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貨,市集,物換星移
1996年以前,在愛國東路、杭州南路郵局旁交匯處的巷道,是台北市最有名的早市地攤,每天早上各種舊物、古董、書籍、書畫……擺滿一地,許多人早上在上班前就來此逛上一逛、再匆匆忙忙地去上班,擺攤的人大概在上午9點鐘之後逐漸散去,10點以後巷道就恢復空盪與寧靜了。當時這樣的市集在台北附近,最有名的是三重的重新橋下,再者就是這個地方;那時中和福和橋下的市集規模不大,後來由於北市愛國東路的地攤市集萎縮,才逐漸形成今天的規模。
這類市集所販賣的東西相當多元,什麼樣的貨品都可能出現,來源也來自各種管道。從沿路叫賣或資源回收管道的聚集,到舊書雜物店家的收集、店倒物散的貨品、兩岸跑單幫的古董販子……在市集中自然龍蛇混雜、交融其中,偶爾會夾雜著若干或經由不法過程而產生的貨品。不管人和物,這市集在每天上午6時左右,進來逛的人漸漸聚合,喧鬧聲此起彼落,早晨時間原屬巷道中居民的寧靜和整潔,也因市集不斷擴大而被剝奪,自然住民會發出抗議之聲音。這裡本是法院的公務宿舍,加上曾有遊民進入其中的空屋後發生火警,台北市政府早已視此地為早晚要解決的都市問題地域。
1994年台北市在陳水扁擔任市長不久後,雷厲風行,每天整天由員警站崗,一段時日後,這個市集真的完全被消滅,零星的幾個商家在房裡營業,冷清的延續到現在。不久後,此地要全面拆除新蓋大樓,這些晨起後流連地攤的記憶,也將逐漸風消雲散。

在巷弄還有幾家舊書店、舊器物、紙雜的小店,天天都有新貨,所以早晨初起這裡會聚集些知識分子,也往往是這些人一天開始的第一個落腳處,尋覓雜物間的器物古玩、文件紙雜,再則翻翻書、聊聊天,有個愉快的早晨。假如真有所獲,可以高興一整天,甚至一段時日。如果遇到歷史物件,往往就跌進時光隧道,久久沉浸於其中,幾個朋友就因此推本溯源地整理出一段段的歷史來。
巷道中有一個小店,是李允林老先生開的,他常在天還未亮時就到福和橋下去覓貨,再取回店裡賣,有時也會有人拿來賣,貨不多,加一點錢就賣了,好的物品往往瞬間就被識貨的人低價截取,其餘雜物則堆積在旁、無人問津,他一家經濟負擔雖重,然而大概只求能夠一家溫飽,日子雖難過,卻亦頗坦然豁達。筆者當日子閒適時常在蘇明輝的舊書店坐坐,之後再晃到李老先生的店,已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不經意地塵封十餘年

有一天近中午時間,筆者準備從李老先生的店裡離開時,突然有位年輕人停下機車,拿著一個黑色的皮包要賣給李先生,看著皮包內零散地裝著幾封信,於匆忙之際談好價錢成交了。年輕人離開了,李先生便隨手交給我看。皮包中取出一封王雲五署名寫給陳誠的章草長信、一封胡適的電報、一封葉公超信件的抄件、一本當年台灣武器裝備的清冊,和幾封外交人員的書信。
我不喜歡研究歷史,因為常會陷入這些史料其中,況且歷史都夾雜著恩怨情仇,所以關於紙雜文件通常都不願意去碰、也不願去看。此次卻因為是王雲五的章草作品,一直是筆者最愛,也喜歡他所寫八行的小字,總認為這是20世紀將章草韻致寫到最好的人。那時筆者並不曾注意到王雲五所寫的內容,加之以對史料沒有多大興趣,腦中就只有喜歡的王雲五章草影像。筆者看著年輕人談價的過程,了解到一個大致的價格,然因在當時李先生的經濟有點負擔,加上他賣給我的東西往往並沒有在成本以外加多少利潤,因此我在希望李先生可以多賺點錢的前提之下,告訴他如果一個星期後沒賣掉、再讓給我。筆者在一星期之後前去問他,東西還在,於是就加一些價錢,將這批東西帶回家。
回家倒出物品仔細一看,卻嚇了一跳。包括胡適電報、葉公超書函抄件、王雲五的書信,都是有關雷震案的事,這些與塵封的皮包似乎一起被遺忘了好一段時日,皮包的主人應該不在了,使之流落街頭。胡適電報是鉛字明體,而葉公超書函抄件則用行楷抄寫,閱讀無礙。但是王雲五書信的章草,讀來非常吃力,有些字完全辨識不出來,只能大體了解其意;後來筆者將皮包捨棄,信函整理後往書架一放,時光卻匆匆經過了十幾年。

雷震案的蛛絲馬跡
前些日子,筆者在日報上看到政大有雷震紀念館開幕的消息,便將架上的信函取下重讀,經歷了這些年,信中的章草已可以認讀,順手抄來更使閱讀時容易些。抄完讀後,再去翻閱尋找雷震案的資料,彷彿又回溯了那段歷史。
1960年9月4日清晨,警備總部以「涉嫌叛亂」為由,拘捕雷震、傅正、劉子英、馬之驌四人,並對雷氏、傅氏兩人住宅及《自由中國》雜誌社進行搜查。並將雷震、傅正送至軍法處看守所。案發後自然引發軒然大波,這時曾經是《自由中國》的發行人胡適正在美國訪問,當天隨即致電陳誠提到:「政府此舉甚不明智,其不良影響所及可預言者,一則國內外輿論必認為雷等被捕,表示政府畏懼並挫折反對黨運動,二則此次雷等四人被捕,《自由中國》雜誌當然停刊,政府必將蒙摧殘言論自由之惡名。三則在西方人士心目中,批評政府與謀成立反對黨,皆與叛亂罪名絕對無關。雷儆寰愛國反共,適所深知……今日唯一挽救方式,似只有專電所謂遵循法律途徑一語,即將此案交司法審判,一切偵審及審判皆予公開。」這裡所指出的正是蔣中正領導的國民黨政府,對自由派人士雷震與台灣本土的李萬居、高玉樹、郭雨新、吳三連、黃玉嬌將組織的「中國民主黨」感到芒刺在背、如坐針氈,於是就以匪諜罪名逮捕雷震,一時風聲鶴唳,相關人士各奔東西,「中國民主黨」的組成,自然就風消雲散。
塵封半世紀的胡適電報,發電日期則是1960年9月8日,是繼9月4日後發給陳誠的第二封電報,上有「外交部機要室來電章」鈐印,和「雪屏」簽名。此信文在《黃杰警總日記》中註139有錄其部分內容,當時陳誠覆電「劉子英係匪諜,雷震牽涉在內」後,胡適知道沒有轉寰的餘地,信中最後只有希望軍法機關,不得用刑訊、不得妄造更大罪名等。

而王雲五在9月10日致陳誠函,可能是見到胡適第二封電報後所寫的,當時陳誠是副總統兼行政院長,王雲五是考試院長兼行政院副院長,「雨田專案」也就是雷震案從1959年初起,以《戒嚴法》及《懲治叛亂條例》第十條來逮捕雷震,也使關心他的人們憂心如焚。王雲五和雷震兩人是莫逆之友,兩家吃飯打牌、猶如親人。王雲五知道雷震從虎口逃生的機率微乎其微,雖然亦憂心自己處境,但仍放手一試。王雲五花費很大心力在信中剖析《戒嚴法》及《懲治叛亂條例》法條,以千餘文字反覆用各種的情理來詮釋,只希望能從軍事機關將雷案移交給普通法院審判。信末言:「公參考,非敢作此建議也!」可見其用盡心神,卻問天無力之感。
此信應是謄寫再三的長信,用盡了心力,使全整封信在行雲流水的筆勢下,出現情緒激越及思想奔馳的狀態,如江河奔騰,浩浩蕩蕩,其用筆圓潤精緻,氣度軒昂,結體外柔而內剛,安詳端莊又隨意自然,真是寫盡章草之神髓。
另有9月16日葉公超致沈昌煥函抄本,當時葉氏為駐美大使,沈氏為外交部長。信開始就提到:「雷案此間反響實極劣,弟對外宜力言此為一法律案件,與政治無關,與雷等組黨更不相涉,但無論如何解釋,一般看法,仍視此案為一種權力之爭,而我因恐懼遂採取壓制手段。」隨後轉述美方各個面向的反向看法,這些當事者每位都是一生縱橫政治場域的高官,那種臨事如履薄冰的處境,都是耗盡心神思考下的產物。

雷震女兒雷美林曾談到當時出事時,全家曾用盡各種可能,然而卻如揮刀入虛空,完全不知所措,而且刑期十年似乎早已決定,所有記者都知道,只有當事者家屬完全不知情。
雨田已故,追憶如「雷」
這三封信亦在國史館雷震案史料彙編中錄及,胡信是有記載、也是不全,葉信當年是沈昌煥轉致陳雪屏,未曾見及發表。而王雲五信件當為呈給陳誠,可能轉交由秘書塵封。或許當《自由中國》走向批評時政,要求改革之路時,不同的政治團體正虎視眈眈的謀算著可能變換移動的版塊,身在其中,理想不僅僅是只有熱血就能揮灑的。古今所面臨的景象都差不多,理想中的「莫道書生空議論,頭顱擲處血斑斑」所堆疊出來的成果,仍舊是「書生命薄如同妾」的悲涼;「雨田專案」的故事,歷史或許會不斷重演,只是重演的人不同罷了。

雷震。圖/取自網路。
王雲五致陳誠函,圖為其中一頁。釋文:辭公院長賜鑒:敬啟者。兩讀適之復電,敬觀海外言論,對於雷案或主應移司法審判,或謂政府別有用意贊言之,無非對軍事審判有所懷疑。鄙見自始即謂為對於叛亂案件,軍事審判於法並無不合。連日更就適之等,移轉審判之主張加以研究,竊謂為於法亦非不可通,而對政治似更能兼顧。此純為客觀的見解,別紙寫陳敬備列。
王雲五致陳誠函,圖為其中一頁。釋文:連日國內外對於雷案以軍事審判是否合法,及應否移為普通法院審判,為言者頗不乏人。對於前一問項,則由於《戒嚴法》及《懲治叛亂條例》之規定,且兩法均於行憲後之三十八、三十九兩年經立法院修正,政府公布,其仍適用於行憲之今日,既無問題,則軍事機關依戒嚴法第八條,與懲治叛亂條例第十條規定,報行(……)。

王雲五致陳誠函,圖為其中一頁。釋文:(……機)關,設使特殊之審判機關行使其法定之抉擇權,以其得自行審判之案件改交正常審判機關執行審判,於法似亦無不合。政府如為順應國內外之期望,也表示大公無私之態度,由行政院特准軍事機關將雷案移交普通法院審判,則對於法律政治均可兼顧,至此項移轉審判何基於軍法機關之抉擇,另行政院之特准,對於一般或其他相類案件,今後執行審判之抉擇權,尚不曾有何影響。
葉公超致沈昌煥函抄件,圖為其中一頁。文為:葉大使公超九月十六日自華府來函抄件。昌煥吾兄部座賜鑒:雷案此間反響實極劣,弟對外宜力言此為一法律案件,與政治無關,與雷等組黨更不相涉,但無論如何解釋,一般看法,仍視此案為一種權力之爭,而我因恐懼遂採取壓制手段。昨日柏森斯接見時,事先備有發言稿,依稿逐句讀出,可見彼等必經討論擬定一稿,言時其態度雖尚溫和,但憂形於色,亦顯示國務院對此案之重視也。
胡適電報,圖為局部。文為:台北外交部:行政院陳兼院長辭修兄:魚電敬悉。(一)近年政府正要世人相信台灣是安定中求進步之樂土,似不可因雷案而昭告世人,全島今日仍是戒嚴區,而影響觀光與投資。(二)果如尊電所云,拘訊四人中,已有一人自認匪諜,則此案更應該立即移交司法審判,否則世人絕不相信,徒然使政府蒙濫用紅帽子陷人之嫌而已。(三)儆寰辦此雜誌十一年,定有許多不謹慎的言語,足夠構成罪嫌,萬望我公切戒軍法機關,不得用刑訊,不得妄造更大罪名,以毀壞政府的名譽。(四)毛子水先生忠厚長者,從不妄語,可請陳雪屏邀子水與公一談自由中國社史事,當有補益。弟胡適。
圖片提供|陳宏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