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昇屏東縣藝文水平、促進縣市合作、累積屏東縣藝文創作能量。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舉辦徵件展出,鼓勵優秀創作者與收藏家展出作品或其收藏成果。徵件期間訂於2019年6月3日(一)起至2019年07月31日(三)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個人,或二人以上聯展)、登記立案之美術團體。
(二)近二年內(2018-2019年)未曾於本府展出者。
(三)不受理學校社團聯展或畢業展出用途。
(二)近二年內(2018-2019年)未曾於本府展出者。
(三)不受理學校社團聯展或畢業展出用途。
申請項目:
(一)平面作品:水墨、書法、油畫、水彩畫、膠彩畫、版畫、篆刻、視覺藝術設計、攝影、粉彩、壓克力、複合媒材、鉛筆畫或其他等。
(二) 立體作品:雕塑、工藝創作、陶藝、古董、綜合媒材、文創品等。
(三) 裝置作品:立體造形、裝置藝術品等。
(二) 立體作品:雕塑、工藝創作、陶藝、古董、綜合媒材、文創品等。
(三) 裝置作品:立體造形、裝置藝術品等。
活動洽詢:屏東縣政府文化處,黃小姐 08-7227699#151
「109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徵件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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