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於今年11月12日至11月23日於中國上海西岸藝術中心落幕的「迪奧與藝術」一展,由法國奢侈品牌迪奧(Dior)主辦,雖然在此次的展覽中博得眾人目光的並非對展覽內容的讚嘆,而是由中國攝影師陳漫所拍攝的《驕傲的矜持》所引起的民族情感爭議,一瞬間將迪奧推到輿論封口浪尖上。先暫且拋開迪奧在上海展覽中引起的爭議不談,其實迪奧在這次展覽外也有著另一重的身份──也就是「第八屆西岸藝術與設計博覽會」的首席合作夥伴;從迪奧在爭議發酵後迅速止血的舉措看來,可以說是十分重視中國當代藝術的市場。
在前進上海以前,「迪奧與藝術」就已經於9月26日至10月26日率先在中國深圳市當代藝術與城市規劃館展出,展覽其中的一個部分「LADY DIOR 我之所見」(也是陳漫引起爭議的作品所在的區塊)更是從2011年以來,已經走過包含台北在內的世界多個城市。在海峽的另一端,也是才剛落幕不久的邁阿密巴塞爾藝術展就像一場藝術界的時裝發表秀,包含:西班牙奢侈品牌羅威(Loewe)、法國時裝公司蔻依(Chloé)、義大利奢侈與時裝品牌古馳(Gucci)、凡賽斯(Versace)與寶緹嘉(Bottega Veneta)等等知名品牌皆在其中共襄盛舉,如此來看,奢侈與時尚品牌和藝術界,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國際上諸多奢侈品與時尚品牌為何如此重視藝術領域?我們或許可以從它們的性質與歷史淵源等面向來著眼。
相輔相成的關係
奢侈品被定義為:「一種超出人們生存與發展需要範圍的,具有獨特、稀缺、珍奇等特點的消費品。」隨著人類的發展軌跡而有著漫長的歷史。奢侈品直到十九世紀隨著工業革命在工藝技術上的革新以及貿易的流通逐漸發展出「品牌」的概念;二十世紀以後更因為全球化、科技的發展以及民眾消費能力的提高更進一步催化。奢侈品販售的不僅僅是高超的工藝技巧,還有審美、享樂、獨特與夢想等等無形的心理價值,讓奢侈品擁有著們產生「個人化的體驗」;這促使奢侈品既要能反映時代的審美品味,又要能「與眾不同」。而反映了時代的映射又融合了個人思想,且具有審美和鑑賞價值的藝術恰恰好在這些層面中與奢侈品牌所追求的不謀而合,藝術能協助品牌創造出更深層次的力度,而具有雄厚商業與財力背景的奢侈品牌能贊助藝術活動發展,雙方可謂相輔相成。
於是,我們能看到奢侈與時尚品牌與藝術家們展開各種合作模式,包含最直接的贊助藝術活動,例如上述提到他們成為各大藝術博覽會的合作夥伴;二是設立藝術獎項,像是台灣藝術家許哲瑜2019年獲得由德國時尚品牌博斯(Boss)贊助而行之有年的雨果博斯獎(Hugo Boss Prize);三是直接進行收藏,古馳集團的大老闆法蘭索瓦.皮諾(François-Henri Pinault)是全球知名的現當代藝術收藏家,包括畢卡索、米羅、蒙德里安、安迪.沃荷以及傑夫.昆斯、達米安.赫斯特、村上隆等赫赫有名的現當代藝術家皆是他的囊中之物;四是設立藝術基金會或展覽空間,例如與眾多全球知名藝術家合作且名聞遐邇的路易威登藝術基金會(Louis Vuitton Foundation);五是建立藝術展覽,普拉達藝術基金會(Fondazione Prada)不但在2015年米蘭世界博覽會舉辦展館,更於普拉達位於米蘭的旗艦店上規劃展覽空間,推動各種當代藝術實驗;六是商品設計,奢侈品牌會邀請藝術家們進行商品系列開發,像是迪奧邀請市場當紅的迦納藝術家阿莫奧克.博福(Amoako Boafo)開發2021春夏男裝系列等幾種跨界方式。
包含古馳、路易威登、迪奧、愛馬仕(Hermes)和卡地亞(Cartier)在內等國際知名的奢侈與時尚品牌,多年來一直在穩步拓展他們的藝術收藏品或與藝術家的合作並推廣當代藝術,意圖透過藝術的審美品味與背後隱藏的文化語境,營造出「說故事」的氛圍或一種經典永存的感受,塑造消費者的心理價值;或許我們可以如此註解:「藝術驅動品味,品味驅動消費」。
質疑的聲音
當然,這當中仍不乏質疑的聲音與隱憂。一則是藝術與奢侈品與時尚總歸在商業層面上有所衝突,品牌以商業為主軸,最終的目的仍是將產品銷售給公眾,然藝術則否。評論者認為,商業或許為當代藝術的附加價值,卻萬萬不以商業考量為最終目的,藝術家們向來對服從資本主義的規則與遊戲感到擔憂,部分街頭藝術家們對奢侈品牌有著強烈的排斥,並試圖將藝術與這些「工業產品」所區分開來;例如法國街頭藝術家澤夫斯(Zevs)製作了一系列模仿香奈兒(Chanel)、路易威登和雷夫.勞倫(Ralph Lauren)等奢侈與時尚品牌的標誌,批判這些品牌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甚至引起品牌們的反制與維權申明……但諷刺的是這一舉動反而讓他的作品在藝術拍賣市場上備受推崇。再者,也有人憂慮在剝除了脈絡之下的藝術,被印製在各種時裝產品之上,究竟還能算是藝術,抑或只是淪為產品圖案樣式?在與奢侈品牌愈走愈近的同時,該如何保留藝術的本質而不被商業的價值所影響,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