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場很妙,原本無一物的,一旦有了光,光裡有了角色,手揮目送之際,便有了古往今來的滾滾紅塵。同樣是人演的戲,劇場沒有電影、電視的特寫鏡頭,「物件」被擺設在全景(full shot)的場面上,一視同仁,除非演員以誇張的身段取用之,以醒耳的話語形容之、表述之,它才能掙脫渺小、安靜的局限,被觀眾看在眼裡,進而聯結出意義。
回想我開始懂得藉「物件」去鋪梗、挖戲,竟是受了日本偶像劇的啟發。所謂偶像劇,少不了夢幻的手筆和套路,但日本偶像劇在匠人(craftsman)精神傳統的滲透下,俊男美女的主角,常被賦予在職的身分;劇情的開展,也多與人物憑一技之長追夢相關。儘管有些細節,看似真實,其實頗多虛幻,但有職場背景撐著,總是煞有介事地,築夢踏實——看官對吃上人間煙火的劇中人,特別有共鳴;當時無業在家的我,便從這上頭,模模糊糊地感知到「職業」對人的形塑力量之大。
往後寫戲曲,我總愛給人物編派一技之長,推敲著:既有此技在身,可衍生出什麼樣的隨身物件?試想,身在戲台上所摹寫再現的「傳統」社會,一輩子往往只有一次機會選擇一種差事,那「活兒」之於人物的意義,豈只是日復一日、訓練有素而已呢?物力維艱的「古代」,每樣東西從取材製作,到被擁有、運用,乃至於被收藏、傳世,各環結都歷經人的巧手和念頭,當中承載的琢磨之情、珍重之意,實非習慣訊息、物資過剩到無足輕重的現代人所能體會,而我所恣肆想像的,正是這不曾開口,卻曖曖含光的人情和物意。
河洛話有所謂「吃職怨職」,若將一生最深切的愛戀和怨嗔,孤注一擲在與他(她)職業/身分相關的某物件上,這「戲劇性」,窮究起來還真是合情入理的。根據這套內在邏輯,我寫過好幾個故事。例如歌仔戲《添燈記》,寫一對夫瞎妻啞的乞丐生下健全娃兒,又遇男子賞賜大銀,剛覺得人生有望時,嬰兒被這人臨時起意抱走了。當男子佯裝無事地重返廟口,啞妻認出他,卻沒逮住他,反將娃兒的包巾遞給男子,男子從這破爛的包巾體悟到母子連心,和託付的一片慈懷,終於悔悟還嬰。
台灣歌仔戲向來由女演員反串男人的坤生掛帥,最能撩撥觀眾心思的,莫過於小生、小旦的愛恨情仇,也因此我著力的人情/物意,常是男女主角的定情之物。例如《無情遊》寫出身貧戶、擅長針線活兒的女子,倉促地嫁入豪門,學著成為母以子貴的主婦。直到丈夫猝死,兒子向她爭取婚姻自主,深鎖的情傷記憶在守靈時刻慢慢開啟。當年她以一對鴛鴦荷包與以保鑣為業的情人私訂終身,卻因葬父而無法履約,情人理解她的苦衷後,選擇終生不歸,在漂泊異鄉的歲月裡,只有鴛鴦荷包陪伴,直到生命將盡才託鑣局友人送還荷包,傳達死訊!再如靈感得自於《歌劇魅影》的《梨園天神桂郎君》,天生貌醜的男主角憤世嫉俗,最初想以音樂掌控女主角;沒想到卻被愛欲俘虜,難以自拔。他所作的唱曲遂如咒語般貫串全劇,隨情節逆轉而變奏,甚至成為女主角辨識其身分的符號。
歌仔戲的傳統戲碼,涵蓋許多與其他劇種共享的「有朝有代」的歷史演義,以上例舉的三齣新編戲,卻都以「無朝無代」為背景,亦即劇中人著古裝演古事,卻無史可考——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喜歡這種無關歷史的絕對自由。直到應姚嘉文先生之邀,將他以「台灣民主國」為題材所寫的長篇小說,改編成一晚上的歌仔戲《黃虎印》。又直到應王安祈老師之邀,為國光劇團和國家交響樂團的跨界合作,寫一齣取材台灣本土的京劇,我以「用京劇搬演外省人故事」為發想,完成《快雪時晴》。從此,我開始碰觸經典文物,展開了歷史長河上的漫溯。(編按:本刊特邀施如芳從歷史長河談個人於新編傳統戲的創作始末,未完待續)
作者|施如芳(京劇《快雪時晴》編劇/戲曲編劇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