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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藝術殿堂」不應該是文化資產嗎?

「東方藝術殿堂」不應該是文化資產嗎?

每年到了寒暑假,經濟優勢學生經常到世界各地遨遊,他們有時參觀了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所繪的《蒙娜麗莎》(Mona Lisa),在羅浮宮(Musee du Louvre)外拍照打卡上傳臉書。不過,當我將他們帶到迪化街現場,問起關於台灣的故事時,他們卻未必能立即將此地與郭雪湖所描繪的《南街殷賑》產生連結,這讓我思考台灣美術教育怎麼了?
每年到了寒暑假,經濟優勢學生經常到世界各地遨遊,他們有時參觀了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所繪的《蒙娜麗莎》(Mona Lisa),在羅浮宮(Musee du Louvre)外拍照打卡上傳臉書;或是他們去了西班牙參觀高第(Antoni Gaudi)設計的聖家堂(Sagrada Família),回到學校後興奮跟他人分享。不過,當我將他們帶到迪化街現場,問起關於台灣的故事時,他們卻未必能立即將此地與郭雪湖所描繪的《南街殷賑》產生連結,這讓我思考台灣美術教育怎麼了?
知道國外藝術家,卻忽略台灣共同的藝術史記憶,幾乎是全台學生多年來的問題。我們的教科書雖然會將台灣藝術家的名字編入課本,國立台灣美術館、台北市立美術館、高雄市立美術館也會典藏優秀的台灣藝術家作品,但是博物館其實有其限制,就是無法帶領觀眾親臨體會藝術家在創作現場的感動。我們的藝術教育缺乏像法國般的思維去經營這些文化財,他們積極地保留梵谷(Vincent Van Gogh)筆下的奧維教堂(Église Notre-Dame d'Auvers-sur-Oise)、麥田、露天咖啡座、聖保羅精神病院(Monastère Saint Paul de Mausole en Provence)等歷史藝術場景。離開了美術館、圖書館,我們不知道去哪裡尋找過去的台灣美術史場景,因為台灣社會缺乏文化資產保存的觀念,對於優美的景觀及具藝術性的建築是漠視的。
三峽祖師廟前殿樣貌。(蕭文杰提供)
其實藝術史未必只在美術館,李石樵所描繪的《田園樂》即在昔日新莊郡新莊街(今新北市泰山)附近,他的故居也在此。這棟優美的建築,相傳由出自知名工匠吳海同之手,可是這棟建築鮮有人知,連美術圈也少聽聞,在新北市塭仔圳重劃案中,差點就被拆除,所幸接手李石樵故居的黃姓屋主,主動提報成為古蹟。而前輩畫家李梅樹一手設計規劃的「東方藝術殿堂」三峽祖師廟雖然享有藝術盛名,卻因為國人對文化資產的漠視,對藝術現場缺乏保護的觀念,至今仍不是古蹟,這對意圖想啟動台灣文藝復興的再造,重建藝術史的文化部無疑是一大諷刺。
談起三峽祖師廟,主持修建的李梅樹在台灣藝術史當中是一位傳奇人物,他是日治時代接受西方美術訓練的畫家,畢業於東京美術學校(現為東京藝術大學),經由台展、府展及新文展嶄露頭角,甚至獲得台展永久免審資格,如今台灣三大美術館都典藏了李梅樹的作品,說明了他在台灣藝術史上的地位。不過他在藝術巔峰時期,卻選擇為地方重建祖師廟,這項工程直到他過世,共計無償奉獻36年,所以說三峽祖師廟是李梅樹最重要的作品一點也不為過。
三峽祖師廟西施脊。(蕭文杰提供)
李梅樹重建三峽祖師廟,除了宗教信仰之外,其目的亦是為了用藝術繁榮地方;因為戰後三峽的林業、礦業、樟腦煉製、藍染產業逐漸消退,不具競爭力,失去水運要津地位的三峽走向了沒落,李梅樹認為唯有修築經典的藝術殿堂,用美學撼動五感,才能帶動三峽繁榮。這樣的思想是文化創意產業的先驅,在當時是非常前瞻的想法,試問如果今天三峽沒有祖師廟跟三峽老街建築,那三峽會是怎麼樣呢?是蕭條,還是經濟蓬勃?
李梅樹到各地廟宇觀摩,確定三峽祖師廟的設計構想,並廣徵第一流匠師,選用上等材料。我個人認為,李梅樹創造了一種台灣宗教建築的典範,這種典範是打破工藝匠師與文人藝術家的界線,將兩者融合。因為傳統台灣社會,文人藝術家頂多因為雅興而在廟宇題字,少有由設計規劃到施作細節全程參與者,這一點李梅樹宛如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設計西斯汀教堂(Sistine Chapel)的地位一般,而且,李梅樹是在台灣開先例。
三峽祖師廟大殿寶塔已經可以看出年久失修損壞。(蕭文杰提供)
既然祖師廟號稱「東方藝術殿堂」,必然有經典名家的作品,李梅樹憑藉藝專(今國立台灣藝術大學)美術科、雕塑科主任身分,向藝術界邀稿,包含畫家林玉山、郭雪湖、陳進、陳慧坤、傅狷夫、林之助、梁丹丰、孫雲生、李秋禾、王逸雲、陳丹誠、歐豪年、蘇峰男等人;書法家有陳雲程、于右任、閻錫山、林柏壽等人。這些人皆是影響台灣美術重要的人物,在台灣沒有美術館的年代,祖師廟等於就是一座庶民得以親近的美術館。
祖師廟傳統建築藝術方面,大木作木雕匠師有漳派陳應彬的徒弟及後人陳田、陳己堂、陳次武、張福松,三代匠師代代相傳。石匠有蔣銀牆(蔣文牆)、及施天福、施弘毅、劉英宏,石雕當中又以「百鳥朝梅」石柱最為著名,至今許多外國遊客慕名而來。剪粘匠師為石連池及徒弟林瑞芳,師徒皆是來自嘉義新港的一流師傅。小木作木雕匠師則是黃龜理、李松林、李煥美,搭配蕭博文、蕭禮章、陳正雄、林松等人,進行鑿花小木作,使祖師廟富麗堂皇,這些匠師身分有的是文化部薪傳獎得主或是國家重要民族藝術藝師,作品具罕見性、稀少性,技術也不易再現。這樣的藝術殿堂若無文化資產身分,實在是文化單位失職了。
三峽祖師廟有陳慧坤落款之繪畫。(蕭文杰提供)
三峽祖師廟的興建過程遭遇不少磨難,有部分來自地方缺乏美感教育。歐洲用百年時間興建教堂比比皆是,因為歐洲的美學文化認為上帝並不著急,一座藝術性高的教堂是榮耀上帝。可是李梅樹卻因為精雕細琢,施工期長而備受責難,更糟糕的是,1982年,三峽鎮公所爭取地方經費,要蓋一座嚴重破壞廟埕觀瞻的長福橋,11位委員當中八人同意建設橋墩,導致李梅樹氣得當場撕毀選票,隔年過世;1983年,李梅樹過世時祖師廟雖已經開始享有藝術盛名,但是並未全部完工,興建中的工程逐漸走向停滯;1993年,三峽祖師廟將12位傳統匠師資遣,用中國進口的粗糙石雕取代精雕細琢的品質堅持,這一點未能克盡李教授一體規劃之精神,如今部分設計也被變更,不過若觀看李梅樹規劃的細部,仍能發覺匠心獨具之處。
最近三峽祖師廟即將面臨屋頂大修,廟方認為若成為法定古蹟,反而將受到公部門限制,這樣說法讓人質疑,因為在沒有文資法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保障下,恐怕無法要求原貌及施工、材料品質,對於匠師、專業技術人員、營造廠商經歷資格也無法要求。在沒有任何法源監督下,未來祖師廟修繕是否能仔細修復、再創精神文化,實在讓人存疑?
李梅樹打製粗胚之石獅。(蕭文杰提供)
不可否認的是,台灣古蹟修復法案目前仍然不夠完善,這個是法令之不足,文化部也應該積極正視此事,不是依法發包給建築師、營造廠後就結束。我認為新北市文化局應依照文資法完成審議,若通過審議,可依照2016年12月文化部公布的補助辦法,給予補助,這項補助修繕規劃及工程費用最高可達90%,這樣便可以讓廟方有充裕資金來修古蹟。
另外必須建立體例,先進行修復事前調查,在匠師方面,不可用統一承包方式進行,而是尋找頂尖的匠師,例如薪傳獎得主的團隊,如此才是不躁動的真正修復,唯有頂真十年磨一劍的態度,才是李梅樹建廟的精神,這是李梅樹留給我們的無形文化財,也是我們面對自己的文化該有的堅持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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