緊密相繫。
因為攝影特性的關係,人們往往把攝影當作一種蒐集、整理素材的工具,而這很容易與建立主體的目的相配合。譬如利用攝影搜集台灣花紋、顏色與建築等。這種觀點最容易遇到的問題就是用攝影作為普查的工具是否有效,譬如拍到多少地區才能宣稱照片反應台灣的建築風格,調查多少顏色才能認定這是一種台灣的顏色。我想起有一次我聽到一位學者説他找不到一張可以代表台灣農村的照片,因為過去攝影家拍攝的農村已經發生變化,他希望新的攝影家可以去找出新的台灣農村意象。我很訝異的是這位學者十分嫻熟各種文化主義、文化本質論的問題,所以我推測他是因為談到了攝影,所以進入了另一種特定的思維邏輯。

除了蒐集素材的特性,攝影也被期待成為一個貼近常民的藝術手段。確實沒有什麼藝術比起攝影這樣的好入手又與生活密不可分。約翰.伯格(John Berger)因此期待在一個一切事物都被化約為可計算的單位的時代,而攝影可以回復人的主體性。至少我們在某些照片當中,看到一個農民的生活細節,而不是文字、政令或是宣傳當中關於農民的刻板印象。但是對於這個期待,我有兩方面的擔憂,第一是攝影常常不僅沒有回復人的主體,反而助長了人被化約為單位的傾向,如同那些我們都熟悉那種關於農民、異族的刻板照片。第二,個人的主體跟文化的主體乃至於國家的主體是不同層面的問題。以我自己的經驗,一張活生生、反映個人的照片,不見得適合反映社會的意義與文化的主體性,甚至是互相衝突的。

攝影也常常被視為一種傳達內容的載具,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就是,人們會問攝影師你是拍風景還是拍人像,但我們可能就不太會這樣去問一個文學家。攝影者自身有時候也傾向淡化自己在拍攝過程中的角色,好像我不是一個創作者、安排者,而是一個記錄者。當人們抱持著這樣的概念去談台灣主體的問題,他們就會傾向於中性地呈現台灣,而不是賦予創作者的構思與安排。即使我們看到其中形式的部分,我們也會認為那是輔助傳達內容的手段。這種概念進一步推展,就是相信台灣主體已經在那。

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熟悉內容論的問題。譬如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在《反詮釋》一書中曾經對這種論點多有反駁。她説藝術作品並不是用形式去傳達內容,藝術作品本身就是形式。因為沒有一個藝術作品沒有一種形式上的考慮,也沒有人能夠穿透這些安排,去看見一個最為中性客觀的內容。強調作品的內容與意義,只是讓觀看者無限地去追問作品以外的意義,這是一種對於創作的破壞。依據這樣的觀點,透過攝影形式(手段)去發現台灣內容(主體)這件事本身是非藝術的。
 

以上只是概略整理一些攝影與主體概念的問題,兩者的關係是雙向的、彼此支持的:一方面對於主體的渴望誘使藝術家使用攝影進行表現,另一方面攝影的特性又驅使人們回到一種古典的主體觀念。這些討論當然與現實有著距離,但某種程度上,檢視這樣的關係或許有助讓這兩者脫離原本的限定,讓我們關注那些並不表現主體卻一樣精彩的攝影。而且,我一直深信能夠對於主體性與文化本質進行思考,能夠談論何謂文化的單位與建構文化的條件,本身就是一種非常具有主體性的表現。反過來說,毫不懷疑地接受各種主體的概念,譬如以種族、疆界為文化主體的單位,或許才更顯得不具主體性。
汪正翔( 29篇 )

台北人,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波士頓美術館藝術學校(School of The Museum of Fine Art, Boston)藝術創作碩士(肄業)。目前往返碧潭與台北之間,接案維生,也從事攝影評論與創作 。看得見,會按快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