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條件上,本次研究調查藉著蒐集1,525份藝術從業人員反映工作現況調查問卷,亦證實了藝術工作低收入、高工時的過勞現象。藝術從業人員的平均薪資遠低於台灣勞工平均值,週工時更高於台灣勞工平均值。在影視/藝術電影、表演藝術行政、劇場設計與執行、表演藝術創作等藝術工作類型上,更呈現出工作時間越長平均下來每工時所能獲得的工資報酬越低的情況(詳見【圖表二】)。在職災保障方面,亦可以發現有29%的藝術從業人員從未投保勞保,在部分藝術工作類別中如行動行為藝術、視覺藝術創作、聲音藝術、表演藝術創作,更有將近一半的從業人員未投保勞保,無法獲得勞保中的職業災害、職業病保險保障。
【圖表二】藝術工作者的工作型態——時薪。(分析/製圖:Ceresus延思顧問)
在藝術從業人員的就業與生活狀態回饋中,可以看到藝術從業人員對於藝術從業環境中最為不滿意的即是低工資的問題。而該問題,更因為產業內薪資成長幅度非常有限,隨著工作資歷增長也未必會帶動收入增加,連帶引發藝術工作職業壽命偏短,多數人最終因為經濟及家庭壓力選擇轉行(詳見【圖表三】、【圖表四】)。
【圖表三】藝術工作者的工作型態——薪資成長。(分析/製圖:Ceresus延思顧問)
【圖表四】藝術工作者的工作型態——職業壽命。(分析/製圖:Ceresus延思顧問)
產業中的基層工作者也需要被看見,藝文團體呼籲修法改善藝術工作權利
隨著近日亞洲藝術交易市場變遷,台灣藝術交易市場活絡,行政院與文化部推出藉由《文化藝術獎勵條例》減免藝術交易業者稅金的政策構想。然而,依照藝術工作者的勞動調查結果可以觀察到,藝術從業環境從創作、行政到技術人員,依然是沒有穩定的保障與合理的工作報酬。
藝創工會也在記者會上表達,希望勞動主管機關可以輔導藝術單位遵法,使其給付聘雇的藝術行政、技術人員合法的薪資與勞動條件;而文化主管機關則應在此僱傭關係中推動業內簽訂工作合約的普及、協助藝術從業人員投保勞保,以獲得基本保障。並且妥善運用目前逐年增加的文化預算使基層從業人員得以改善目前最受到關注的低薪問題,另一方面,對於承攬關係的藝術創作者們則期望可以推動相關的價金參考標準,並持續推動、推廣關於智財權與承攬合約等相關知識。
今年5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基本法》,確定長期的文化政策綱領。並通過附帶決議「儘速修正《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強化藝文工作者的工作權保障,並盤點藝文工作者相關保障法規,與相關部會進行協商,於六個月內提出修法建議」。藝創工會盼望能藉由這次的調查與結果的發布,讓藝術工作者的勞動困境能夠被看見,並敦促政府相關單位能對藝術環境進行通盤檢視。
對改善藝術工作條件的訴求:
● 要落實:中央主管機關對藝術從業人員之工作權、智慧財產權及福利,應訂定具體辦法予以保障。
● 要保障:應協助藝術從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事宜。
● 要參與:廣納民間藝文團體參與《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法草案訂定。
● 要保障:應協助藝術從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事宜。
● 要參與:廣納民間藝文團體參與《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法草案訂定。
藝創工會也在記者會上表達,希望勞動主管機關可以輔導藝術單位遵法,使其給付聘雇的藝術行政、技術人員合法的薪資與勞動條件。(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提供)
此外,參與本次記者會的相關單位包含文化部綜合規畫司司長林宏義、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王金蓉,兩人也分別針對調查內容予以回應。
林宏義表示,文化部已和勞動部共同成立「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保障諮詢專案小組」,在記者會中與調查報告所呈現的情況,也會列入檢討方向。而文化部亦已委託團隊著手調查藝術工作者勞動權益和相關保障措施,預計將於今年12月報告,並做出完整配套。他也補充,因考量藝術產業種類不同,文化部也將會從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影視音等各類分別進行調查,盤點出藝術工作者面對的實質勞動問題。此外,為了避免政府採購法的規定造成惡性的低價搶標,因而損害藝術從業者權益,也透過制定《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草案、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草案,以及研擬《機關辦理藝文採購作業要點》、《藝文採購契約範本》等政策,陸續進行更為完善的配套法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王金蓉與會,並針對調查內容予以回應。(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提供)
而王金蓉則表示,若符合僱傭關係的藝術工作樣態,勞動部會透過勞動檢查來落實法規。若問題出在對於法規的疏於了解,勞動部將透過勞動檢查與輔導措施,予以協助;並於與文化部共組的專案小組中,盤點藝術工作者工資、工時、社會保險等權益,加強宣傳協助藝術工作者能夠熟悉自身權益。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發起的「藝術工作者勞動情況調查」於10月29日舉辦「我們不只工作過量——藝術工作者勞動調查發佈記者會」。(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提供)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簡稱藝創工會)發起,由12個藝文團體協力進行的「藝術工作者勞動情況調查」, 自今年5月24日發佈「藝術工作者勞動調查問卷」,在一個月內獲得1,525份藝術工作者填答反映工作現況。藝創工會透過分析問卷調查結果,並且與協力藝文團體共同討論可能解決目前藝術工作者困境的具體策略。經處理數據分析及資料圖表化呈現後,在今(29)日和立法委員李麗芬於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相關單位針對藝術從業人員的勞動現況,研擬有效提升工作權益的法規政策。而參與本次記者會相關單位包含文化部綜合規畫司司長林宏義、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王金蓉,也分別針對調查內容予以回應。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發起的「藝術工作者勞動情況調查」於10月29日舉辦「我們不只工作過量——藝術工作者勞動調查發佈記者會」。(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提供)
藝術從業人員不只工作過量,而且低收入、高工時、缺乏保障
透過藝創工會的調查,顯示了長期以來藝術從業人員的低收入、長工時、生活保障不足的從業環境並非空穴來風,而是長期的未受到關注的結果。本次調查顯示有五成以上藝術從業人員月薪不滿3萬元、平均每周工作時間達52小時,已超過法定正常工作時間40小時。另外,其它調查數據顯示,藝術從業人員的工作合約保障、社會保險的覆蓋率都十分不足,其中尤以「劇場設計與執行」類工作者的職災風險最高、但卻同時也是受到工作保障最少的類型。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發起的「藝術工作者勞動情況調查」,透過回收的1,525份問卷分析藝術工作者的勞動現況。(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提供)
在這次的「藝術工作者勞動情況調查」中,顯示出目前以承攬委任工作類型為主的藝術創作者,在大多數工作時都沒有基本的書面承攬契約保障。本調查顯示平均只有27%的創作者通常或一定會簽訂承攬契約,顯示出藝術工作者的工作權益沒有白紙黑字的保障。未有書面合約保障的後果,將導致藝術創作者在遭遇著作權、工資報酬等爭議上無所憑藉保障自身權利。更因為沒有證據證明自己與出資者間的工作關係,導致在投保勞工保險、申請職災給付中的權利受損。尤其在劇場創作類型(表演藝術創作、劇場設計與執行)身上,這些面臨多樣職業災害狀況的藝術創作類型,簽約的比例又特別低、保障更為缺乏(詳見【圖表一】)。
【圖表一】藝術工作者的投保情況——職災保障。(分析/製圖:Ceresus延思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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