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消失65年的畢卡索(Pablo Picasso)畫作,最近重新出現在藝術市場,卻也讓一宗沉寂多年的失竊案重新浮上檯面。美國古根漢美術館(Guggenheim Museum)主張,這幅作品自1961年失竊後從未被合法出售,因此即使多年來輾轉於畫廊與私人收藏之間,所有權仍屬於古根漢。
這幅作品是畢卡索1918年創作的《扶手椅上的女子》(Femme dans un fauteuil/Woman in an Armchair)。1936年,古根漢從倫敦茲韋默畫廊(Zwemmer Gallery)購入;25年後,作品借展至匹茲堡大學(University of Pittsburgh),卻在1961年2月5日失蹤。警方與聯邦調查局(FBI)隨即介入調查,古根漢也向北美各地藝術機構發布失竊消息並提供懸賞,但始終沒有找到作品。

2023年,作品準備透過佳士得(Christie’s)進行私人交易時,一名研究人員在查核資料時發現,其收藏紀錄中曾出現古根漢的名字。進一步比對後,研究人員聯絡古根漢,美術館也確認眼前這幅畫正是1961年失竊的館藏。
失竊38年後,畫作重新進入藝術市場
根據古根漢基金會提出的訴狀,漢德勒夫婦(Lawrence Jay Handler與Wendy Cohen Handler)於1999年從已歇業的比德爾斯頓美術公司(Beadleston Fine Art)購入這幅作品。也就是說,畫作失竊38年後,已經重新進入藝術市場,並成為私人收藏。

2023年8月,古根漢得知作品下落後要求歸還,但漢德勒夫婦拒絕。雙方此後協商近3年,期間,古根漢也派代表與一名畢卡索專家於2024年2月前往佳士得檢視作品。協商最終未能達成共識,古根漢基金會(Solomon R. Guggenheim Foundation)於2026年8月向紐約州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回畫作,並索賠350萬至500萬美元。
目前尚不清楚漢德勒夫婦或Beadleston Fine Art在1999年交易時,是否知道這幅畫曾經失竊。不過,一件作品經過畫廊轉手並進入私人收藏後,原本的所有權是否因此改變,才是這起案件真正的法律爭點。
不知情買下失竊畫作,仍須歸還嗎?
失竊藝術品與一般交易不同。竊賊並非合法所有人,也沒有權利出售作品。即使畫作之後經過畫廊與收藏家多次轉手,也不代表買家就一定取得合法所有權。
這也牽涉到藝術市場中的「善意買家」(good-faith purchaser),也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入作品的人。目前法院尚未認定漢德勒夫婦是否屬於善意買家,即使買家當時確實不知情,也不代表一定能取得作品的所有權,仍要視所在地的法律規定而定。
紐約州過去就有一宗與古根漢有關的案例。1980年代末,古根漢曾追討馬克・夏卡爾(Marc Chagall)的《牛商》(The Cattle Dealer)。美術館主張,作品多年前遭一名郵務室員工竊取,後來經由畫廊出售給一對不知情的夫妻。買方認為自己是善意取得,且古根漢經過多年才提出追討。

1991年,美國紐約州最高法院(New York State Supreme Court)仍允許古根漢繼續追討,這起案件後來成為紐約州處理失竊藝術品的重要案例。它也顯示,當失竊作品多年後重新出現,法院不能只看現在由誰持有,還必須回頭確認作品最初的所有權,以及後續交易中的所有權是否成立。
Provenance:追查一幅畫「從哪裡來」
如果所有權是這起案件的核心,作品來源(provenance)就是追查畫作身世的重要線索。它通常翻譯為「來源」、「流傳紀錄」或「收藏史」,記錄一件藝術品從創作之後,曾經由哪些收藏家、畫廊或博物館持有,以及曾在哪些展覽中出現、何時進行交易。

對博物館與研究人員而言,作品來源就像一條作品的時間線。展覽圖錄、拍賣目錄、畫廊資料、收藏文件、藝術家作品全集與博物館檔案,都可能留下作品在不同時期的資訊。當其中出現空白,或作品的去向與既有紀錄對不上,就需要進一步查證。

《扶手椅上的女子》正是透過這些資料重新被辨認出來。2023年,研究人員在檢視準備進入市場的作品資料時,發現古根漢曾出現在其收藏紀錄中。進一步查證後,確認這幅畫正是1961年失竊的古根漢館藏。
因此,作品來源不只是記錄作品的收藏歷史,在作品出現爭議時,也可能成為追查來源的重要依據。對收藏家而言,完整的收藏紀錄有助於降低交易風險;對博物館而言,過去保存的館藏與展覽資料,則可能在失竊作品多年後重新出現時,協助辨認作品。這起案件也顯示,一筆數十年前留下的紀錄,看似只是收藏史中的一小段文字,卻可能成為65年後追回作品的關鍵線索。
博物館如何追回失蹤館藏?
失竊作品重新出現後,博物館通常需要經過以下步驟,確認作品的身分與所有權:
第一步:比對作品本身與館藏資料,確認重新出現的作品就是失蹤的那一件。
第二步:查找作品失竊後的交易與收藏紀錄,釐清它如何離開博物館,以及之後經過哪些人的手中。
第三步:則是與目前持有人協商返還,若無法達成共識,才可能透過法律程序追討。
以本案為例,古根漢在2023年確認《扶手椅上的女子》下落後,先要求漢德勒夫婦歸還作品,雙方並持續協商近3年。期間,古根漢也派代表與一名畢卡索專家於2024年2月前往佳士得檢視作品。直到2026年7月仍未達成共識,古根漢基金會才於8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回畫作。

65年後,這幅畢卡索值多少?
《扶手椅上的女子》在1961年失竊時,法院文件記載的估值約為1萬至6萬美元,如今則可能價值數百萬美元。古根漢此次向漢德勒夫婦提出的索賠金額,也達到350萬至500萬美元。65年間,這幅畫的市場價值大幅上升,也讓這起失竊案再次受到關注。
失竊藝術品,究竟該歸誰?
《扶手椅上的女子》的案件目前仍待法院裁決。當一件失竊藝術品經過數十年轉手,從博物館進入畫廊,再成為私人收藏,最後重新出現在市場,現在的持有人是否就能成為它真正的主人?而原本博物館保存的館藏與失竊紀錄,又能否讓這段被中斷的歷史重新接上?
這正是失竊藝術品追討最棘手的地方。作品經過數十年轉手後,原本的收藏紀錄可能已經斷裂,新的持有人也未必知道它曾經失竊。當作品重新進入市場,過去留下的資料便成為追查真相的重要線索。對收藏家與畫廊而言,查清一件作品的來源,不只是了解它曾經由誰收藏,也關係到這件作品能否被合法交易。《扶手椅上的女子》消失65年後重新出現,最終是否能回到古根漢,仍要等待法院裁決,而這起案件也再次凸顯了作品來源(provenance)在追討失竊藝術品時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