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我的父母是誰,不論我的國籍、膚色是什麼,所有的孩子都是大家的寶貝,應該得到地球上每一個人的愛護與尊重。我用的語言、我的宗教信仰、我的文化,以及我出身是貧窮或富裕、我是男生或女生,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一樣的權利。」——摘自《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內文頁4-5
人生而有權,小孩有話也可以大聲說!
國家人權博物館與玉山社/星月書房合作出版兒童權利公約插畫繪本《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為出發點,描寫「兒童權利」的概念。
為呼應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頒布30週年,國家人權博物館於2019年推出「我是兒童 我有權利-兒童權利公約頒布30週年主題特展」,其中展出由臺灣兒童文學的重要推手林真美老師撰文、並由16位臺灣優秀圖畫書創作者所繪製之插畫,以淺顯易懂的圖文方式傳遞兒童權利公約條文內容;為能更廣泛傳達《兒童權利公約》的重點概念,將內容重新整理、並將16張插畫集結成《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一書,配合豐富有趣、發人省思的文案,一同為孩子們齊力發聲、倡議。
過往人權館所保存下來的威權歷史故事,經常被視作是小朋友難以接觸的議題,然而通過繪本與政治受難者前輩的現身說法,我們卻能夠從小朋友的所聽、所見,發覺另一種面對歷史的視角。試圖以小朋友作為權利的主體,讓他們能夠認識臺灣過去的人權侵害、以及自身所應有的權利內容,最終內化成為重要的核心價值。
書中一一講解插圖所對應的條約內容,包含兒童四大權利「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受保護權」。
繪者們以文字為主軸發展的圖像創作,風格多元、細節豐富精采,其中曾創作兒童性侵題材的《蝴蝶朵朵》繪本工作者陳潔晧分享:插畫「人人生而平等」,將世界描述為「一塊大蛋糕」,無論不同種族、性別、文化的人,以及動物、外星人都應該享有公平的對待,並笑道「因為我們小時候都覺得自己不是地球人」 。
全書兼具圖像藝術性和文字律動性,促使孩子利用想像的力量,打開感官、覺察文圖內涵,進一步理解與討論「兒童權」蘊含的意義和價值,讓《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不只是一種宣言,更是值得落實生活的原則。
國家人權博物館期待藉由《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的出版,將「身為人,應該如何被對待」的思考深植臺灣社會,激發孩子們意識到自我的存在是多麼獨特而重要,並引起大眾慎重思考日常與孩子的互動模式。
兒童不再侷限成「被照顧者」,而是真正的「權利主體」。期許《兒童權利公約》保障的權利,在臺灣社會得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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