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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花蓮豐年節執法爭議論「祭」與「節」的差別與原住民祭典無形文資的困境

蕭文杰專欄

由花蓮豐年節執法爭議論「祭」與「節」的差別與原住民祭典無形文資的困境

當「豐年祭」被改稱為「豐年節」,當神聖的祭儀被納入觀光與行銷,「祭」與「節」之間的差異,也值得重新思考。祭典是部落的大事,是凝聚族群、傳承文化的重要儀式;然而,當政治、商業與觀光介入,祭典是否可能只得其形,難以真正理解文化意義?從「祭」到「節」,誰成了祭典的主人?
花蓮縣長夫妻
台北市立美術館

最近花蓮舉辦「太平洋南島聯合豐年節」,部落有年輕人舉著「我不喜歡聯合豐年『節』」標語在會場安靜抗議,表達對文化政策的立場。不料花蓮警方以男子身上有原住民獵刀為由,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強行帶離。

有民眾質疑花蓮警方執法過度,妨礙言論自由。警方也做出回應表示:該名原住民男子「攜帶刀械衝向人群」,可是無任何影像,事後警方用「部分文字表述用語尚可更為精確」塘塞說詞。

我由一位文化觀察者的角度觀看那位部落青年的標語,覺得內容非常直白。除了「我不喜歡聯合豐年『節』」這個主標題,尚有副標:「我不想做花蓮王的政治宣傳品。為什麼我的頭目要恭迎立委、花蓮縣長、吉安鄉長?以前我們被天皇殖民,現在我們被花蓮王殖民?」

我個人感同身受的認為標語訴說著目前原住民文化的困境,因此思考為何阿美族豐年祭會變成聯合豐年節?而「祭」與「節」又有什麼差別?

我不喜歡聯合豐年「節」。(圖片:陳財能提供)
我不喜歡聯合豐年「節」。(圖片:陳財能提供)

「祭」與「節」的差別

就我的理解而言,「祭典」主要側重於人們對神靈、祖靈等存在的敬畏與感恩,是結合自然倫理的一種儀式,其過程本身具有神聖性。「祭典」也具有嚴格的禁忌與規範。就原住民族祭典而言,這是部落的大事,也是凝聚族群的重要時刻,因此,祭典的主體是部落與族人,祭典所承載的文化脈絡與意義,也應由部落自身來維繫與傳承。

非族人若參與原住民族的「祭典」,首先要確認祭典是否對外開放,或是否受到部落邀請。參與其中,也應尊重祭儀所包含的各項禁忌與規範。例如,祭儀所使用的器具具有神聖性,不可隨意碰觸;祭儀舞蹈是儀式中的一部分,也嚴禁任意擅自加入祭舞行列;此外,拍照、錄影等行為,也不可以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自行進行。

「祭」簡單來說,就是民俗的一部分。依照《文資法》保存的原住民族祭典,通常具有三項重要特色:

一、部落與族人高度認同,並持續自主、自發參與。

二、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及文化之特色。

三、其表現形式及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

「節」與「祭」不同。「節」對於祖先是唐山過臺灣的人而言,有其傳統脈絡。傳統的「節」建立在陰與陽互勝、互剋及互補的觀念之上。「過節」有時候也象徵著人生的關鍵卡口,強調「過節」就是「過關」。這類「節」有時候也會與宗教、習俗及社會發展結合,例如傳統的中秋、清明、中元節等。除此之外,「節」也因為傳播,逐漸形成臺灣人所過的一些現代紀念性節日,例如母親節、父親節、勞動節、聖誕節等。

另一方面,「節」因為要促進經濟發展,也會被刻意發明、創造,甚至進一步高度商業化。例如,臺灣一年有許多這類被創造出來的節日,坊間稱這種行為為「造節」,例如牛肉麵節、宜蘭蔥蒜節、社頭織襪芭樂觀光節、中寮鄉柳橙節、虱目魚節等,甚至連文化部也曾出資舉辦「Hello Taiwan珍珠奶茶節」。 由此可見,這類「造節」的節日,主要是透過行銷包裝來創造經濟活動,同時也可能涉及地方資源的運用,以及透過政治權力進行資源分配。某些地方標榜原住民文化的「豐年節」,就是這一類。

臺灣許多觀光單位,為了農產或是飲食行銷,策畫了活動也冠上「節」,這種觀光的吃喝活動,主要是口腔的味覺運動,能真正論述文化很少。(圖片分別取自臺北市政府與高雄市政府)
臺灣許多觀光單位,為了農產或是飲食行銷,策畫了活動也冠上「節」,這種觀光的吃喝活動,主要是口腔的味覺運動,能真正論述文化很少。(圖片分別取自臺北市政府與高雄市政府)

由「豐年祭」到「豐年節」的轉變

「豐年節」是由「豐年祭」轉變而來,僅擷取「豐年祭」表層符號,這涉及「文化挪用」(Cultural Appropriation)的問題,原本「豐年祭」是主角、主人的頭目,在「豐年節」當中被變成配角,因此遭到部落年輕人質疑「為什麼我的頭目要恭迎立委、花蓮縣長、吉安鄉長?」甚至有年輕人提出疑問:「過去我們曾經歷天皇殖民,如今地方政治力量是否又以另一種形式進入部落?」

而主辦「豐年節」的官方,擁有分配資源的權利,及政治人物可以曝光、致詞當主人的機會,可能成為最大的「政治受益者」,雖然這類活動帶來人潮、錢潮,現場也有一些標榜原住民特色的美食、手工藝品、農特產品推廣,但是這並非是深入部落的深度文化欣賞,是「只得其形」,難以真的理解文化意義。

各地「豐年節」的活動,是政治人物曝光的好機會,到底誰是「豐年節」的主人? (圖片取自花蓮縣政府臉書)
各地「豐年節」的活動,是政治人物曝光的好機會,到底誰是「豐年節」的主人? (圖片取自花蓮縣政府臉書)

舉例來說,阿美族的豐年祭,族語是:「ilisin」,在「ilisin」的儀式當中,族人必須慎重穿上乾淨族服,跳的舞是祭典的一部分,是給神靈、祖靈看的。祭儀的歌謠對部落是有意義,歌謠是由領唱者唱一句,眾人答唱一句,依據歌謠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圓圈方向。可是「政治」介入之後,「ilisin」被改變了,於是就出現穿著華麗衣服跳舞給特定權貴、政治人物或是觀光客看。

1923年日本皇太子裕仁搭乘軍艦「金剛」來臺灣訪視,總督府動用了行政資源,花蓮港廳派出了奇萊平原上南勢阿美的薄薄等社,專程前往臺北表演歌舞給皇太子觀賞,這對部落知識青年而言,是難以言喻的傷痛,我感同身受,不知如何下筆形容。正如部落青年說的「以前我們被天皇殖民」。

這張日本時代的繪葉書標示著〈東宮殿下行啟 禦台覽的蕃婦〉其實是奇萊平原上南勢阿美的薄薄等社,專程前往臺北表演歌舞給皇太子觀賞,原住民舞蹈成為皇太子娛樂的工具。(圖片取自國家記憶庫)
這張日本時代的繪葉書標示著〈東宮殿下行啟 禦台覽的蕃婦〉其實是奇萊平原上南勢阿美的薄薄等社,專程前往臺北表演歌舞給皇太子觀賞,原住民舞蹈成為皇太子娛樂的工具。(圖片取自國家記憶庫)

中華民國政權來到台灣,統治者「殖民者」心態依舊,例如過去稱各族原住民為:「山地人」。亦有總統等級的政治人物在接受溪洲地區原住民陳情時,脫口說出「我把你當人看」、「要好好把你教育」等言論。

而「政治」、「商業」介入文化,更造成原住民的文化被統治者改變,這個代表人物是「政治正確」的舞蹈家李天民,他改編了原住民舞蹈,被蔣經國賞識,廣泛的運用在軍中、救國團、學校、商業表演。

李天民的原住民舞蹈有中國神話「黃帝」,有黨徽、國旗,眾人穿著讓原住民「文化創傷」的服裝,圍繞著「世界救星」的畫像跳舞,李天民大概就是1945年之後,台灣的原住民祭典被走向政治化、表演化的祖師爺。

李天民改編阿美族原住民豐年祭的舞蹈,主要是因為政治的需求,這類舞蹈常常出現於1950年代的軍中、救國團等。(圖片來源:原住民族文獻電子期刊)
李天民改編阿美族原住民豐年祭的舞蹈,主要是因為政治的需求,這類舞蹈常常出現於1950年代的軍中、救國團等。(圖片來源:原住民族文獻電子期刊)
李天民改編阿美族原住民豐年祭的舞蹈,出現帶著船形帽的女子,圍繞著號稱世界的偉人「總統蔣公」的圖像,呈現眾星拱月的威權崇拜樣貌。(圖片來源:原住民族文獻電子期刊)
李天民改編阿美族原住民豐年祭的舞蹈,出現帶著船形帽的女子,圍繞著號稱世界的偉人「總統蔣公」的圖像,呈現眾星拱月的威權崇拜樣貌。(圖片來源:原住民族文獻電子期刊)

李天民「文化挪用」了阿美族的「ilisin」,在他的帶領下,一群穿著軍服的官兵在〈高山青〉的歌聲仿阿美族的「ilisin」,牽著手群起跳舞,「牽手」在此變的單純的動作,不具有任何文化意涵。奇特的是〈高山青〉歌詞是拍攝電影之用,隨劇組來台的詩人鄧禹平因電影需求所寫,他沒有去過阿里山,而明明阿里山是鄒族的場域,這首歌卻可以挪用在阿美族的舞祭當中。

另外阿美族的傳統服飾,有黑、紅、白等,以植物染的樸素顏色為主,不一樣的區域、階級、性別與年齡層服飾是有差異,早期南勢阿美族女性族服飾就是黑色服裝,但是淪為表演之後,有一段時間觀光區的阿美族的舞蹈卻經常出現千篇一律的紅色短裙。

早期南勢阿美女子服裝為黑色,但是因為觀光化之後大量被鮮豔紅色取代,部落意識復興後逐漸有些復原。(圖片來源:蕭文杰提供,原圖取自網路)
早期南勢阿美女子服裝為黑色,但是因為觀光化之後大量被鮮豔紅色取代,部落意識復興後逐漸有些復原。(圖片來源:蕭文杰提供,原圖取自網路)

這種不當的商業化、觀光化介入,也讓祭典淪為「沒魂有體」的狀況,神聖的祭祀舞蹈,淪為討好觀光客的表演。 聯合豐年節並非只出現在花蓮,高雄、臺東等縣市也曾舉辦過。值得注意的是,桃園市111年度聯合豐年節的視覺傳達海報,以「豐年那麼爽」作為Slogan,底圖則出現中國古代或具有象徵性的錢幣圖案。這也引發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這些視覺元素與原住民族文化之間具有什麼樣的關聯?在強調原住民族文化的節慶活動中,使用這類符號是否經過充分的文化脈絡考量,值得進一步討論。

桃園的聯合豐年節海報設計竟然出現漢人文化的錢幣圖騰,顯然設計者不懂原住民文化。(圖片來源:國立清華大學,轉載自桃園市111年度原住民族聯合豐年節主題曲徵選活動相關資料。)
桃園的聯合豐年節海報設計竟然出現漢人文化的錢幣圖騰,顯然設計者不懂原住民文化。(圖片來源:國立清華大學,轉載自桃園市111年度原住民族聯合豐年節主題曲徵選活動相關資料。)

聯合的「豐年祭」錯了嗎?

聯合的「豐年祭」,是否也有值得討論之處?2012年,醒吾科技大學觀光餐旅學院講座教授李銘輝針對創意觀光產業策略規劃,強調「整合觀光資源是重點」。他認為,阿美族的豐年祭分布於花蓮、臺東兩縣,200餘個部落的豐年祭長期以來各自舉行,如能充分整合,勢必能帶動龐大的觀光效益。

但是李教授所謂「各玩各的」的說法,恐怕是不瞭解阿美族文化,甚至可能因為聯合辦理把各部落特徵抹平,真正比較精確的說法我認為是:「每個阿美族部落的豐年祭都有不同的特色」,例如Makota’ay (港口) 部落在豐年祭之前是先有「海祭」,要傳承傳統捕魚技能Mipapa。

Makota’ay (港口)部落的豐年祭根據口述傳是因為遭逢天災、人禍、榖物欠收之際,部落的祭司家族cilangasan氏族要出草,將以罹難者之魂,為部落守護靈,祈求風調雨順、民生安定。Makota’ay (港口) 部落豐年祭另一說是早期遊耕社會,吠犬階級從山上返回部落,族人會舉行盛大活動迎接,並舉行「ilisin」慶豐收。而 Makota’ay (港口) 部落祭典頭飾受到日本殖民影響,在羽冠頂端繫上日本神社經常使用並綁著的白色布條,整體而言服飾、舞蹈等,皆呈現出地緣影響的海洋文化特色。

要觀光也要文化保存

文化是會演變的,觀光與文化保存並非完全牴觸,我認為地方政府辦理節慶其實是應該先分瞭解該文化元素的歷史背景與禁忌。

政府辦這類活動應該是文化持有者溝通,並且應該讓原住民成為主辦方,成為主人,政府機關應該是協辦角色,且將資源回到部落,不可反客為主。而並非所有原住民部落都有「豐年祭」,所以「聯合豐年節」的名稱要適度修正。

另外必須將真正資源帶到部落,阿美族Fakong(貓公)部落ilisin非常有特色,但是距離花蓮市區50公里,海岸線或縱穀較深處的港口部落由花蓮市區算起車程約要1.5小時;到(Kiwit)奇美部落接近2小時。那是能真正能體驗部落文化的區域,但是宣傳不足,沒有大眾運輸的安排,沒有公部門的協助,一般觀光客是難以到達的,如果真的要振興觀光,要思考不是蜻蜓點水快閃式觀光,而是Long Stay(長宿休閒),阿美族各部落7-9月的「豐年祭」是非常適合觀光客Long Stay融入當地生活,花蓮市政府能否拿出一套讓部落永續的政策,才是關鍵。

蕭文杰Wen-Jie Xiao 116 篇

大學擔任兼任助理教授,研究專長為美術史、文化資產。思想受殷海光「是什麼,就說什麼」影響。搶救文資是主要日常,教書、寫文章是餬口。自認文章針砭時弊,一不小心就變成了各地政府頭痛的文化恐怖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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