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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預算追蹤】要捍衛文化預算,是否已創建有效的政策影響力評估?——專訪文化政策學者劉俊裕

【文化預算追蹤】要捍衛文化預算,是否已創建有效的政策影響力評估?——專訪文化政策學者劉俊裕

【Following Up on Cultural Budget】 In Order To Defend Cultural Budget, Has an Effective Cultural Impact Assessment Been Established? --Interview with Cultural Policy Scholar Jerry C. Y. Liu

長遠來看,文化部的預算該怎麼編列、如何審議,攸關於我們對於文化政策目標的想像,這其中亦包含如何評估每一個政策是否有具備接近目標的影響力。唯有依賴專業的文化影響力評估系統,以及完善的系統性研究智庫,才能讓政策在時代發展中持續調整和優化。2026年,文化政策的影響力評估機制才可以成為全國及地方文化會議中重要的討論議題,也唯有這樣,才能擬定出符合當代趨勢與需求的文化預算。

「我同意文化預算需要被檢視,但不是用現在這個方法。」文化政策學者劉俊裕說。

今年度文化部的總預算原編列290億元,遭立法院「大刀闊斧」刪減,經初步計算共刪除11億元、凍結34億元。刪減項目涵蓋媒體宣傳5943萬、黑潮計畫4000萬、表演藝術2000萬、中正紀念堂3000萬、聯合庫房1億元,以及對地方與藝文工作者的補助2165萬等。對於預算刪減,朝野兩黨仍無共識,民間團體及民進黨更發動立法委員罷免行動,企圖奪回明年國會多數,以影響下一波預算審議。

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三讀通過,文化部114年主管預算原編列290億元,經初步計算共刪除11億元、凍結34億元。文化部提供

現在任職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以及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常務理事的劉俊裕認為,今年度的預算已大致落定,沒有經過「循證基礎」審議過程的預算刪除與凍結短期內難有變動,至於明年是否會再遭遇相同狀況,則需視民間罷免活動的結果而定。如果今年的預算刪減未激起足夠的民意反彈,立法院可能會將其視為國會正當的權力展現。

然而,這次的預算刪減並非基於完整的事實證據基礎或政策討論。他指出,立法院部分委員無法理解文化部的支出與政策目標具體成果間的關聯,導致審議過程淪為政治角力,而非理性評估。學界無法直接解決政治問題,但能提供合理的政策評估機制,建立影響力評估體制,使未來的文化預算討論回歸政策層面,而非僅止於政治攻防和罷免運動。

劉俊裕認為,學界無法直接解決政治問題,但能提供合理的政策評估機制,建立影響力評估體制,使未來的文化預算討論回歸政策層面,而非僅止於政治攻防和罷免運動。圖為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常務理事劉俊裕。(劉俊裕提供)

延伸閱讀|立院三讀114年度總預算,文化部遭刪11億、凍結34億、黑潮計畫砍4000萬

「財劃法」 與文化預算的長期影響

另一個影響文化預算分配的重要議題是《財政收支劃分法》(簡稱「財劃法」)的修訂。若法案通過,將會改變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財政分配方式,進一步影響文化部的預算調度。然而,關於文化政策該如何適應新的財劃法變革,目前尚未見到完整的政策辯論。依據《地方制度法》,文化事務雖然屬於地方自治事項,但中央與地方的文化預算分配比例,事權和補助項目如何釐清?未來縣市政府是否編列足夠的地方文化預算,或依行政首長的好惡隨意挪用?以及地方政府文化施政、是否具備預算的專業執行能力等,都沒有在「財劃法」修法的討論中。

目前文化部下設多個中介組織,如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與視聽文化中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等財團法人或行政法人,希望藉由專業機構的獨立運作,減少文化發展受到政黨更替及政治意識形態的影響,並確保資源分配的穩定性。然而,並非所有文化領域皆有相對應的機構支援,如文化資產管理、藝文勞動權益、藝文節慶活動、社區營造與地方創生、藝術文化政策研究、國際文化交流等仍缺乏專門的行政法人。

另外,藝文產業工作者的勞動條件一直是文化政策中的薄弱環節。目前,台灣尚未有專門機構來保障藝術文化的勞動權益,這與國際趨勢相比有明顯落差。以韓國為例,文化觀光體育部下,就設有二十多個中介組織,其中包括專門推動藝術家福利的基金會,負責提升藝術勞動權益、制定合理的契約標準。英國的文化、媒體和體育部則有約三十至四十個中介機構,且中央文化預算分配中高達90%由這些中介組織執行。而這些資源的分配,都關乎到我們想要一個什麼樣的文化環境。

若財劃法通過,將會再更影響整體文化預算的分配,整體的結構也勢必要再透過嚴謹的政策辯論來重新調整,以確保其合理性與正當性。但現在大家在討論財劃法的時候,並沒有人針對這塊的文化政策進行討論。而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其實也一直都有跟歷屆文化部長溝通,甚至2024年賴清德在參選總統的時候,他們也有倡議是否成立一個文化中介組織來推動藝文工作者的勞動權益的相關業務,惟未能被納入正式政見或推動實施。

劉俊裕說明,這次國會不僅沒有仔細審議文化預算,現在提出的財劃法更沒有經過實證基礎的政策辯論。不過,他雖然不支持立法院的審議過程,但是,立法院的確點出一個存在已久問題:國家文化預算究竟該如何審視?又該怎麼分配才合理?

延伸閱讀|文化部長李遠「文化人的創作與貢獻不可忽視」,籲請立法院理性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創建合理的文化政策影響力評估機制

文化部於2012年成立,整併多個單位,其預算編列卻仍延續原有架構,未經系統性調整。2018年,時任部長的鄭麗君曾擬定《文化政策白皮書》,作為政策溝通與預算編列的依據。然而,該白皮書是否仍具指標性已成疑問。文化部不同政策範疇的預算比例是否合宜?文化資產保存、藝文勞動條件、文化創意產業、影視流行音樂政策之間,或不同業務司之間的預算分配比重是否恰當?這些都未曾被立院及公眾好好討論檢視。

若我們去追立法院曾經質詢的內容,文化部也做過兩次報告來說明他們執行文化政策白皮書的業務。但評估標準多限於計畫活動項目、預算編列執行狀況,未深入探討政策是否真正達成政策目標,改變問題現況,產生實質文化影響力。以近幾年「地方創生」的案例為例,計畫執行完成後,對社區的整體環境造成如何深遠的影響,是難以用活動人次數量簡化評估的。

事實上,影響力評估在學界已經討論很久,但時常面臨執行層面的困境。首先,文化部缺乏足夠人力進行後續的影響力評估,政府也沒有多餘的預算規劃來委外成立文化智庫進行政策研究,這都使得長期的檢討機制難以被落實。尤其換了一個文化部長後,甚至也很難延續之前文化白皮書的方向,然而沒有具體的評量制度來評估每一個政策的文化影響力,就很難評估這個政策是否真正落實,更難以去說服大眾要增加文化預算。

劉俊裕認為,當前我們在講影響力評估的時候,大家都傾向以「新公共治理」的角度來討論,主要概念是不要再執著於新公共管理思維只有上對下的去設定KPI,也不是只看某幾個指標代表數字來判斷政策執行的結果,而是希望經過利害關係人,包含專家、學者、社群鄰里、執行團隊、企業、大眾,透過業務執行端的說明,一起來分析施政成果及具體影響力。而文化部就可以依照這些建議去判斷一個政策不同層面的影響力,這樣才有辦法回來檢討修正,並擬定下一個階段、甚至是更長期的目標。

英國有一個平台《Culture Counts》,是由英國跟澳洲的專家一起開發的,嘗試以量化方式評估藝術與文化的品質,包括美感、歸屬感、原創性、卓越性、觀眾參與度及藝術價值等指標。2016年英國政府嘗試要求接受補助的文化機構需要執行此評估,以觀察文化政策的有效性。然而,雖然一開始立意良善,但這種量化方法也引發部分藝術家反對,認為藝術價值難以以數據衡量。畢竟創作者最在意的是他的創意表達、是美學、是他想要傳達的理念。一個導演在拍片的時候,他其實真正在意的也許是他的藝術創意、議題及情感表達,票房可能不是最重要的考量,可是現在我們都習慣以票房來評量電影的成功與否。尤其到了國會的立法委員這關,隔行如隔山,如果沒有一個更周延的文化影響力評估機制,我們又要怎麼跟他們溝通藝術與文化的重要性?

英國平台《Culture Counts》嘗試以量化方式評估藝術與文化的品質,包括美感、歸屬感、原創性、卓越性、觀眾參與度及藝術價值等指標。圖片擷取自《Culture Counts》平台。

劉俊裕認為在藝術圈當然會有自己對於藝術文化價值的討論脈絡,但在公共領域裡面用同一套說法是很難被接受的。所以才必須要有適切的文化影響力評估的工具,但不能變成只有工具,要想辦法去把藝術文化的論述與價值融合到衡量工具裡面去。才有可能達成有效的溝通,來爭取合理的預算,同時不失去藝術文化人的主體性。

聯合國將文化納入永續評估指標

兩千年後,聯合國開始推動的「永續發展目標」(SDGs),已逐漸影響全球企業與政府政策,原本的企業社會責任(CSR)逐步轉換為企業的永續發展(ESG)。其中有各大不同的指標需要去對應,在臺灣目前與文化相關的企業投入在公司治理評鑑的評分比重上僅佔1分,導致企業缺乏投資文化的誘因。劉俊裕特別指出,現在「人權」已經是重要的評估指標,像是兒童權、婦女權等等,但卻比較少人談到「文化人權」。文化人權最主要的概念是文化參與、參與文化生活的權利。若把與文化相關的比重增加,企業在投入文化贊助時,也會更有動機,而不會把重擔都落在官方的機構上。

圖為2019年聯國國教科文組織的「文化2030永續發展專題指標」。取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2030年,聯合國預計要發表下一階段的永續發展目標,聯合國未來高峰會預計將文化發展納入新的評估體系,使其成為企業與政府政策規劃的重要參考依據。這將為文化政策提供新的發展契機,並促使企業更積極參與文化投資。

尤其臺灣一年預算也不過才3兆多,但我們的GDP有25兆,企業的產值是政府年度預算的八倍以上,如果有辦法直接去說服企業,那將會為文化藝術產業注入許多活水。況且,政府機構有天生的缺陷,像是部會首長會依照政黨來輪替等,很難真正去延續文化政策,若能從民間去著力也許會是更好的一個方式。當然,要如何分頭去跟企業一個個遊說,回過頭來也是文化團體和文化部應該進行的工作。

符合當代需求的文化預算

最後,劉俊裕總結道,學術研究沒有辦法解決政治問題,政治問題只有透過政治的方法解決。學術的作用在於凸顯文化理想與政治現實之間的差距,並且提出理性的行動路徑逐步縮小這個距離。學界應該還是要回到學界的專業,專注於研究國際組織的政策推動及他國發展案例,並將其作為台灣文化政策擬定的參考。

他指出韓國文化觀光體育部就設有專門的文化觀光研究院,並配有上百名的博士後研究員從事政策研究。相較之下,台灣長期缺乏專業的文化政策智庫,使得政策決策常顯得破碎且短視,通常僅跟隨當前執政黨或部會首長的意念,無法積累長期的專業經驗,導致在進行決策時,缺乏連貫性。他也建議政府應與民間智庫密切合作,來建立穩定的政策影響力研究機制。

長遠來看,文化部的預算該怎麼編列、如何審議,攸關於我們對於文化政策目標的想像,這其中亦包含如何評估每一個政策是否有具備接近目標的影響力。唯有依賴專業的文化影響力評估系統,以及完善的系統性研究智庫,才能讓政策在時代發展中持續調整和優化。2026年,文化政策的影響力評估機制才可以成為全國及地方文化會議中重要的討論議題,也唯有這樣,才能擬定出符合當代趨勢與需求的文化預算。

唯有依賴專業的文化影響力評估系統,以及完善的系統性研究智庫,才讓政策在時代發展中持續調整和優化。圖為立法院議場。取自立法院官網
陳思宇(Sih-Yu Chen)( 103篇 )

藝術書寫者。主要關注計畫型藝術創作、表演藝術、電影與當代影像,以及其他任何好玩的事。文章散見於日本媒體《artscape》、《典藏ARTouch》、《藝術觀點ACT》等,現任典藏雜誌社企畫編輯及Podcast《ARTbience藝術環境音》製作統籌。E-mail: sihyu032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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