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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登騰專欄】談轉譯的數位參與: 是誰該懂誰?

【施登騰專欄】談轉譯的數位參與: 是誰該懂誰?

在展覽中,為這些藝術品/典藏品說故事的,應該是「觀眾」。但也要注意的是,觀眾這些「非專業者」既有的「知識落差」該如何處理呢?有何影響呢?個人的解答是盡可能並行「作者控制權」 與「使用者自由度」。這也就是讓專業的「專業」,非專業的「非專業」。「數位」有其烹調美食之法,而美食當然也期待被按讚。
此篇仍是「刻意」安排在為公務飛澎湖時,於機場大廳寫完初稿,然後在回到家後補完。但和上篇的不同,是此次沒能依約當天交稿。上篇談了些敘事化視覺,用了在會議使用的簡報為圖例。此次飛澎湖也仍需準備簡報,作為會議之雙方對話與資料分享的文本,圖、文、影片都有,此外,再加上現場敘述與彼此對話/激辯/交鋒/妥協/認同……。
是誰說的,溝通是種藝術。不能贊成更多。
雖然溝通的媒介、格式、工具繁多,但此篇僅取一瓢,談數位轉譯中的參與設計,靈感來自整天忙於會議的感受:到底是誰該懂誰?
一、談非專業的專業
.標籤就是觀眾與作品/博物館的對話。
.標籤作為一種訪客參與的形式與其他「互動式」博物館活動的差別,就是其動力不在於機構,而來自於個人。
上述摘錄自"Investigating Social Tagging and Folksonomy in Art Museums with Steve. Museum",文中所提到的「The Steve.Museum Project」,是2011年由古根漢博物館(Guggenheim Museum)、大都會博物館(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克里夫蘭美術館(Cleveland Museum of Art)、舊金山當代藝術博物館(San Francisco Museum of Modern Art)等多館合作的專案計畫,其著眼於運用「分眾分類」(folksonomy)技術(註1)。根據「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學術名詞暨辭書資訊網 」的定義,「分眾分類法」的「Folksonomy是由『folks』和『taxonomy』組合而成的詞彙。『folks』意指一般民眾;而『taxonomy』則是由希臘字的『taxis』與『nomos』所組成,前者意指分類,後者意指管理。」因此就字面意義,folksonomy是指一般民眾所訂定的分類系統。此技術以學術與實務標準來看是鬆散的,且不像傳統分類(taxonomy)採樹狀結構,且有前後一致易檢索的嚴格標準,但不可諱言,最能反映個人分類習慣,且是由參與者自行建立。這種「自定義標籤」(tagging)就像是目前常見的Facebook、Twitter、IG、YouTube上所使用的#hashtag,其實大家都會。「The Steve.Museum Project」就是讓觀眾針對博物館的典藏物件,以自己的敘事為物件提供個人化的註解/故事脈絡。「這些標籤可豐富目錄內容,並增加不同專業程度的人搜索到所需內容的可能性。最後,希望能通過這標籤而不是僅按照品名或藝術家來完全搜索博物館的藏品。」 (註2)
以觀眾參與標籤詮釋的功能來看,「folksonomy分眾/通俗分類」應該被視為一種「群眾」自發性定義的標籤分類,也是社群標籤(social tagging)服務中最具特色的「自定義標籤」(tagging)。簡單說,如果標籤技術是被應用在博物館,優勢在於:
.自定義標籤能為策展人和研究者提供公眾觀點。
.透過標籤之命名與分類進有助於了解博物館、藏品、觀眾間的關係。
因此在相對關係架構下,「作者控制權」(authorial control)與「使用者自由度」(user autonomy)必然有所不同的拉扯與權傾。過去以為的「XX缺乏知識需要被教育」之「缺陷模式」(deficit model)就是種上對下、懂與不懂的非對等關係。「協作」(co-authored)套用Michael Frisch(2003)針對口述歷史與公眾史學所提出的定義就是「共享權威」(sharing authority),這樣的交流模式也才是使參與彼此專業與非專業協作導入觀眾觀點的必要做法。(註3)而作為橋接「專業 v. 非專業」的距離與落差,在其中,「數位轉譯」技術就是關鍵。「數位典藏」一直是對博物館知識民主化(democratization)的可能期待,參與式體驗(participatory experiences)形式也將透過混合式多媒體技術,讓觀眾「破牆」進入展覽舞台共享權威。
個人在此引述一個在教學場域實證過,且相當認同的藝術教育研究觀點。
博物館與美術館對於非專業者的藝術教育/體驗共分為「學科教學知識(pedagogical content knowledge)型」與「美學體驗(aesthetic experience)型」兩種不同知識內容類型,但目前這兩種類型也逐漸整合,因為就像Wahid, N., Bahrum, S., Ibrahim, M. N., & Hashim, H. Z. (2017)的一篇針對視覺教育的研究論文提出教師對於藝術欣賞的「學科教學知識(pedagogical content knowledge)」的不足,且建議藝術欣賞教學不該忽略學生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呈現藝術欣賞心得的能力,應該培養其對作品進行描述、分析、詮釋和評估。(註4)雖然這仍是種「教與學」、「上對下」、「專業 v. 非專業」階層畫分,但套用在此篇的「數位轉譯的參與設計」重點來看,要強調的重點就是:在展覽中,為這些藝術品/典藏品說故事的,應該是「觀眾」。但也要注意的是,觀眾這些「非專業者」既有的「知識落差」該如何處理呢?有何影響呢?個人的解答是盡可能並行「作者控制權」 與「使用者自由度」。這也就是讓專業的「專業」,非專業的「非專業」。 
所以,接下來談「以『共享權威』為形質的『協作』」。
「The Steve.Museum Project」就是讓觀眾針對博物館的典藏物件,以自己的敘事為物件提供個人化的註解/故事脈絡。(© charleschuang, Pinterest)
二、以「共享權威」為形質的「協作」
我們先這樣看。
McKenna-Cress, P., & Kamien, J. (2013) 從展覽設計的角度去看展務執行的規畫與合作時,他們認為「主題和/或觀眾主導了展覽內容的發展以及敘述的方向。」 (註5)其實這也是許多展覽規畫會如此看重「主題」之角色功能的原因,提出「主導」一詞,也是了解其在過程中對於內容發展與敘事方向的牽制。所以在論述「主題」時,我常並列subject與theme,因為subject就是「題目」,作為敘述與設計的基本方向,但theme則是針對subject的意見與論述。若試通俗舉例,那就是「展覽主題」為作文試卷的題目,策展人、創作者(展品)、觀眾在打開試卷標題後進行文章的架構確立與內容敘述。這是種共構、協作的狀態。
但這樣的論述其實是偏側於以「知識傳達」、「教育導向」為主的博物館展示設計,必須說,這引述確實可包括、並不絕對涵蓋美術館展覽,特別是創作個展。在此特別說明。
或許各位至此讀來會覺得不可行,但由於此專欄系列談的是「數位轉譯」,許多的論述與實證都是植基在數位科技使成立的「虛實應用」上。所以,對我來說,議題式論述,虛實皆可行。像是運用AR(擴增實境)的虛實整合技術(特別是在實境中的成像技術)能使議題論述以「疊加」(overlapping)與「共存」(coexisting)形式而有更直觀且密切的虛實整合效果。例如:黑人民運人士Glenn Cantave也在TED的演講中,分享他們如何用AR技術,使哥倫布的美洲開拓事蹟呈現不同史觀的應用,提供哥倫布是開拓者亦或侵略者的辯證。雖然他們這樣運用AR技術具有設計批判(design as critique)意義,但更重要的是他們透過「虛實並用」使「觀點並陳」。雖然,對史觀再脈絡化或說反映史實與社會觀點最為負責的的方式 ,是像大英博物館(British Museum)將其博物館創始人漢斯.斯隆爵士(Sir Hans Sloane)的紀念胸像,改置於展櫃中並標示為「奴隸主」,以解釋其與大英帝國奴隸制的關聯,藉以正視博物館中的殖民主義與黑暗歷史,並實踐未隱掩史實,倡議「治癒就是知識」的決心(推薦閱讀:〈大英博物館撤下創始者漢斯‧斯隆爵士胸像,改置於展櫃中並標示為「奴隸主」〉)。
黑人民運人士Glenn Cantave分享他們如何用AR技術,使哥倫布的美洲開拓事蹟呈現不同史觀的應用,提供哥倫布是開拓者亦或侵略者的辯證,透過「虛實並用」使「觀點並陳」。(擷取自Glenn Cantave, How Augmented Reality Is Changing Activism, Ted, Dec. 2018)
記得2019年10月5日在華山聽了場「文化科技國際論壇」演講,該場邀請主題講者是英國國家美術館(National Gallery)與倫敦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共同合作的「National Gallery X」計畫主持人Ali Hossaini,講題為「遇見零時差的未來:5G世代的博物館」。就在其以觀眾中心(audience-centric)的主調中,Ali Hossaini特別提醒「story」的重要性,甚至特別點出是可以針對不同程度、年紀、性別之觀眾而提供的「stories」。此觀點簡單易懂,而我更理解為「可調式故事」(adaptable stories)的想像,且不論是藉AI工程去遂行的「即時性」可調式敘事,或者是賦權給觀眾詮釋的「開放性」可調式敘事。
而且從個人的實務經驗來看,這「控制」是「專業 v. 非專業」的共享權威之協作理想下的「必要之惡」。也是呼應前面所述的「盡可能並行『作者控制權』 與『使用者自由度』」。
大英博物館今年將其博物館創始人漢斯.斯隆爵士的紀念胸像,改置於展櫃中並標示為「奴隸主」。(攝影/Julian Simmonds,© The Telegraph)
三、結論:實務觀點。轉譯者懂觀眾,觀眾肯參與
我在架構「數位科技/轉譯」時,曾提出「內容(展件)、形式(參與)、呈現(轉譯)」的「三元架構」,除了去呼應Dudley, S. (2013)所編的Museum Materialities: Objects, Engagements, Interpretations論文集,所分列的三個構組博物館的重要實體:展件(objects)、參與(engagements)、轉譯(interpretation)等項;(註6)也是為使用任何數位設備與技術,以此三元架構思考可依憑結構關係。在其間,「呈現(轉譯)」依然是扮演媒合橋接著「內容(展件)」與「形式(參與)」的重要關鍵,這是在越來越重視「展覽」與「觀眾」間的互動關係與成效的趨勢下,由實現數位技術與功能的「轉譯」所提供的核心效果。
觸控式多媒體透明螢幕展櫃暨可控式展品轉台之應用完形示意圖。(製圖/施登騰)
如果從此專欄推介「數位轉譯」的角度,會寫下像是下列的推介內容:
盱衡「內容專業」與「技術專業」中介技術存在的必要性,會將「數位轉譯」視之為「轉譯橋接」(interpretive bridging),強調其扮演的重要角色。
 
但透過此專欄的寫作思考,以及機場候機室或電腦前想起的工作場域之種種,反倒會去強調使用、運用數位科技與工具時的鳥瞰(bird view),以盱衡角度從外部思考「內容(展件)、形式(參與)、呈現(轉譯)」的「三元架構」,而非限縮格局地只從內部試圖以「數位轉譯」的專業去「橋接」所有角色與功能。
在個人經歷幾場針對「歷史史料+生活現場」所規劃的複合數位實境敘事(個人理解)之提案與審查後,仍必須提出「轉譯者懂觀眾,觀眾肯參與」的重要性,特別是在博物館場域。因此需要從個人「研究資料櫃」的角落,再拾起「3M(mass, method, meaning)結構」概念為此篇做個結論與建議。
那就是關照「目標對象/讀者/使用者」的需求,使用「方法」(method)連結計畫目標的「大眾」(mass)與所要傳遞主題「意義」(meaning),使之彼此相互交流、補充、演繹,像3M膠黏專業一樣緊密結合,這才是說故事的人(不管是傳統文本、數位敘事、影視呈像等形式)的研究成就與設計成果。說深些,這就是主體、客體、方法學的研究組合(subject, object, methodology),雖然有點故意硬湊成大家熟悉的「3M膠帶」。
「數位」有其烹調美食之法,而美食當然也期待被按讚。
美化/消化過的文字總會摻雜個人興味,不絕對是不好,但總不若個人親自感受。生津確實能解渴,可就不能解饞止飢。試想,看了餐廳美食報導,興起即奔赴餐廳,坐下後,是點菜大快朵頤?還是續讀文章望梅止渴呢?文筆不好或許無法寫品嚐心得文,但總能按讚、貼emoji、下#短評、拍美食照!如果實境體驗還是只能提供尋址地圖的服務,不啻是在「3M」缺少「中間樞紐」連結使用者與事物,這樣的「距離」是被抽離的。藏品、展品若在企畫命題下被寫、被分享、被創造、被參與,就會是新的「故事」,是一個個有不同時間落點、情緒起伏、個人感覺的「故事」。
我個人認為最棒、最美的說故事形式是如圖的古巴說書人(lector),我愛那種說與聽的純粹故事。甚至找了許多歷史紀錄與照片,並寫過專文。文中為此照片描述到:
回頭看那張女工口啣雪茄,捲菸草葉,聽說書人唸著故事的照片。淡淡的,故事有作者、讀者、說書人、聽眾,不同的故事想像就能活著,且蔓延開來。這份單純,是自發的愛好與欣賞,勉強不來的。
1960年古巴說書人照。(© Bettmann Archive & Getty Images)
寫到後來,私心所期待著的仍是這種說故事的純粹,畢竟是年輕時候在父親工廠中,看到師父們聽著吳樂天講古時的體驗。故事不就是說跟聽嗎?在展覽場域實況真的並非這麼簡單。如果展示敘事要有互動性,也是雙向的、參與的、協作的,那「使用者自由度」怎能被過度限縮?也因此有了「數位參與」(digital engagement)、「開放詮釋」(open interpretation)、「觀眾賦權」(audience empowerment)等等導入觀眾/使用者共同參與創作/詮釋的作法。你可能會說,那是種理想狀態,但我會回說,這很值得大家共同參與實踐
註1 Trant, J., & Wyman, B. (May, 2006). "Investigating Social Tagging and Folksonomy in Art Museums with Steve.Museum." Collaborative Web Tagging Workshop at WWW2006, Edinburgh, Scotland.
註2 作者譯自維基百科「steve.museum」的介紹資料。
註3 Frisch, M. (2003). "Commentary-Sharing Authority: Oral History and the Collaborative Process." The Oral History Review, 30(1), 111-113.
註4 Wahid, N., Bahrum, S., Ibrahim, M. N., & Hashim, H. Z. (2017). "Pedagogical Content Knowledge of Art Teachers in Teaching The Visual Art Appreciation in School."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cademic Research in Business and Social Sciences, 7(12), 296-303.
註5 "The subject matter and/or visitor advocates lead the development of exhibition content and the direction from which the narrative will flow."  McKenna-Cress, P., & Kamien, J. (2013). Creating Exhibitions: Collaboration in the Planning, Development, and Design of Innovative Experiences. New Jersey: John Wiley & Sons.
註6 Dudley, S. (Ed.). (2013). Museum Materialities: Objects, Engagements, Interpretations. London: Routledge.
施登騰( 7篇 )

一位大學教員,同步寫數位轉譯論述與中國文物鑑定。長期研究與分享「Connoisseur系列」、「博物館科技系列」、「數位轉譯系列」、「數位科技系列」等領域之資訊與知識於個人專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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