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有一幅傳日本空海和尚在中國唐代學書的「執筆法」圖,圖中的文字道:「置筆於大指中節前居轉動之際,以兩小指齊中指兼助為︙︙」可惜圖中文字不全。但證明唐和唐以前拿在手上書寫的「古法」就是這樣用筆的。轉動二字的著重點是我加的。這明顯是「單苞」執筆,適合寫小字。試一下便知,「單苞」轉筆幅度小,不夠靈活,「雙苞」執筆要自如靈便,也穩定得多。
因此,我用「經典」執筆法執筆,來回轉著一試,不由心頭一亮:令筆桿來回轉動時,若右轉,筆桿從拇指的頂端轉至指節根部,必由食指、中指、無名指協調捻轉至指尖,呈「擫笛」、「擫脈」狀用力,故為「擫」。
若左轉,筆桿從拇指的上節根部轉至頂端,拇指使力壓筆桿,故為「壓」;因「畫押」是用拇指用力,故又為「押」。
用「撥鐙法」說就形象了,「擫」,就是要馬頭向右,顯然是右邊的馬鐙︵食、中指︶向後撥;「押」,就是要馬頭向左,當然是左邊的馬鐙︵拇指︶向後撥。
「擫」和「押」是可以相互轉換的。「擫」由「押」始,「押」亦由「擫」始;「擫」止於「押」,「押」亦止於「擫」。
「鉤」,無疑是令食、中指先向下,「鉤」起時,名指與小指朝上,便為「格」。再明顯不過,「擫」、「押」是管橫向來回,「鉤」、「格」是管縱向來回。
至於「抵消」的意思,字典裡道:因作用相反而互相消除,即對消。對轉筆來說,轉到頭必再轉回來,一左一右,一縱一逆,如令轉筆順暢,正是要作用相反,時時對消。
因此,陸希聲說「擫、押、鉤、格、抵」,李煜說「擫、壓、鉤、揭、抵、拒、導、送」,崔子玉說「永字八法」,歐陽詢說「三十六法」,以及所有古代諸書家的論筆法,實際上大同小異,只是各人有各人的說法,各人從各人的角度,各人有各人的體會,全部是圍繞著一個中心,即論述轉筆的技巧和方法。
書法有法:用「筆法」書寫的字才叫「書法」
古人為何用「經典」執筆法,是因為這種執筆姿勢最適合轉筆,最利於控制縱橫用筆。
我嘗試用此種方法臨孫過庭《書譜》,果然奏效。至此,方可定論:以右手「經典」執筆法有規律地來回轉動毛筆,令筆畫縱橫自如的方法,即是「筆法」。運用這種筆法,即是「用筆」。嚴格地說,用筆法寫成的字才是「書法」。難怪起初怎麼會叫「法書」呢。
一九九二年,我在中央美術學院教書法課時,一個學生對我說:「日本人叫『書道』,很對頭。中國叫『書法』,我以為不合適,應該叫『書藝』。」我問為什麼,他攤開兩手道:「『法』是什麼?『法』在哪裡?」
他問得好!
孫曉雲,《書法有法:給書寫實踐者的循本之徑》 書封
孫曉雲
一九五五年生於南京。三歲始承家傳習書畫,曾在農村做知青五年、部隊服役八年。現為中國書法家協會副主席,江蘇省書法家協會主席,中國書協行書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國家畫院書法篆刻院副院長,江蘇省文聯副主席,江蘇省美術館名譽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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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當時我心裡有一連串的問題,急於想弄出個究竟,真是嫌古人囉唆得要死;可又怕把「囉唆」中要緊的「嫌」掉了。
「擫」,只有兩種意思,即「擫笛」、「擫脈」。可試一下,執筆呈兩種「擫」的動作,都呈掌心朝內,食指、中指、無名指指端分別向內用力。
「押」,同「壓」。畫押,執筆時指大拇指用力,肉面壓向筆桿,與上剛好相反。
「鉤」,無論是「勾勒」的「勾」,還是筆畫的「鉤」,都是指縱向豎行的。
「格」,有受阻礙、被阻隔之意,屬逆向的。
「抵」,我查了「抵」的所有意思,思考了許久,在這裡取「抵消」之意。
如此解釋,這五字並非一定是指拇、食、中、名、小指的逐一姿勢。唐盧攜曰:「用筆之法:拓大指,擫中指,斂第二指,拒名指,令掌心虛如握卵,此大要也。」盧氏在此只說了四指,可見,他並不是在說手指的靜態,是在說各指的動作,而每一手指的動作都必須得到其餘手指的配合。盧氏所說的「大要」,即各指的用筆方法。「用筆」,即動作。「動作」,即轉筆。
在實踐中也顯而易見,真正在轉筆過程中派上用場的,只有拇指、食指和中指,尤其是在書寫細小的字時。無名指、小指不起捻轉的作用,卻起了保持穩定的作用。
「執筆法」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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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五年生於南京。三歲始承家傳習書畫,曾在農村做知青五年、部隊服役八年。現為中國書法家協會副主席,江蘇省書法家協會主席,中國書協行書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國家畫院書法篆刻院副院長,江蘇省文聯副主席,江蘇省美術館名譽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