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對藝文產業之影響,文化部先前已就各藝文產業受疫情衝擊之對象與情形進行瞭解。文化部表示,藝文產業因疫情導致藝文消費減少,其衝擊樣態包括:表演藝術、傳統藝術演出取消、延期及退票,視覺藝術及工藝產業受影響,以及出版業及書店損失、電影票房損失、流行音樂展演受影響、國內外展會延期,另也有微型及小型文創業發生周轉及營運困難等。
藝文產業因疫情導致藝文消費減少,包括表演藝術、傳統藝術演出取消、延期及退票,視覺藝術及工藝產業受影響等。(©兩廳院)
為陪伴藝文產業度過難關,文化部經召開多次會議研商短期紓困及中長期振興方案,刻正彙整四大面向工作提報行政院,其中為因應文化藝術事業、團體及個人遭受疫情衝擊,已啟動訂定「藝文紓困補助辦法」,減輕其營運負擔。此期間,將繼續召開相關諮詢會議,廣泛收集各類型藝文團體之意見。文化部整體所提短期紓困及中長期振興措施共有四大面向,包括:
一、藝文紓困補助:
文化部將訂定「藝文紓困補助辦法」,減輕文化藝術事業、團體及個人之營運負擔,包括:
1.營運成本補助:減輕營運負擔,項目可包括人員薪資、展演映活動取消、延期或退票之製作成本、場地租金、權利金等營運經費補助。
2.因應計畫補助:在疫情受衝擊期間,針對研發創新、人才培訓、製作排練等經費給予補助,優化與提升藝文團隊營運能量。
二、貸款利息補貼:
1.已協調經濟部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貸款補貼方案,提供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及展延還款期限,並協助業者提出申請。
2.無法納入中小企業優惠貸款的藝文業者,將由文化內容策進院另研提紓困優惠貸款及利息補貼。
三、行政調控:
1.針對文化部既有之經常性補助,提早進行撥款作業,並提高第一期款撥付比率。
2.協調公有文化場館友善措施,包括減免租金、手續費、違約金等相關費用。
3.簡化文化部既有之經常性補助之評量、評鑑及結案作業。
四、振興措施:
行政院已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振興抵用券之適用範圍,藝文展演場館及音樂展演空間、藝文展演預購票券、書店、電影院、等藝文消費將可使用振興抵用劵。文化部也將再研提其他藝文產業振興方案,以擴大支持藝文產業。
文化部將就紓困及振興措施,持續召開相關諮詢會議,並透過電訪、線上諮詢等不同方式,廣泛了解不同領域、不同類別受疫情衝擊之狀況及相關建議。同時將同步爭取納入特別預算及移緩濟急項目,後續文化部將依據行政院昨(20)日通過之特別條例,研擬藝文紓困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儘速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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